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因機場工作人員意思錯誤簽證資訊拒絕讓我登記,事後有什麼辦法要求索賠?

時間 2021-06-06 10:00:46

1樓:H D

工作人員理解沒有錯誤,你確實不滿足。

如果你用的是日本簽證而沒有南韓簽證,不適用過境免簽政策。

中國駐日本大使館提醒中國公民留意過境南韓免簽政策的變化你之後買的是聯程機票回上海,那是可以不用簽證的。然後因為在仁川機場的禁區裡面有值機櫃檯,所以你也可以接上原本的後續航班。但是這不代表工作人員有失誤。

2樓:不給銷號

重點有二。一,你有證據證明一系列事實嗎?二,看你找誰理論,怎麼理論。一般來說霓虹國是最講道理的了,你要是去找泡菜國理論,估計沒戲。

3樓:大馬二家

有些沒看明白,機場工作人員和航空公司是指在機場航空公司辦理登機手續的櫃檯人員嗎?

為什麼他說不能,你又能登機了,卻又重買了新的機票?

如果他說不能,不是就不能辦理登機手續嗎?無法辦理登機手續不就不能登機嗎?都辦理好登機手續為什麼又重買機票呢?

如果是某人的責任,有沒有相關證據,比如機場的誰說的?有沒有拍工作的名牌,或對話錄音?如果相關證據很少其實很難證明,並且又過了一段時間,可以先像這個人所在的部門進行投訴試試。

如果相關證據齊全也可以試試法律程式。如果你在日本居住的話,投訴和走法律程式就容易。

被機場工作人員誤導護照過境怎麼維權?

magicnight 首先看你提出的問題,應該是你沒有港澳通行證或通行證上沒有有效期內澳門簽注,然後收到旅行社蠱惑使用假行程單過境造成的。其實港澳通行證現在辦理時間在3 7天,如果不是特別情況建議不要用假行程單 護照過境的方式停留港澳。一般來說,如果在你預先知情的前提下,用預定香港到第三國的機票行程...

在夜場工作的工作人員都是怎麼想的。?

都是為了賺錢吧,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苦衷吧,存在即合理,不然也不會有這個行業,每個行業都有他存在的價值,都是為了賺錢,每個人都有他不容易的地方,女孩子有可能是家境問題,也有可能就是為了單純出來玩,每個時期都有不同的思想,你沒辦法站在現在的角度去思考以前的問題,所以更多的時候還是走一步看一步吧 先森郝帥...

被鐵路工作人員欺騙,簽了乙個不該籤的協議怎麼辦?

從我看來鐵路是沒有責任的,是第三人將旅客燙傷,鐵路只能做到調解,即使是找不到責任人,鐵路先行賠付,鐵路也是要向第三人追償的。另外請回憶下燙傷發生時,列車執行是否平穩,若因列車衝動引起燙傷,則鐵路應負一定責任。鐵路旅客人身傷害及自帶行李損失事故處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 旅客自身責任或第三人責任造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