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董潔不讓潘粵明探視兒子頂頂?

時間 2021-05-05 22:15:52

1樓:清靜自在

真想見是攔不住的。

小孩子又沒蹲監獄。

一親戚就是,因為婆媳關係離婚,不讓見兒子。上幼兒園扒門看,小孩子能認出他媽自己就偷偷見。小學後沒事就偷偷往他媽家跑。

2樓:菊花豬

看到某篇回答,實在是三觀不正,居然還一堆人叫好!

說潘婚姻中不體貼啥的,不懂情趣,而說到董的問題時,就說不懂不評價我想,乙個有著正常三觀和是非的人,都能知道,出軌,當小三,還要潑自己丈夫的汙水,是何等的壞!

居然卻有人說,董潔不壞?

那麼我想請問,什麼才叫做壞,非要殺人放火才叫壞呢?

那麼問題又來了,這個殺人放火的嫌疑犯(姑且稱之),是不是因為血親復仇,這樣的人算壞嗎?

到底什麼是好,什麼是壞?誰能解答一下?

3樓:東瓶西鏡

說實話我還是挺希望董潔和潘粵明復婚的,這樣頂頂就有了乙個完整的家。

【不過董潔這麼多年也就只生了頂頂乙個孩子,也是挺了不起的。一般名女人再嫁真的不難,參考賈靜雯和王菲】

4樓:稅律師

一、關於探望權的時間規定。因此,關於探望權的行使時間問題,這個法律上是沒有強制性規定的,需要根據雙方約定或雙方不能達成約定時由法院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來予以判決。

二、一方阻止另一方行使探望權。

雖然法律賦予了探望的權利,但如果一方阻止另一方探望孩子的時候應該怎麼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離婚判決中未涉及探望權,當事人就探望權問題單獨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也就是說如果在之前的離婚判決中沒有涉及到探望權部分,那此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案由為:探望權糾紛。

訴訟請求大致可以為:一、依法判令被告協助原告行使探望權,並規定探望的時間、地點、方式。 (具體方案為:

1、每週探望孩子2次(什麼時間接,什麼時間送回);2、每兩年和孩子一起過乙個中秋節、春節,陪同期限以國家法定放假期限為準;3、每年暑假與原告連續共同生活三十天,每年寒假與原告連續共同生活十天;4、每年國慶節與原告連續共同生活三天。等等諸如此類,你都可以向法院提)

當然,最終的探望權實現方案由法院判決為準。

三、關於探望權的強制執行。

當然了,大家肯定會想,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即使判決生效了,那對方不履行,還是不讓我在規定時間內探望孩子,這份判決的意義也不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八條規定:對於拒不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或者組織,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採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但是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

從該條法律規定可以看出,法律實質上是賦予了探望權強制執行的。

5樓:

難以想象,到2023年的今天,居然還有人在洗白董潔、黑潘粵明,看的人著實生氣。

圍觀現場:https://www.

zhihu.com/question/440631311/answer/17190310421.潘粵明不是好父親,所以離婚孩子不判給他,他自己也根本不去看孩子,只知道在節目裡賣慘。

2.潘粵明這個酗酒賭博家暴男和董潔半斤八兩,誰也別說誰,董潔也因為潘粵明經紀人的造謠事業滑落。(確定不是因為王大治???)

3.董潔人品好,圈內大姐都認可她,她都是被黑才揹負罵名。

做個人吧,真的。喜歡董潔你就喜歡,別再欺負老實人潘粵明了成麼?

6樓:不離婚律師婷律

探望權的行使方式和時間等內容可由當事人約定,也可由依據實際情況予以裁判。很多離了婚的當事人特別不理智,拒絕對方探望孩子。甚至有很多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想盡辦法阻撓孩子的父親或母親看望孩子。

其實,這不僅對孩子的建康成長不利,甚至是違法的。《婚姻法》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來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阻撓對方探望孩子,是違反法律規定的。探望權實際上是一種義務性的權利,它的行使能讓孩子完整地享受父母之愛,使孩子得到積極向上健康的教育。如果認為對方的探望損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可以請求法院依法中止對方行使探望權。

明年1月1日起即將實施的《民法典》明確規定,禁止以藏匿、搶奪等方式爭奪子女撫養權。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如果為了爭奪孩子的撫養權而撕破臉,無所不用其極,那麼即使爭奪到了撫養權,也會給孩子的內心留下傷害。希望每一位父母在處理孩子相關的問題時,都能夠多從孩子的角度思考。

7樓:

講真其實可以再婚,說不定人家怕分不到家產巴巴就把孩子送過來了。但不得不說真的ex,當時潘被罵得真的狗血淋頭,要是沒有之後卓偉的爆料潘估計沒有翻身之日了。

8樓:珂珂的媽媽

同樣是媽媽,我理解。我也不會讓我女兒的渣男爸爸來看她,就算我讓,人家也不來。雖然對孩子來說都是傷害,但是在孩子心裡,對爸爸沒有印象也就不會傷心,因為媽媽也能給她足夠的愛,總比知道自己有爸爸,但是爸爸不愛她不理她,傷害要小一些。

兩者權衡,只能取其輕了。

9樓:小則情子

比起為什麼不讓看孩子,我更想知道為什麼潘在有探視權的情況下被拒絕探視不使用任何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就在微博上面一聲不吭的表示自己不能看孩子,然後董就被罵上熱搜,在這件事上董被罵了那麼久了,潘能見孩子了嗎?既然不能為什麼不能用法律解決?

潘又不是什麼打不起官司的人,也別說什麼是為了孩子,現在孩子是跟著媽媽生活的,感情會和媽媽更好是不可改變的事實,孩子長大了看到自己媽媽老是因為這事被罵,難道就會高興嗎?既然是成年人了,請用成年人的方式解決問題,有探視權那就光明正大的去看孩子,不讓見孩子,那就上法庭解決,這是潘的合法權益,上了法庭也不會輸,別老是躲微博後面看著董被罵,她被罵的再慘,潘也見不到孩子。

10樓:

我神煩有人不停的說乙個巴掌拍不響。

什麼年代了還搞這一套?說白了就是自己不想去背後想原因,認定了雙方都有錯,這樣簡單了事對吧?

心理學說這是避免認知失調的心理,也就是說做好事肯定會有好報,做壞事肯定有壞報。

那麼受害者肯定是因為自己品行不端所以才會被加害。

那我尋思著我現在一巴掌拍您臉上你試試響不響?別還手,還手就是我為什麼打你不打別人,就是因為您是惡人!

11樓:業蘇

吃了他們兩年的瓜,來龍去脈也了解得差不多

只想說董潔這樣的行為真的是不夠大氣,結局是三輸:讓頂頂不能擁有爸爸的陪伴和愛 ,讓潘粵明忍氣吞聲這麼多年,董小姐自己還年年被罵。

她確實很自私,把孩子當做「私人物品」,可孩子是無辜的啊。

之前在知乎上看見過一篇文章,說一對夫妻摸爬滾打幾年富有了起來,妻子性格比較潑辣斤斤計較,男方在外工作勞累了一天回家還要受一肚子氣,於是在外面找了小三(我知道這是錯的不要槓我),女方受不過氣帶著孩子離婚了,天天給孩子灌輸仇恨言論:你爸如何如何不是個好人,是他拋棄了我們母女。最開始女兒還會和爸爸見面,這父親對女兒也很好,給錢、買東西……(畢竟是親生的女兒)父親後面生意越做越大,她媽的怨恨越來越多,加上日子過得不是很如意,使勁在女兒面前詆毀男方,最後女兒對父親的意見也越來越大,本來不出意外父親的財產大部分都是這個女兒的,結果女兒對她爹的仇視讓父親覺得這樣的親情太難熬了,和小三在一起又生了個女兒,天天寵著。

試問一下都是自己的女兒,乙個扒心扒肝對她好還天天仇視自己,乙個天天爸爸爸爸的叫著,你們會更喜歡誰。

所以說何必呢!仇恨真的會毀掉很多東西

董小姐說實話也不用這樣,從我個人角度感覺她思想不夠開闊吧……

12樓:宋輕舟

董潔看起來就好像自己做壞事被揭穿惱羞成怒一樣,非常不甘和怨恨。以及有一說一,孩子實慘,潘粵明也慘,但是因為是成年人,所以人格方面不會有太大的影響就是很傷,但是孩子還在成長階段,這樣教真的讓人遺憾,不健全的人格會伴隨孩子一生,我甚至真的搞不清她到底愛不愛自己的小孩,更陰謀論一點,該不會當初努力爭撫養權也只是為了報復潘吧。害。

13樓:風馬牛

兩個人真的有特別好的一段時間

董潔也是真實的

潘粵明少年氣長存

訪談裡董潔說兩個人發的簡訊滿了好幾個手機捨不得刪可能婚姻裡有其他不為外人道因素

沖散兩個人又反目成仇

既為怨偶分開也是好的

我主觀覺著士之耽兮猶可脫也

潘先生也許也少年意氣沉淪過

董小姐失望多了婚姻裡的期待都落空重新在別人那裡飲鴆止渴也沒善終不如開始就俗一點光環少

不夠深就不那麼恨

蘭因絮果的故事又有乙個孩子

大家甩甩手再見都是好漢

徒給孩子留下許多遺憾

14樓:

我不喜歡我爸爸從小就不喜歡

我爸媽關係也很一般

但是我媽從來沒有說過我爸的壞話

反而一直在跟我說我爸愛我我爸不是壞人(確實不是)之類的我覺得這才是乙個母親為孩子好而做出的舉動

15樓:周小小

記得前段時間潘粵明還表態原諒董潔,好像還和董潔互動了一番,所以我覺得潘粵明當時那麼開心肯定是因為董潔讓他和兒子相處了,不存在什麼不給見的問題。

16樓:yaoyuan0080

這裡邊還是有事兒咱不知道,都2023年了啊,只要當時沒有放棄探視權,我不相信探視都不行。

我不站隊任何人,但是事兒肯定有咱們不了解的部分,就是那部分造成了現在看著很奇怪的表相。

17樓:

幾歲的孩子應該開始上網了,我家得八歲自己搜題,用語音。再大大都知道搜新聞了。所以像這些明星如李小璐董姐得孩子們將來搜到了自己的媽媽的事情,該是什麼心情

18樓:阿九不長大

所以其實大家討伐董潔不是說覺得這場失敗的婚姻裡潘粵明沒有錯,只是夫妻一場好聚好散,董潔做的太過分,非得先潑盆髒水,還把事情做絕,更過分的是孩子是無辜的,那是他爸,要是真為孩子想,誰能這麼做?

所以這事就是觸動了大家的底線,人可以不那麼好,但也不能這麼壞吧

19樓:慕燕

你看著世界真嘞大,於是啥子人都有。

時間永遠不會停,惡人也不會收手。

都說女子本柔,為母則剛。但沒想到乙個母親能夠為了自己的發展傷害孩子的成長。

沒什麼想說的,曾說不帶孩子上綜藝,臉打的響嗎?

最後一句話,收尾 。

她道德底下那不是道德的錯,潘老師仍然選擇做了乙個善良的人。

但當時他的做法實在太善良,有點過頭了。。哎

20樓:

16年潘粵明還沒翻紅時八卦博主整理的事情經過,不是粉絲寫的,當時潘粵明還處於接不到什麼活兒的狀態。事實真相總結得很客觀。之前豆瓣微博都有人扒出來,被董潔團隊操作都給刪沒了。

圖很長,請檢視原圖。

21樓:

其實兩個人從一開始沒發現彼此不合適而已吧,感覺都不像一路人。愛過,但其實到最後並不合適,價值觀、家庭、成長經歷哪哪都不同,到最後這樣也在意料之中。

潘老師哪都好,就是眼光一般。。。今天經受的也算是為年少的顏控和眼瞎付出代價吧。祝他以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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