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德國男友交往快一年,但是對結婚的問題我們有了矛盾,應該怎麼辦?

時間 2021-06-03 15:08:14

1樓:dingdign

姑娘,你才26歲,這個花樣年華的歲數,真的沒必要跟這種外國離婚男耗著,這種男人離婚是有原因的,如果他沒有離婚只是騙你更可怕!對你的傷害會很大的!我的建議是你可以試一下告訴他你懷孕了看看他是什麼樣的反應,如果他覺得很開心,想和你結婚的話,那麼我想這個人多少還是可以值得依靠的,最起碼還可以再觀察觀察,但是如果你告訴他,你懷孕了,他讓你去打掉,或者直接不聯絡玩失蹤的話,我覺得你就應該明白他是乙個什麼樣的人了。

這個辦法同樣適用於跟中國男孩談戀愛的女性。任何男人對於愛人懷了孩子都會很開心的,當然如果不是很喜歡這個女孩,只是為了玩玩,肯定會玩失蹤或者找各種藉口讓她墮胎,畢竟願意給自己生孩子就等同於非常愛自己,不會有男人會拒絕愛人給自己生孩子的,更何況外中國人不限制生幾個孩子,如果他喜歡你當然想和你生孩子。我乙個閨蜜就是戀愛期間被男友逼著墮了兩次胎!

第三次懷孕這個男的玩失蹤一段時間才決定娶她,結了婚一年就被我閨蜜發現在外面一直有人,孩子不到兩歲還是離婚了!所以,不愛你的男人一定不情願讓你生下他的孩子。

同時據我所知,德國的法律很複雜,關於離婚各方面都很繁瑣,且對男方不利,不像國內那麼「平等」→(國內婚姻法目前似乎更保護男性的財產)因此他很有可能並沒有離婚,只是因為工作的原因來中國後與太太分居了,但是每個月還是要給孩子老婆撫養費和生活費。即便是已經離婚,你也要考慮清楚你們結婚後你能否像中國夫妻一樣透明化的財政收支,甚至最好你自己管理家裡的錢。因為跟外中國人結婚很大程度是要AA制的,他的收入開支應該會很抗拒被你管理。

2樓:

這個題我熟悉情況,必須答。

1.你男友處境很難,很不好辦,你要愛他就要體諒他。在德國,男人們不願意結婚是因為離婚時,對工資低(通常是女方)的補償太恨,兩人差額的七分之幾,幾百歐是必須的,最近立法有修改,照顧高工資一方,但改進不大,如果女方帶孩子,兒童金(184歐)也歸她,也可能男的還要支付孩子的撫養金,最可怕的是這個女方如果零收入,那你老公那點工資,合同工資三分之一交稅叫保險,剩下的一半給前妻,然後跟你同居還好,要是跟你結婚,你到德國跟他離婚,他又要給你幾百歐,這不是找死嗎?

所以,他不跟你結婚是正常的,敢跟你結婚那是英雄。

2.你無權打聽他前妻,他本人的收入情況,永遠無權,離婚時有權從律師那裡獲知,所以咱只能按最壞情況設想。

3.德國女兒不是中國女兒,不可能一輩子啃老,一般都是十八歲上技校之類自立,少數家境好的,每月父母能拿1000歐出來供他的,或者靠貸款,獎學金的上大學,大學免學費,但生活費太恐怖啊,最短七年畢業,最長有十幾年,二十幾年的。你老公的經濟能力自己活都困難,估計供不起女兒上大學。

他現在主動要女兒不一定是因為愛,有可能是為了省錢,或者,前妻太底層,生活一塌糊塗,他怕女兒被毀了,就要過來,你可以算一下,離18歲還有幾年。

4.我的建議是:如果是為愛情,可以再同居幾年,生個孩子,孩子入德籍,拿兒童金,非婚生子女在德國待遇和婚生子一樣,在國內也可上學,高中上人大附北大附的外中國人高中,直公升清北。

同居幾年後,他不害怕你離婚了,可以結婚,或者,直接寫結婚協議,約定一旦離婚,在中國起訴,按中國法律審理,他就不害怕被你分工資了。如果是為了經濟原因想嫁他,我覺得他可能不會比鳳凰男,伏地魔更好,他負擔太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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