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三十而已》茶廠事件?

時間 2021-05-09 16:35:41

1樓:暖暖暖暖暖

進入乙個未知的新領域,不做市場分析,不做盡調,甚至連公司都沒去看一眼,就決定質押個人財產(房子)全資收購,還一招把烟花公司淨資產打成負的。

這差不多就是馮鑫收購MPS,孫巨集斌150億投資樂視這個級別的操作了。

2樓:Hank

回答下乙個個要她忍忍

我相信你年收入也就只有百萬的時候,被別人坑乙個幾百萬的爛攤子,還要你每年的利潤分成,你們乙個個跳的比她還高

大家不要站著說話不腰疼可以麼?

3樓:一夜暴富

劇情需要。

實際生活中像這種百萬級的收購業務,怎麼可能不盡調,就算不用專業人士不去現場,賬和資質總是要看的。

就算不看賬和資質,合同裡面雙方總是要有乙個真實性兜底承諾吧。

4樓:璐璐

顧佳為茶廠融資屢屢碰壁,她明明英語很好,她明明知道資本市場要看講故事的能力,居然講不出乙個好的品牌故事?看來她這幾年當全職太太還是被耽誤了。

之前半佛老師 @半佛仙人 有一段說小罐茶如何在美國融資的故事,那就講的非常好啊,建議顧佳把這一段翻成英語,美國融資納斯達克上市,走向富太太巔峰

5樓:

害,這不就是國際z早年的經歷嘛,一心想入上流(對應顧佳),結果來乙個潑墨門直接被ko(茶廠事件),後來又憑作品回春(茶廠經營成功)

不過顧佳懟太太們這段不太現實,上層人就那麼多,除非顧再也不想混進它想要的上層了。瞧瞧國際z,被坑被吐槽貪財還能笑臉相迎參加shbs各種晚宴,清高是一回事,放不放得下是另一回事,得拎清自己位置,看清楚自己是小豬還是大豬

6樓:原雲鵬律師

這個事情有三個細節:

一是評估報告被李太太做了手腳,二是茶廠資質已經過期半年,三是茶廠有大量外債。這三個因素,對於顧佳而言,究竟能否作為請求法院撤銷合同的理由?

法律上撤銷合同的法定事由包括這幾種:

欺詐、脅迫、重大誤解、顯失公平

脅迫肯定算不上了,明顯是顧佳生撲。咱來看其它三個: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合同因欺詐而可撤銷需要符合一定的要件:一是行為人存在欺詐的故意,二是行為人做出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欺詐行為,三是被欺詐人因欺詐而陷入錯誤認識,並作出相應意思表示。

從劇情來看,李太太在股權出讓/資產轉讓過程中,未向顧佳主動披露標公司資質過期、有重大債務的事實,甚至出具虛假的財務報告,並對茶廠進行不合實際的誇大宣傳,這些行為均是為了使顧佳相信茶廠具有巨大經濟價值而出資購買,可以認定為構成「欺詐撤銷的情形」。

但從另一方面來看,顧佳在正式收購之前,在沒有對茶廠進行盡職調查,甚至沒有考察了解的情況下匆忙做出收購決定,作為市場投資人,對投資風險也未盡必要注意義務,因此,顧佳作出收購行為並非完全由出讓方消極披露相關事實所導致,主張撤銷合同略有障礙。如果合同中有關於對外債務承擔的約定,可以單獨就損失提起訴訟。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合同因顯失公平而可撤銷需要符合以下條件:一是有一方利用對方危困或弱勢之行為;二是須一方有利用對方危困或弱勢,牟取不正當利益之故意;三是民事法律行為之作出是利用危困或弱勢之行為的結果;四是該民事法律行為於成立之時顯失公平。

從劇情來看,顧佳並非處於危困狀態,其對茶業市場不夠了解也不能成為弱勢之理由,其也有條件通過聘請專業機構盡職調查的方式予以彌補,事實上僅僅去了個會計就看出問題;李太太轉讓茶廠也未必是牟取不正當利益。因此,不構成顯失公平可撤銷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的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後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並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顧佳輕信李太太的介紹或者過於信賴李太太,系自身做出商業判斷中的過失,在可以通過盡職調查獲知真實情況的前提下,其不得以自身過錯主張重大誤解。

7樓:律師

透過現象看本質。

如果簽約前,顧佳有律師就簽約內容進行審核,比如就有機標誌問題做明確約定,比如就簽約前的債務承擔主體問題做明確釋明,後期發生風險的可能性是否會降低?

如果發生「貨不對版」的情形時,顧佳找到律師,諮詢以確定甲方是否構成根本違約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考慮解約,讓甲方先行退還150萬已支付款項並不予履行後期150萬支付義務,顧佳是不是就無需抵押房產呢?

300萬的標的,單純合同審核不過幾千,切勿以小失大。

開展民商事活動前還是需要必要的諮詢。

8樓:眾人皆醒我獨醉

我本來也像顧佳那樣認為,為了對她們來說不值一提的小錢不值得設乙個局,可是現實是,她們還就是坑了她。

這大概就是我們常說的有錢人反而更會計較,把錢花在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地方。幾十萬,對你而言可能是救命錢,但對富家太太來說可能就是乙個包包,一次娛樂。但是她絕不會給你救命,因為你的命對她而言一文不值。

太太圈的人坑顧佳。她們自己說是她看不順眼,什麼阿貓阿狗都能進來,這是一方面。顧佳對她們這個層級而言,價值不大。

王太太介紹說這是乙個資訊交流的圈子,她們之間是可以互相利用的。所以,這種不對等的關係必然會導致決裂。更重要的還是太太急於把這個燙手山芋盡快轉讓出去,盡快止損。

疏於打理的產業效益不好,債務官司只會無盡的拖累自己。對她們而言,時間才是最寶貴的,盡快脫手套現,才是上冊。而她的身邊正好有這樣乙個人,急於融入,徹底相信太太圈的力量,那為什麼不請君入甕呢?

這是不是也側面說明了她們資本積累背後的骯髒。

9樓:小人間Lexie

沒有人嫌棄錢多

顧佳之所以沒有實地考察就籤了合同,主要還是覺得,太太圈的東西都是好的。因為她在這裡得到了很多。

在她的認知裡,一群只會花錢買包買衣服的闊太太,不會有智商玩弄她。

而且,大家都是有錢人,低頭不見抬頭見。怎麼可能為了乙個不過幾百萬的茶廠坑她!

這就是認知差距。

顧佳覺得這個茶廠,雖然對她來說是個創業的機會。但是對於那些隨便買買世界名畫的太太來說,根本不是什麼重要的東西。

但在那些太太眼裡,幾百萬也是錢。能保底,就沒有人想要虧損。

如果每一次投資都是虧損,那下一次從老公手裡拿錢也沒有那麼容易。

顧佳以為自己和幾個闊太太低頭不見抬頭見,是以為自己已經融進了圈子裡。

但其實,那些太太,根本就沒有把她放在眼裡。有一些圈裡的訊息也不會分享給她。就說李太太茶廠這個事,實際情況,其他太太多多少少都知道。

之所以坑顧佳,是因為其他太太不會上當,也不屑於接手李太太投資失敗的茶廠。只有顧佳,這種削尖腦袋往上爬的圈外人會上當。

而且,顧佳和太太圈之間,並不是平等關係。

顧佳從太太們手裡獲得資源,但是,她並不能給幾位太太回報。和她鬧翻,也不會對太太圈的人造成什麼影響。諒她也不敢說什麼,最多吃個啞巴虧。

但是,沒想到,顧佳平時挺聰明乙個人,這次竟然看不清形勢去大鬧了一場。

爽是挺爽,但是不怕這幾個人報復?

要知道,女人一向小心眼,尤其是這幾個閒的沒事幹的女人。她要想把茶廠做下去,即使不需要這幾個人的資源,就不怕她們使絆子?

反正編劇這個蜜汁操作,我是沒看懂。

10樓:拉姆

從小,我們的作文裡都寫,長大了要做乙個對社會有用的人,顧佳在「茶廠風波」中做到了,她頂住了家裡的經濟壓力,為了茶園裡的人們咬著牙再闖一次,很感動,她在上當後真正意識到了,自己努力的價值和意義。

經此一役,她的格局和看待世界的方式將發生變化,做茶廠比開個甜品店巴結太太圈的人有意義多了。很多人說不應該噴「太太圈」的人,我倒覺得符合她的人設:心高氣傲,激進向前。

她能把房子抵押支撐烟花廠,推掉萬總的大單,也會這樣推掉「太太圈」這樣的「路子」。

至於說被穿小鞋?那也太高看這些太太了吧?要是能有那麼高的話語權也不至於要被稱為「*太太」了,況且,上海那麼大,這麼幾個人就能反手為雲覆手為雨了?

要這麼厲害,顧佳也沒可能這麼快打入她們的圈子的。

本來在此之前都要棄劇了,現在還是很希望看到顧佳領著全村老少走上發家致富的康莊大道~~~~

11樓:山峰

都是編劇寫的童話,當真你就輸了。

1.對於顧佳,接手茶廠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居然實地都沒看過,證照也沒查過,就接手了,現實中可能嗎?

2.對於乙個包就幾十萬,一幅畫就上億的太太圈,300萬的生意實在太小,你拿這個去跟別人撕,簡直是跳樑小丑。更何況這個是正規商業轉讓,你覺得別人違法,可以打官司。

自己沒搞清楚,怪不了別人。

3.之後顧佳靠講故事,短期內居然就拿到風投了,這種劇情你敢當真?

既然是編劇寫的童話,權且看著樂呵樂呵就行了。

12樓:吳寒笛

現實中要發生這種事情,只能說明顧佳是個傻子。

一是顧佳完全不懂茶葉,違反「不熟不做」的笛友會原則;

二是這麼大投資,基礎調研都沒做;

三是現金流本來就緊張,還去這種強營銷導向性(說白了茶葉做品牌就靠砸錢)的行業。

開個茶館,開個奶茶店都比開茶廠靠譜。

最後,因為乙個人卻要撕整個太太圈,烟花廠的單子不想要了嗎?還不如隱忍一下,茶葉做出來通過太太圈拿一些大客戶的單子。

13樓:

①對顧佳稱得上真心的,只有王太太,引她進太太圈,還告訴她太太們的background。

②於太太給她烟花訂單,不是因為搞定了和繼子的關係,是因為二手手鐲的事情被抓住把柄。所以後面的陰陽怪氣(哎呀不要把話說那麼難聽啦),其實是軟站邊顧佳,又沒有得罪其他太太。不愧是18線小演員+小後媽的生存之道。

③顧佳覺得自己有姓名很颯,別人都是某太太而已。反過來,說明她自己老公家世背景都不行。太太圈,比的不就是老公和家世。

④所以顧佳看不起太太圈,又希望從中撈好處,太太們也看不起她。都是互相利用的關係,就別假清高,又要面子又要裡子。

⑤王太太那句話(不要為了一點小錢鬧不愉快)意思有兩層,一是不要下牌桌,二是,你這樣我面子往哪擱,我後面還怎麼在這個圈裡混?所以,顧佳略顯「恩將仇報」,不好的呀。

手撕一時爽,事後火葬場。這個問題是一面鏡子,覺得顧佳手撕太太圈又颯又爽的人,還沒有遭受社會的毒打,或者是個資本巨巨。而和我一樣,認真冷靜分析利弊的各位……

下面是自己的腦海小劇場,我要是顧佳:

1.不捅破,繼續不亢不卑混太太圈。

2.咬牙堅持茶廠,默默做大做強。

3.茶廠穩定賺錢之後,再買個豪包站C位。

4.找機會(不炫耀會死的太太圈,大把機會)風淡雲輕地說,哎呀沒想到茶廠那麼賺錢,真的是感謝李太太呀!以後有什麼要幫忙的,我義不容辭!

(翻譯:想坑我,爛攤子我也能變成優質資產,變廢為寶,勞資有這能力。你家是不是不行了?為這點錢坑我?到時可風水輪流轉,C位一輪換。)

5.王太太還是比較真心,也有恩於自己,相對比較能信任。其他人就要提高防心。不能信任整個圈所有人。吃一塹長一智。

6.放寬視野,比如王漫尼的男朋友,圈子不高階嗎?我去看看,認識多一些人,不侷限於某乙個太太圈。還可以順道提公升漫尼。

說到底,這個世界,還是憑實力說話的。你足夠資本了,太太圈的所謂C位,你還看得上?

三十而已中顧佳收購茶廠做的對嗎

小人間Lexie 沒有人嫌棄錢多 顧佳之所以沒有實地考察就籤了合同,主要還是覺得,太太圈的東西都是好的。因為她在這裡得到了很多。在她的認知裡,一群只會花錢買包買衣服的闊太太,不會有智商玩弄她。而且,大家都是有錢人,低頭不見抬頭見。怎麼可能為了乙個不過幾百萬的茶廠坑她!這就是認知差距。顧佳覺得這個茶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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