如何看待李佳琦申請註冊 ohmygod 買它 聲音商標

時間 2021-05-29 23:35:58

1樓:啟信寶

在4月份該商標剛提交時,回答區的很多大佬表示該商標嚴重缺乏顯著性,存在不良影響,大概率會被駁回,果然...

啟信寶顯示,李佳琦公司曾申請註冊的「oh my god,買它買它!」聲音商標於12月4日被駁回。該商標申請註冊號為45217353,申請日期為 2023年4月7日,國際分類為廣告銷售。

此外,該公司註冊了多個李佳琦和其寵物的動漫圖案為內容的商標。

在2023年6月10日,還因虛假廣告被行政處罰了一萬元。

話說你們聽到李佳琦的「oh my god,買它買它!」會有什麼反應?

2樓:388盛銘智財權

該聲音商標由網路直播主持人李佳琪多次在其直播中使用,具有獨特的個人風格。也正是因為其本人的演繹,使「買它,買它」在網路與現實生活中具有較高的辨識度。

「Oh my god!買它買它!」真的可以註冊聲音商標嗎?

聲音商標又稱為聽覺商標或音響商標,是靠聽覺而感知的聲音類標誌。自2023年商標法修改後,中國首次將聲音商標納入法律承認的商標種類。

新《商標法》施行以來,全國共有749件聲音商標申請註冊,但註冊成功的可謂寥寥無幾。由此可見,聲音商標的成功註冊並不簡單。

央視用「新聞聯播片頭音」申請了6個類別的聲音商標,也有4個被駁回。

聲音商標小知識:

《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規定了兩類缺乏顯著性特徵的聲音商標

僅直接表示指定商品或服務內容、消費物件、質量、功能、 用途及其他特點的聲音,缺乏顯著特徵。

其他缺乏顯著特徵的聲音。

第二條的規定和《商標法》規定基本一致,即通用性和描述性的聲音標識因缺乏顯著性而不能作為商標註冊。

可見,想要成功註冊聲音商標一定要具備顯著特性!

對於聲音商標的司法審查,並無特別的法律規定,最高院也未對此制定專門的解釋或指導意見,只能從法院的生效判決進行探析。

3樓:PattyLi

明確幾個概念。

「保護性註冊」的說法不是法律用語。有一種是「防禦性註冊」,為了阻止別人註冊,自己未來可能實際適用,也可能不使用。

根據《聲音商標形式和實質審查標準(試行)》,「商標局可以發出審查意見書,要求申請人提交使用證據,並就商標通過使用獲得顯著特徵進行說明。」

判斷顯著性,得看審批部門。

清奇的思路:

"oh myGOD", "GOD"涉及宗教,涉及《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其他不良影響」。

哈~但個人認為,這句話應該翻譯理解為「我的天哪」,並沒有強調"GOD"本身。

公司所申請的商標全部在35類,如果成功註冊,基本上是壟斷。

(35類是第三產業幾乎「跨不過去」的類別,有不少學者專門研究35類。)

4樓:水寒

聲音能註冊商標,說實話第一次知道,長見識了。

至於李佳琦的初衷是好的,防止不良商家利用,欺騙消費!

但是能不能成功還真是不好說!

5樓:愛讀書的阿楠

曾經有一位藝術大師說過,每個人都有被全球人聚焦的15分鐘。

一下能看得出來網紅比一般人來說這15分鐘要長的很多,但對於李嘉琪和魏雅來說,當自己大紅之或許就是衰退之時,郭德綱有乙個段子曾經說的好,做藝人其實就像是炭烤羊肉裡的那塊木炭一樣,最好的時候是紅黑相接,也就是被人烤的,一半的一半紅指的就是紅遍全網,而黑指的就是有人黑他。

我乙個人全部都說你好的時候,對於木炭來說就是自己紅到一定程度馬上就會灰飛煙滅了,用李嘉琪這種事情來講的話,我認為他不希望被別人所遺忘,這也是網紅的宿命,但仔細想想即使再厲害的演員,也有自己遲暮的時候,再美的美人也有自己年老色衰的時候,但如何能夠讓他記錄下來呢,可能通過一些人們朗朗上口的手頭語,就像當年天天小朋友在模仿李佳琪的時候,讓人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話就是oh my god,買他買他。

所以將其註冊最主要的目的是他不想被別人遺忘,他需要把自己的15分鐘繼續延長,只不過對於大多數人來說,現在的事業並不是幹一輩子,只要帶合適的時間賺取自己合適的利潤,相信也就足夠了。

6樓:周浩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李佳琦申請的是什麼,是C,C=A+B。A:文字「OMG買它買它」;B:

李佳琦特定的聲音。所以,只有用李佳琦特定聲音念出來的這段話,才是其申請註冊的商標物件。

其次,聲音商標確實是有先例的,但顯著性的判斷很關鍵。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其實這本身根本可以不是乙個法律範疇的事件,而是乙個典型的營銷範疇的【品牌事件】。李佳琦打造的是個人品牌,通過申請註冊這句口頭禪(根本不在乎申請結果是否成功),是希望以乙個社會化事件營銷的方式,從聲音角度強化其個人品牌特徵,形成更明顯的差異。本質上講,是一次典型的品牌增溢事件營銷,大家不需要過於當真了。

7樓:諸曄

我想請教一下專業人士,我有身份證,名字在派出所有備案,未來應該不會存在侵犯他人商標的可能吧?可不要未來名字都犯法!好怕怕啊!

8樓:慕古風

沒看過李佳琦的帶貨直播,反感他在和楊冪直播時涉黃的用詞。記得上乙個讓我對「Oh My God」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懷的人物還是《老友記》裡的Janice,我想我會更喜歡她多一些。

9樓:知叮叮

首先覺得李佳琦這個保護意識是不錯的!防止這句話被其他商家惡意運用誤導消費者。

至於能否註冊成功?

聲音商標註冊的難度比普通的文字和圖形商標要有難度,主要原因是其顯著性的證明!

再者是oh my god的god涉及宗教,不知是否可以通過審核。

10樓:過客

前幾天支付寶螞蟻莊園答了乙個題,問題是李佳琦是否能註冊oh my god商標。答案是能

我答了不能,所以我的飼料就沒了,哭了哭了

11樓:Nana

我只關心,如果註冊成功之後,假如李佳琦與公司產生了矛盾,李佳琦希望退出公司,這個專利是否會對他退出產生影響?是否他退出後再也無法用他的聲音喊出那句買它買它?

12樓:藍色的喵星人

註冊後是其他人不可以用李佳琦講出來的OMG音訊,不是我們不能說OMG這句話!只是防止有些賣貨博主直接用了李佳琦講的「omg買它」的音訊來賣自己的貨,這種賣貨博主會誤導消費者這東西是李佳琦安利的。我們平時可以講!

不用李佳琦講的音訊就可以了!!

13樓:

聲東擊西:轉移注意力,畢竟最近被黑了,趁著熱度,加大自己的口號宣傳,讓帶口號的聲音成為持續性標識。

「58同城」也沒有買聲音商標鴨,但我們就是能清楚回憶到聲音標本,還不是因為持續廣告。

接個題外話:直播間兩個聲音的互懟,在我看來更像是在打情罵俏哦

14樓:

說他搞一波宣傳的真的duck不必

線上購物小達人基本都知道他。是數一數二的帶貨博主。而出圈火的就是他略顯誇張的口頭禪「O my god 買它買它買它」

這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引導購物語。但近期被濫用,成為一種音效。在現在直播帶貨崛起的年代。什麼阿貓阿狗三五劣質產品都混在其中。辨別能力底下的人,會信人,而李佳琦就是乙個代表。

我認為這是一種商業保護,也是一種降低消費者被欺騙的保護。支援的。

男生是如何看待李佳琦的呢

二二 我女的我個人看不下去李佳琦的直播感覺太咋咋唬唬了說話的方式什麼的很誇張感覺很演 潤潔美妝 他銷售能力確實強。可能個別產品有翻車但是圈子裡吃飯有時候沒辦法 不是你決定接不接這個產品推廣。今年很多品牌的積壓庫存都是他銷售出去的 救了不少公司和品牌方。 好聽 反正我是韭菜,既然都已經是韭菜了。想買乙...

如何看待美妝博主李佳琦?

Leslie 我因為前一陣子小栗旬宣傳電影說會上他的直播間所以才生平第一次蹲直播,結果因為技術問題沒有連線成功,我倒是開始看直播買東西了。中間也跳來跳去看看其他直播間,直觀感覺真的只能說,李佳琦的業務能力對其他人真的是降維打擊。不過讓我對這個人有信任的一點是,他是會在試過有的口紅後直接說這個不行,不...

如何看待李佳琦聲音商標被駁回?

江蘇鑫律聯律師事務所 所以被駁回應該是常理之中的。 派智知產管家 oh my god 作為商標被駁回的原因已經說的很清楚了 不可避免的顯著性問題和god一詞的宗教問題。早就說了,oh my dog oh my never 既有顯著性,還無不良影響。確定不嘗試一下嗎?手動 李佳琦 李佳琦申請 oh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