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現在的 NBA 球星都喜歡公開提出交易,這是乙個好的現象嗎?

時間 2021-05-31 16:25:39

1樓:

如果這個問題其實可以反過來說,如果你決定不跟母隊續約,下賽季以自由人身份出走這才是對於母隊最大的傷害吧。

濃眉為鵜鶘帶來球哥、鶯歌、四號籤等等,小卡給馬刺帶來了德羅贊,泡椒給步行者帶來了奧迪,歐文給騎士帶來了小托馬斯(雖然效果不好但聊勝於無),總比什麼都得不到的強吧。

當然,如果非要是指責他們什麼,只能說他們都太心急非不能等合同結束再走麼學學詹姆斯杜蘭特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怕噴,別噴我)

2樓:黃凌筠

鳥權原本是為了讓主隊可以在有工資帽限制的情況下留住自己隊內的巨星

但是現在它附帶的更高薪資已經成了主隊的負擔,更不利於球隊留住巨星

那的確應該改了

3樓:張三

可以認作是球員對自己利益爭取的一次極大進步。

以前的球員命運都掌握在球隊管理層手中。球隊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可以用各種手段剝取球員價值,無論是合同壓價還是交易至別隊,在商業聯盟中都無可厚非。而現在頂級球員對自己的命運可以有一定程度上的掌握,要求賽季中交易,同時指定下家,都是為了自己的下乙隻球隊可以保留最大實力,也是無可厚非。

這個現象談不上好壞,畢竟絕大部分球迷都有自己的立場,球星來了自己的主隊那巴不得把這球星舔成Daddy。失去球星的球迷那恨不得燒球衣,雖然說他們本來沒有這球星的球衣。

作為乙個球星蜜而非隊蜜,球星到哪兒我都支援,球隊怎麼樣和我沒關係,我又不是出生在美國然後理所當然的支援本地球隊,還為了十萬八千里之外的球隊和人站隊撕逼。只要聯盟競爭激烈,球星們不要走最艱難的道路,任何的事情我都是認為無所謂好壞。

4樓:柴聞吠

不用「好」這個模糊的標準,在商業聯盟裡,我們可以考慮一下,球員是否有權力申請交易,甚至指定下家。

假如乙個球員在合同結束後加入新球隊,我們會說他沒有權力這麼做嗎?不會。那麼乙個球員申請交易,他的內涵在於,你可以不交易我,而我會在合同結束後離開球隊,這是乙個球員的權力。

那麼球隊兩相比較,選了前者,也就是交易,當然,交易也許造成了些利益的損失,但問題是這些長期擁有球員的利益本來就不應該屬於球隊。

要改變,就從合同制度來改變,否則這只是球員的合理訴求。

同理,既然合同結束後選自己喜歡的球隊加盟是合理的,那指定下家申請交易也是合理的。

5樓:落花又成冢

這個要分情況來看。對於球迷來說不是一件好事,對於NBA的發展也不是一件好事。包括對一些小球市的發展來說也不是一件好事。

對於小球市來講,他們要保證球迷的數量。需要長期有乙個超級巨星來主持門面。將如果說乙個球,乙個球星在乙個球隊呆個三五年,覺得不好就要提出交易,這對小球市的發展,保留觀眾數量也不是一件好事。

NBA需要傳奇故事。就像鵜鶘,他們用了六七年的時間來培養乙個安東尼戴維斯。然後安東尼在。

紐奧良呆的並不愉快。導致了戴維斯提出交易。其實對他們這樣乙個球隊來講。

想用乙個狀元籤在五六年就奪取總冠軍基本是不可能的。小球市不能給超級球星的廣告量和關注度的情況下很難留住他們。所以很多球星就。

可以選擇在新秀合同結束後的第二個合同期間申請交易。比如詹姆斯在第二個合同履行完之後就選擇了投奔南海岸。

對球迷來講,他們更願意看到乙個球星在乙個球隊打上十幾20年,然後在這個球隊退役,成為一段傳奇和神話。因為球迷都是有情懷的。

那麼對於NBA來講,頻繁的交易和流言產出讓球員更加商業化,讓這個聯盟更加商業化。商業化所帶來的就是快餐化。會講話就是。

你組乙個隊伍,三五年之內多一兩個冠軍,然後解散,然後別人再組乙個隊伍,三五年之內多乙個冠軍,再解散,他們不斷地改換門庭。長此以往會降低NBA的吸引力。

6樓:啟堯

這不是好現象。

總有人講,球員應該主動維護自身利益,球隊可以交易球員,球員為什麼不可以主動尋求交易?

但是,球員主動尋求交易是會損害球隊利益的。而包括NBA在內的所有職業體育賽事都是資方遊戲,運動員只是遊戲角色。

試想一下,如果你在玩NBA2k19,遊戲裡的球員不受你的控制,在你的球隊裡想來來想走走 ,你怎麼辦?唯有棄遊一途,老子不玩了。

現實NBA中,這種現象一定會影響投資人投資熱情。資本少了,真以為猴子耍的好,看的人就一定多麼?

7樓:

皮蓬公牛鬧矛盾,打完這個賽季才說要離開。

怎麼讓我想到了普通員工不想在某單位就職,但是就是想幹完這年然後拿完年終獎走人。這類員工可能會玩成自己該做的事,但並不會熱愛並比之前更認真對待自己的工作。因為無論做什麼反正都是要跑路的啊。

公開提交易其實是一件好事,首先從某種程度上表達了自己想換隊的意願,這種意願無非就是「我想爭冠」。換隊除了為了爭冠我想不到還有什麼需要得到的,你說利益說錢,這些巨星隨便去個爛隊都能拿上全隊三分之一的工資,你看人家杜蘭特被罵投敵怪這麼多年,去勇士還降薪,但人家隨便去個啥老鷹之類的,能不拿頂薪嗎。

其次提的是交易,而不是我不想在這裡打了,這對母隊其實是有好處的,失去乙個球星但是可以換來挺多的籌碼,並不虧。歐文換了一車人,泡椒換奧迪我覺得這波步行者是血賺的,可惜奧迪傷了,卡哇伊和德羅贊其實也是差不多頂級全明星了。在收到這種提交易的訊息後,各個球隊都會開始衡量自己的籌碼,促進風格化球隊的形成。

8樓:

薪金大於實際價值的才可以公開提出交易,對球隊施壓,所謂工資帽,限制的就是這些超級巨星,否則工資越炒越高

薪金需要爭取的和球隊籤大合同,結果都是五五分,比如卡佩拉這種鬧騰很可能以後就一蹶不振,

薪金小於實際價值的,沒人管你怎麼想,甚至會扣上「毒瘤」的帽子

對於追星的,粉球星的,算是好事

對於看球看個熱鬧的,或者粉球隊的,那麼是個壞事,尤其是粉點兒小球隊的,比如黃蜂這種,不過粉球隊的其實大多數也是粉球星的。比如勇士球迷,比如熱火球迷,比如騎士球迷,比如現在凱爾特人球迷。很多人當年都粉湖人,76人甚至國王吧(有韋伯)。

雷霆球迷合適有?三少都走了現在估計也沒剩多少,幸虧維斯布魯克還在還來了喬治還培養起了海王

其實傷害最大的是美國球迷,因為家鄉球隊總要支援吧,但是小地方就完蛋了

我們中國看球的還是追星的多,什麼3年勇密,6月湖密什麼的,其實就是衝著球隊大的好看球星強來的,球星都走了球隊不好看了還關注也是自己虐心,看球不是主要看個精彩的比賽麼,不精彩了看點就少了

我們作為球迷自己工作和老闆聊只談情懷沒有錢到手都知道是不靠譜的,但是看比賽往往對球員要求有情懷

9樓:傲寒

有啥好不好的,總比私底下接觸別的球隊最後逼的球隊沒有周轉的餘地落的啥都沒有強吧?倫納德好歹給馬刺換來了乙個德羅贊,濃眉無論去哪家,水鳥也絕對會得到心儀的籌碼,這種大家各自安好的事有什麼好說的,球星也是人,可見的像以前那種乙個人守護一座城,終老之類的現象未來會越來越少,既然是商業聯盟,在幹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做個精緻的利己主義者完全沒有任何問題

10樓:TEDDYYW

我認為這不是乙個好現象

從歐文走得時候,我就覺得這個事不好,會影響整個nba球員市場的秩序,因為這個事不符合最基本的契約精神。而這個契約精神,說到底,就是一種相互信任,當球隊與球員之間失去信任,會讓以後很多球員的合同都受到影響。

這件事說到底,其實並不是勞方和資方的矛盾,而是大球市和小球市之間的矛盾,大家說的合同年不到就提出交易的一般都在小球市,功勳球員晚年被交易一般都是大球市,這樣的地獄差距是nba能解決的麼?不是,這種問題注定只能通過合同解決。這就導致契約精神缺失成了一件非常致命的事

現在nba的小球會,真是越來越難以生存下去,沒有球星導致上座率低票賣的不好,票賣的不好但是球隊財政拮据,老闆不願投錢,老闆不願意投錢導致更沒有球星願意來,這就形成了乙個惡性迴圈,如果在合同內的球星都能隨隨便便說我不在這幹了,尋求交易,那無疑是堵上了小球隊生存的最後一根稻草,小球隊就成了大球隊挖腳的人才培養中心,如此下去,聯盟必將崩潰

現在我認為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聯盟出台乙個戴維斯條款,對球員未執行完合同就提出離隊的,聯盟出面給母隊一些補償,並對球員的下乙份合同做出限制,不能讓他們離隊還保有鳥權,這樣對球隊來說確實不公平

11樓:Gimli King

我凱交易老球員,叫做對球員毫無忠誠可言。

那麼AD這種主動拋棄當家球隊,是不是應該被全聯盟遮蔽?

我覺得在NBA這個商業聯盟裡,球隊也好,球員也好,首先還是要考慮好自己的個人利益訴求。啥忠誠不忠誠的,不是用來騙球迷掏錢包的話術麼?

在這個聯盟裡面,弱是原罪,被拋棄也只是活該的。你要是AD你願意終老鵜鶘,最後連季後賽都沒打過幾場,就這麼告別NBA麼?

12樓:陳思

球隊有沒有交易球員的權利?有(不然也不會出現專門的「交易否決權」了)。

我個人是支援球員的這種訴求的,畢竟我相信每個2K玩家都已經在MC模式中體驗過申請交易這件事了……但實際上也只有少數幾個人的申請會濺起大水花,這就是球星的力量了。球星們越來越多的公開自己被交易的願望也是球隊和球員博弈的體現,也許……新一輪的勞資協定也不會太遙遠了?

13樓:KonMa

萊昂納德賽季中途提出交易後,對馬刺是很不利的,因為可選的交易物件很少,同時下家對他只有乙個賽季的使用權,變相壓低自己的交易價值,事實也是如此,馬刺換來了明顯檔次更低的德羅贊。

保羅喬治則換來了奧拉迪波和薩博尼斯。(從當時的情況來看,奧迪和小薩評價是非常低的,雷霆可以說是大賺。當然,現在喬治進化後還選擇了續約,雷霆依舊很賺)

但是總體而言,提出交易申請雖然對球隊不算有利,但是總歸還是有一定迂迴的空間。(主要還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續約合同可以通過各種條款簽得更大)

合同到期直接走人就不一樣了,球員本身可以和母隊續約大合同,但是選擇其他球隊就沒有這樣的合同待遇了,同時不管該球員去哪只隊伍,母隊都得不到任何補償。

典型的如詹姆斯去湖人(去熱火那次是先簽後換),杜蘭特去勇士(大概這也是他被黑得最多的地方,不僅是合同結束離開,還去了最直接的競爭對手,不過這也是出於自身利益需求,球員沒必要非要和老東家談忠誠,哪怕老東家對你夠好,畢竟有了冠軍,個人的場外收入是絕對超過大合同的額外金額的)

另外提兩句,現在交易中很關注的一點也就是交易到東還是西區,是挺關鍵的,因為如果球員到了同區的競爭組,對於本隊顯然是不利的。(所以濃眉本賽季就被交易去湖人的可能性和其他幾個隊伍相比絕不是最大的)

我本人並不討厭萊昂納德,但是他是在馬刺力圖爭取季後賽成績的關頭提出交易,可以說是一種對老東家極不負責的態度。(當然,噴也犯不著,因為馬刺在續約問題上確實誠意不夠)濃眉情況不太一樣,鵜鶘似乎確實做不到補強到匹配濃眉實力的程度,這種情況下球隊硬要濃眉整個生涯一人一城也不太現實。從某種意義上說,濃眉和詹姆斯很像,他們雖然天賦超卓,可惜選中他們的球隊球市實在是次了些,想要追求傳奇,大城市才是他們真正的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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