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的孩子,那些沒養過你的人最後又問你要錢,你會怎麼辦。?

時間 2021-06-06 08:09:16

1樓:

你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不都在照顧你,跟留守兒童有什麼區別、給了錢你就沒辦法活下去了嗎、說到底還是錢的問題、有錢給沒錢不給、哪那麼複雜

2樓:1789

這題我會,

把錢定時轉給你媽,法院來了也有贍養證據。

成功轉移矛盾,贍養費我給了,人家夫妻的事兒跟我無關了給你媽就是左手倒右手,母子同心,其利斷金

3樓:Tracy

如果你富裕,那麼當救災扶貧!如果你自己都不是很寬裕,那就沒必要讓這些影響你的生活。不要說你養我小我供您老!而且這些只要開了第一次就會後患無窮!

4樓:zhangwenyuan

贍養義務確實是乙個繫結的預設項,但能造成你實質支出的是具體行為而不是這個義務存在的本身。然而這個具體行為是有啟用前提的,這些啟用前提有以下:

一、撫養者有無嚴重過錯,比如虐待,棄養。在這種情況下,被贍養人有權提出被贍養,但一般沒資格被贍養。

二、被贍養人有無退休或失去勞動能力。就你的年齡來看,你父親明顯沒退休,所以他的被贍養權利沒啟用,也就是說,你現在給的任何資助,無論多少都不能被法定為贍養行為。縱然你給他乙個億,他退休前花乾淨了,到時候只要他需要,還能問你要到錢。

那什麼叫「需要」呢?看第三點。

三、贍養不是投資收益,而是補差。贍養不以金錢為基準,而是視被贍養人具體缺失而定。比如他不缺生活費而缺地方住,你提供乙個能保證基本生活的屋子就算贍養,和你有幾個億還是幾棟別墅無關。

如果他衣食住行都不缺,你仍然帶贍養義務,但你無需贍養。而在他確實無法負擔的時候,比如藥費,那超出他負擔的部分由其配偶和他的子女負擔。具體不清楚,但我估計,他配偶負擔一半,剩下的由他現在家庭的子女和你平攤。

注意!我說的是他無法負擔,不是不想負擔。他的負擔能力由他的儲蓄和退休費等有記錄的、個人指定性的收益決定,所以刻意轉移退休費這類行為是騙贍養,不被視為無法負擔。

四、十八歲以前出現在自己生活圈的長輩為今後的被贍養人,所以如果你沒有和後爸後媽同住或長期明顯接受過他們的扶助的經歷,那你不對他們有贍養義務,反而他們自己的子女如果有和你的父母同住,那他們就一定要贍養。

5樓:努努

大概看明白了。

從法律上講,你作為你父母的孩子,是必須有贍養義務的。注意,是義務,就是你必須做的。

但是,法律上也沒有規定具體的金額,所以,這給了你自己把握的空間。

從情感上,你跟他們沒啥關係,所以,我能夠理解你的心情和行為。

希望你能繼續Sunny地生活,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如果以後有了孩子,要好好愛它。你經歷過父母不管不顧的童年,你知道這有多苦。

6樓:大白之聲

等你在長大一些就知道,朋友和親人的區別,至少媽媽是偉大的,外公外婆是偉大的,爺爺奶奶是偉大的,爸爸也是偉大的,他給了你生命,在法律上你還得承擔。但不是100%的責任,比如和後來生的,4個孩子,那你的責任只有25%。

除非你和你父親,籤乙個人斷絕關係合同!

唉,算了,人這輩子,命都很苦,有能力就幫幫TA們吧,全當做慈善了。

7樓:

不給,或者太麻煩隨心情。自己又沒多少錢。你的父親沒有贍養你,也不給你錢花,他就是自私。他可以自私的活著為什麼你自己責難你自己。

他完全都沒有考慮過乙個小孩子對他好不好,他就是單純的自私而不管你。

為兒女好的父母,自己有勞動能力。完全不回去找孩子要錢。都是給孩子錢。

當然你也不要因為他人的自私,懲罰自己,沉浸消極之中。越長大越知道每人生都不是一帆風順。

比如你的母親雖然不是單親家庭長大,但是遭遇離婚,帶孩子撫養權的母親後續生活很難。再婚要維持好夫妻感情不能再離婚吧。不再婚父母抬不起頭,自己出去賺錢孩子也是要跟著老人。

你跟著外婆外公已經是當時最好的安排了,對你對你母親,你在你母親再婚家庭中呆著就能舒心嗎,能受的了繼父的不待見嗎?你母親也看不下去的

外公外婆可能因為你是男孩子給她們的女兒帶來相對大的負擔,或者感覺男孩子更像父親,對你的態度不如妹妹好。只是推測,但是她們還是養了你,絕大數時間,過節看望給些錢可以的。爺爺奶奶也沒拒你門外,看看可以的。

但是他們都不屬於你贍養的物件,他們也不會主動找你要錢吧。

8樓:喬琪

就讓他們去法庭打官司起訴吧,每個月法院判多少給多少。你都要申請安居房條件必然不會好,從小經歷對法官說一下

會酌情考

贍養也要考慮你的情況不是剝奪你生存權

9樓:熟悉的陌生人

你自己掙的錢自己作主,不要輕易被別人嘴裡的道德給綁罵了,他們只是有血源關係的熟悉的陌生人,跟著自己的內心和感情走吧,那表示你是乙個懂得感恩孝順的好孩子他們對你的好和付出你都不曾忘記。

10樓:

如果題主描述的是準確的話:

很遺憾,有一點你無法躲避——「贍養老人!」

根據《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夫妻雙方有實行計畫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換句話說,即便是你離開了那個讓你痛苦的家庭,你的「贍養義務」是無法擺脫的!如果你真的選擇「躲起來」,只要你還在中國的地界上,只要你還活著,你的父母就可以去法院告你!到時候,有很多辦法可以找到你!

你躲不了的!

題主有沒有想過這樣乙個問題:退一萬步說,你的父母沒有養你,但是他們生了你!

恩情不恩情的咱們暫且不提!賦予你生命本身已經是可以獲得「被贍養」的權利了!更何況,這中間並不存在「虐待」的問題!所以,個人認為,對題主來說「躲」不是個辦法!

個人的建議是:既然題主已經成年了,又不希望回到那個原生家庭,至少有一件事需要做:「定時足量」的給自己的父母寄「贍養費」!

至於標準什麼的,建議題主請教專業的律師,避免以後不必要的麻煩!至於其他的「過分要求」,個人認為,完全可以不答應!

最後,跟題主說乙個我身邊真實發生的事情:

乙個鄰居,他父親在他上學的時候,出軌,找了另外乙個女人!拋棄了他和他母親!後來他父親和那個人女人又生了乙個女兒!

從他父親拋棄他們母子以後,這個鄰居就不再想見他父親,只求好好照顧母親!後來,他畢業後自己開了公司,結婚生子,日子過的很不錯!

誰也沒想到,有一天他父親來找他,說是他父親和那個女人生的女兒要上大學,需要學費,要鄰居每個月匯錢給他!

這個鄰居非常氣憤,痛斥父親拋棄自己和母親,還要讓自己出錢供他和「第三者」生的孩子!他無法接受!父子兩個人不歡而散!

讓鄰居萬萬沒想到的是,他父親主動搬到他們家來住!並表示,鄰居有贍養義務!還要求鄰居每個月給自己「生活費」!

但實際上,他父親在他們家白吃白喝,沒錢了還要跟鄰居要,根本不需要「生活費」!他父親把生活費和自己的錢都匯給了他和那個女人生的女兒,供她上大學!

這下鄰居不幹了:「養爹我認了,但讓我供那個女人的孩子,沒門!」

於是,他不再給父親生活費!一開始,他父親在他們家各種打砸,弄的家裡雞犬不寧!鄰居咬住牙,就是不給錢!提供住處,管飯什麼的都行,就是不給錢!

誰也沒想到,他父親竟然把他告了.........跟法院說兒子不孝順,不贍養,虐待自己,連基本生活費都不給.........

而且,神奇的是,竟然告贏了.........法院判鄰居每個月都要支付「贍養費」........

所以,提醒題主,千萬別「犯傻」!

要怎麼做是題主自己的事情!

以上是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11樓:湘親湘愛ing

看你心情,看你能力,你願意怎麼做就怎麼做。就像福利捐贈,多大能力辦多大的事,還有你做這件事會不會不開心。如果不開心就別做了,畢竟沒有誰有資格敢跟你談責任和義務唄

12樓:安定法

我覺得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應該是平等的,即使是父母與孩子。

所以,對於你的情況,我覺得大原則應該是他們怎麼對待你,你就怎麼對待他們。

第一,撫養過你的人,你要根據他們撫養你的情況給予適當的回報,比如贍養他們;

第二,沒有撫養你的人,比如你爸,你就當他是個剛認識的陌生人。他對你好,你就做對應的回報,不多不少。如果你不喜歡他,就不用來往。

第三,我覺得只生不養的父母對孩子沒有恩情,孩子完全不用去搞什麼感恩的心。

13樓:

跟題主有類似的經歷,我以前也想過這樣的問題。

好多人跟我說,那是你的親人,說什麼打斷骨頭還連著筋,血濃於水,起碼他也盡過義務。

我當面都會回一句,是的,會的,對的,然後打個哈哈跳過這個話題。

我真實的想法是,未經他人苦,莫勸人從善。

我現在是過好自己每一天的生活,把自己的小家維護好,跟自己的親人和睦相處,多結交正能量的人,那些負能量的人就不必過多的牽扯。

我在想我們這些人為什麼會糾結,會矛盾?本來不就是別人對我好,我對別人也會好;別人對我不好,我也是對他們不好的嗎?這才是公平的。憑什麼,他以怨報德,我卻要以德報怨。

我心中被這種不公平的對待真的義憤填膺,我很想這樣的懟回那些勸我從善的人,毫不留情的懟回去。

可我最終沒有。

從小,我們接受的教育就是從善,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我們的心已經被善良充滿,所以做不到那種惡。那些負能量的人心中沒有善,怎麼會以善對人呢?跟他們講善,那是痴心妄想。

我們既不能讓自己委屈,也不能讓惡充滿我們。跟他們相處,個人覺著最好的方式:孝,孝心要有,該盡的義務一定要盡自己的能力範圍去做;順,不是不管是非曲直的愚蠢順從、服從,我們要順從自己正確的是非觀,正直的人生觀。

如果與之爭論,不能認同,那大可不必再爭取認同,自己做到問心無愧即可。

感情這事,真的是要培養的,沒有感情的相處,是折磨。題主不願意跟他們相處,不是不孝,是對自己負責,只有對自己負責了才是對別人負責。他們有手有腳,能自己賺錢,不必要給那麼多的經濟支援。

做好用錢規劃,等以後他們真正沒有經濟能力了,要去養老院的時候,那才是真需要。

14樓:冬天不冷

我是單親孩子的媽媽,替我孩子回答一下。考慮到法律明確規定不管家長是否盡了對孩子的撫養義務,孩子都必須履行贍養義務,所以未來如果那個人提出來要撫養費,他肯定是要給的。但是只有法律規定的最低費用,別的想的不要想了。

15樓:Edwin

乙個人總會有一些糾結,一些無奈,也會有一些不愉快,甚至是痛苦的經歷…內心就會有疤痕…

不要太在意別人的看法,也不要被道德綁架…

孝順是美德,但也須量力而行,量體裁衣…

跟隨自己的內心,順其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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