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早戀,拿走女朋友的第一次,女方父母知情後要求賠償一萬,該怎麼做?

時間 2021-06-05 08:04:19

1樓:XXhunter

以女方拿走了你兒子的第一次

要求賠償一萬。

忘了問年齡

兩位年輕人滿了十四歲沒有

滿了就索賠

沒滿就…只好認慫了吧。

搞到什麼姦淫幼女之類的就收不了場了

2樓:Mark

1.刪了這個提問。

2.我不知道你是什麼人,基於什麼目的,在試探什麼。

但我要告訴你,趕緊去諮詢律師。

3.對方要多少錢都趕緊給,但要收集好證據。

3樓:whalefall

第一請教育自己的兒子不要輕易去傷害女孩子

第二如果做了無法挽回的就盡力補償,態度端正的認錯

第三如果對方無理取鬧那麼就走法律程式

4樓:浮舟

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是一萬

我也不是很懂吧。

但是既然孩子做錯事情,首先還是要讓孩子學會承擔他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倘若人家執意是要一萬。

你們再掂量商量一下吧。畢竟事情已經發生了,無論當事人是好是壞。這件事對於當事人還是家長的好壞。

至少從這獲取教訓。特別是對孩子人生觀的改變是巨大的。希望兩方家長不光商討什麼賠償。

請多多關心孩子。通過這件事或許會讓他們成長不少。這可能就是人生的岔路口

辦事還是要妥當一些吧

5樓:Load a

最重要的不是錢,最重要的是,如何保護雙方孩子的心理不受進一步的傷害,如何在今後保護自己,為彼此負責。

孩子真心相愛,就好好引導孩子,告知相關知識和注意事項,男孩子要有進一步尊重和保護對方身體健康的責任,女方要懂得保護自己,因為最麻煩的結果,是女性有懷孕的可能。

但女孩不必自卑羞恥,這是人之常情,不知有無懷孕,這就是教訓。對男女雙方都應該有反思。

誰沒年輕過,防是防不住的,無論男女,兩情相悅,到了那一刻,作為年輕人,能忍住才有點奇怪。

女方家長的憤怒,可以理解,特別是父親。直接給錢,我總覺得對女孩子來說有些怪怪的。男方有所愧疚,或者想息事寧人,可以作為醫藥費,營養費或者其他善意的名義給予費用。

期望能對女孩子心裡的傷害降到最低。

但是讓孩子不要覺得羞恥和罪惡,這是作為人的正常的行為,指望年輕人的自控力解決問題,就是耍流氓。

但是說實話,男方猶豫這筆錢和女方要求這筆錢,感覺我上面的方式還是太理想了,特別是女方家長,我站著說話不腰疼了。

是我,我就用善意的名義,給出這一萬,也不多,讓事情結束,盡我的能力,把對孩子的心理傷害降到最低。作為女方家長,在既定事實面前,保護女兒的感受是最重要的。作為男方家長,要給孩子做出乙個負責任的榜樣。

6樓:看誰誰的牛不行

作為女兒的父親,我教育女兒的是沒到時候別胡來,但可悲是我發現,教育兒子,那不行。

為什麼?

小男孩基本不受處罰。

幸好我有兒子有女兒能公允看待這個問題。

中國目前將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完全割裂的態度是一種顯著不公。

在對刑責受限的情況下應當成無數倍的民事賠償才能夠對等。這種案例之下,應當處以的民事賠償責任應當以當地城鎮居民收入水準的二十倍以上作為賠償標準,即父母十年白忙。

同樣的,對所有未成年人案件也應照此辦理。只是民事賠償標準不同而已,既然不能量刑,那就量一下民事賠償標準。

老年人無法服刑的參照此樣辦理,精神病人也一樣。

要是我,先拿二三十萬出門再說,養不教父之過。

7樓:Zhy

初中?那就是未成年

未成年就意味著沒有自己的住處沒有收入

你作為家長真的應該反思一下這是如何發生的

說真的賠一萬說明對方也沒什麼心眼

你還是擔心一下以後人家姑娘萬一肚子大起來你要怎麼收拾致未成年人懷孕……是什麼結果

8樓:二餅三條

兩種辦法較好。

一、反索賠。那要有證據證明兒子也是第一次。俗話說,沒有耕壞的地,只有累死的牛。

兒子早戀,說明身體還沒發育成熟,幹這種活兒很是費力,對孩子身體健康有危害,身高、智力、學習……方方面面未知影響因素太多了。對方要求賠償一萬,己方可以反索賠十萬,或者更多。

二、把女朋友當兒媳養。既然是第一次,大至是你情我願,兩情相悅,那就是奔著過日子去的。俗話說,生公尺已做成熟飯,何況現在國家鼓勵生孩子,也少了很多繁瑣手續。

跟對方父母商量一下,響應國家號召,促成這樁好事,一切問題迎刃而解。

不是難事,是喜事。祝好!

9樓:兔紫

18歲前要好好教育肯定禁止一切男女活動

18歲之後照顧好自己就好

大家都爽到了沒有誰吃虧做好措施就好了

主要是怕遇到渣男不行就分

10樓:感恩

應該給他們辦婚禮,已經是你家的人了。為什麼要一萬元,女方家沒相中你家?你家特別窮?想不通,女方家太好說話了。你兒子應該負責任,娶回家吧!

11樓:infrared

看具體情況吧,如果是你情我願的,感覺這個賠償沒道理,你兒子也許也是第一次哈。否一當然是不夠的。

無論如何,要教育注意安全,注意衛生。

12樓:甲蟲汁

啊這....你兒子幾歲了,女孩幾歲了?在犯罪的邊緣大鵬展翅?先別說對方有沒訛錢,建議你找個律師好好問下如果對方報警你兒子有沒牢獄之災,然後再考慮錢賠償的事吧!

13樓:佳灬

沒聽說過這樣的。不過大千世界,無奇不有,這就得表明態度是繼續處還是就此算了,不處了就花錢買教訓,還繼續處的話還是不要給,不然後面有的受

14樓:小女Michelle不才

看年紀吧。分手了嗎,還有感情嗎?如果已經分手,在家庭經濟條件又比較寬裕的話,給人家姑娘買個貴重點的禮物,我覺得也沒有什麼。畢竟,你兒子的第一次也很美好,不存在誰吃虧不吃虧的。

15樓:無知者無畏

關鍵還是年齡吧,樓下說的雙方自願,可是還是有14歲年齡限制的。不知道雙方年齡都不滿14歲的怎麼判,按照一般原則14歲以下是不問女生同不同意的。假設我是女孩子的父親,只要這個男孩子我不熟悉就一定想法把他送進去的。

低齡這種行為對女孩的影響我認為比男孩子大的多。所以要偏向於保護女孩子。

16樓:清咖啡

早戀本身就屬於自願行為,所以,發生了關係也是雙方自願的,所以沒有誰對誰錯之分。因此,他們所謂的補償也好,賠償也罷,都是無理要求。女孩子的家長應該對女孩早早進行性教育以及對於性方面的常識,早早培養他們的三觀,避免這種事發生。

17樓:七笙.oper

首先,我一定會教育我兒子,青春期跟女孩子談戀愛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但是你要知道,女孩子的初戀非常難得,她們的愛情故事在校園裡只會展開難得的一次,你準備好接受了嗎?你如果接受了女孩子只能綻放一次的美麗,這意味著,你要承擔起這個女孩今後的人生,你要負責呵護她,你要為自己的衝動行為買單。

如果你一輩子只能綻放一次,而你的那朵花被別人輕而易舉拿走了,兒子,你認為這個人對你負責任嗎?他會不會想,摘下這朵花她疼嗎,摘下這朵花以後她是不是再也不會盛開了,這樣做對她真的好嗎? 愛是責任,是為乙個人想很多,所以你一定考慮好。

寶貝,你可能會覺得,我們自由戀愛,對方家長憑什麼可以干涉我們,他們自作主張,不尊重我們。媽媽懂你的這個想法

但是寶貝,如果你尊重了這個女孩,他們的父母一定會感謝你,甚至一直記得學生時代有這麼一位正直優秀的男生陪伴著她,也許你們還會成為很好的朋友,經常去對方家裡做客。即便你們長大了哪怕沒在一起,對方家長可能也惦記一直撮合你們,你被所有人圍著轉。

可是你做了一點點衝動的選擇,你看,這麼乙個選擇,居然決定了事請直接發生逆轉,你覺得怎麼做更好呢,你認為的

而且呀,對於你們的戀愛而言你現在都負擔不了女孩子一萬塊錢小小的補償,不論數目,你現在沒有辦法自主選擇給她更好的生活,媽媽給你出這個錢,本該是你承擔你自己做的事情的後果,可是,媽媽愛你,即便你這件事情做的不太對,媽媽也是愛你的,並且媽媽要幫你一起愛她,所以媽媽願意承擔起你做的一切,只是希望,下一次,你能懂得什麼是真的愛了,是屬於你,自己能為心愛女孩撐起的天,媽媽會觀望著,等待著你,慢慢長大,我們不急。

(我認為,本著我尊重女性的原則,這個錢就應該出,不論是安慰他們父母還是安慰這個孩子,這都是我必須去做的,女孩子的第一次,人生裡只有一次,對方父母不能接受,理應安慰,更何況在初中,性行為到沒到14歲還未可知,對女孩身體造成的傷害怎會沒有呢?)

男生到底介不介意自己女朋友沒有第一次,女生該不該在戀愛初期就坦白自己的經歷。?

學不會 從我的角度看這個問題,如果說不在乎肯定是假的,但是我不會過於在乎,畢竟,女人是感性的動物,遇到個某些事情就會衝動,只能恨你晚點遇見她了,讓她被渣男傷到了心,只應該用你的心去把她的心修復起來,而不是一味的責怪他,我會用心去保護她的 小寶張 啥啥啥饃 長痛不如短痛,如果真想長期發展,覺得了解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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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心任去留 東北 東北的話,這個題我就回答不了了,畢竟不知道人家那邊的風俗,怕講錯話,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是重慶的,我覺得這個第一次去沒啥的,不用太過看重,想太多嚇自己的事情。我覺得你買點糕點 水果啥的,已經挺好的了。沒必要想著再買什麼,就算家裡人多一點,也沒必要。你買東西不過是乙個禮儀,並不是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