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戀了,但是被父母發現,我和他分了,但發覺自己很喜歡他,不知道怎麼辦?

時間 2021-07-06 22:36:11

1樓:vivivi

我也是在初二早戀的。也是彼此的初戀。當時我和他成績都蠻好的,班上前五,年級也前30,妥妥地能上我們那兒最好的中學。

當時我們倆談戀愛班上同學也都知道,偶爾還幫我們打打掩護。老師最開始不知道,後來初三的時候應該知道了。但是也初三了,快中考了,我們倆成績並沒有受到影響,也挺乖的,所以就沒有干涉。

初中生談戀愛最多聊聊天,牽牽手,擁抱,最多kiss了,就沒有再過分地身體接觸了。

其實,這個年紀的孩子,14.5歲,其實更多的,應該是對異性的好感,覺得喜歡,和他在一起很開心。如果兩個人在一起,能互相鼓勵促進,讓彼此進步,開心,成為更好的人,那我覺得沒什麼。

但是在一起吵架鬧矛盾做一些在你們年紀來說不該做的事,導致學習受到影響,身體受到傷害,那就真別走這個彎路了。

我現在自己也是老師,只不過不是學校老師,而是培訓機構的老師。因為比較知心姐姐,也不會瞎告狀,所以我的學生,和你一樣的初中生,有這樣的感情問題啊煩惱啊,也會和我傾訴。我會引導他們怎麼恰當地處理一些問題,遇到真的挺有問題的也會勸分。

我覺得作為乙個學生,首要工作就是學習。如果連這個基本的首要的工作都做不好,卻每天想著喜歡這個喜歡那個,是不合適的。只有在做好自己本職工作的前提下,才能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所以和他們說的3個要求,第乙個不影響學習;第二個不要有過分的身體接觸;第三個是不要有不該有的過分的金錢往來。畢竟還都是問父母要錢的學生。哪怕好朋友過生日送禮物,也應該量力而行。

所以如果你覺得你能做到這幾點,那ok沒問題。自己做好保密工作別被父母老師發現就成。覺得做不到,那還是忍忍吧,先冷靜冷靜。

早戀能走到最後的,其實真的很少。可能現在很多學生也沒有想這麼長遠。覺得現在喜歡就好,何必想這麼多自尋煩惱。

中學生呢雖然還不是成年人,但是也應該具備了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任的意識了。所以不管做什麼決定,都權衡一下,冷靜,別衝動。

我和我初戀初中畢業因為某些誤會分開了,但是我一直喜歡他,也等了他很多年。後來才知道,其實都還互相喜歡。中間錯過了很多年。

現在還在一起。很甜。有結婚的計畫了。

初中班上唯一的一對兒,哈哈。

2樓:把吃西紅柿養成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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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班主任和我們說「一葉障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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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有喜歡就是真愛了,錯過就一生錯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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