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一公尺陽光
合理。不是認為要彩禮天經地義的女性的說辭都是:我要彩禮有錯嗎?我又不留給我爸媽,反正我會帶回來作為小家啟動資金
的。況且我爸媽會給我相同陪嫁甚至更多,讓我作為小家啟動資金。當然這類女性不會被人說成「賣女兒」,沒有雙標。
不然呢?只要彩禮,彩禮還得留給父母?彩禮留給父母,陪嫁讓父母保管?彩禮和
陪嫁都作為女方體己錢?
2樓:
合理。因為陪嫁哪怕一百倍也是你婚前個人資產。放心陪。
而彩禮是壓在岳父手裡的,存女兒名字,一般數額巨大約等於捏住婆家半條命。為的就是起到威脅作用,叫婆家皮繃緊一點,不可糟踐兒媳。
3樓:
彩禮和陪嫁本質上就是雙方父母對小家庭的支援啦,所以沒有必要留在家裡。
不過這兩筆錢可以作為女方私房錢存好,並不是說一帶回去就可以任由對方來支配的。
4樓:摸凹貓
這位城市人是個天龍人啊,原來白嫖佔便宜的人都是農村人啊,學到了
分割線合理,彩禮和陪嫁都是給你們的支援,彩禮和陪嫁不要給男方父母支配,要掌握在自己手裡,自己出去買房住,房子寫自己和男方的名字。也不要讓男方父母搬進你們的小家住!不要太強勢,也不要軟弱到被別人欺負。
祝你幸福哦
男方給女方的彩禮女方作為陪嫁現在經濟遇困難女方父母不允許拿出來合理嗎?
黎明天空的雲彩 無論是不是你的彩禮,但是作為女方的陪嫁,就算是女方的錢了。女方的婚前財產的。女方的婚前財產,是由女方支配的,不是由女方父母支配的,所以女方父母不允許拿出來是無效的,不合理的。所以最終拿不拿出來,是女方自己決定的,不是女方父母決定的。根據夫妻雙方的感情,如果你進入了山窮水盡的地步,且吃...
男友打算用他家給我的10萬彩禮和我父母給的10萬陪嫁拿來買房,他這算耍小聰明嗎?
靜靜 我的第一反應,是兩家父母給的彩禮和嫁妝,給小家庭的啟動資金,買房後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保值還能解決住房問題。而且小兩口不會隨隨便便鬧離婚分手啥的。挺好的呀!多棒棒的主意啊!看見所有錢財都是女方的那種回答,我真的是!毀三觀。既然分的那麼清楚,你跟錢過呀,找物件幹嘛!二十萬這麼看在眼裡? 浮生流年 ...
結婚女方家啥嫁妝也不出,彩禮錢也給弟弟還房貸怎麼辦?
搖呀搖搖錢樹 你問問你女朋友,因為結婚父母的壓力已經很大了,不忍心再給他們壓力。彩禮錢算是你借的你給親戚打欠條的那種,婚後算到你們自己的身上,自己慢慢還。如果她同意那還算她有和你一起吃苦的心。如果她不同意,她要求把借款算到你父母頭上。那麼你非要結這個婚就是給你父母增加負擔。當然還有種情況是借也借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