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財物不歸還犯罪嗎?

時間 2021-06-19 23:36:32

1樓:

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應該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可是我做了這麼多年警察叔叔,撿錢上交的是少之又少。本人在轄區丟過財物不下五次,歸還率未突破零。

拾得遺失財物,並不違法,法律不能要求人做違背本心的事。

遺失財物的人,承擔保管不善的後果,也無可厚非。但是有一些遺失財物的人運氣不錯,知道了失物去向,那麼撿拾者應該無條件歸還,否則構成違法,丟東西者起訴必勝。假如財物價值較大,大到了我眼中的天文數字五萬元,不歸還則構成侵占罪,已然是犯罪了,會蹲監獄的。。。。。。

2樓:胖胖的瘦子

道德要求當然是予以歸還。拾金不昧。法律層面,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原權利人,拒不返還可能構成侵占,原權利人有權要求返還。

達到一定數額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但屬於原權利人自訴範疇,不訴不理。

3樓:獨寒

將他人財物據為己有,沒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據,應屬不當得利。將他人遺忘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且拒不交出的,按照侵占罪予以處罰。如果拒不交出他人財物,可以侵占罪提起刑事訴訟,但不存在拒不交出撿拾物的情節,不應作侵占罪對待,不能認定為犯罪,只能由民事訴訟予以調整。

刑法第270條規定的是「遺忘物」,而非「遺失物」。遺失物是主人丟失的物品,失主不知道物品丟在何處,而且拾到的人開始也不知道物品的主人是誰。而遺忘物是本人攜帶因遺忘而沒有帶走,剛剛遺忘的物品,失主能夠回想起物品丟在何處,能夠自己找回。

如果是撿到他人的遺失物,一般只能認定不當得利,如不歸還,失主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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