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去世了,沒有遺書,留下的遺產我要放棄嗎?

時間 2021-06-03 07:17:02

1樓:小C童鞋

第一,我沒完全懂題主的訴求,你是要錢、要房子還是要乙個居住權第二,題主和母親、弟弟的關係如何,將來準備繼續母慈子孝的過日子,還是等母親過世大家就不來往了?

如果想和家人好好相處,並且除了房子財產之外,平日裡沒有大的矛盾,姐弟關係融洽的,那麼我建議,姐弟全部放棄繼承,房子只寫母親乙個人的名字,這樣既避免了母親的養老困境,也不會立即爆發家庭矛盾

如果就是想公平公正的拿財產,那直接要求1/6的房產,房屋署名1/6或者折線給題主都行……但我估計這樣一來,可能會影響家人之間的關係。

2樓:

要,必須要,當初我也是沒要,我是主動放棄的,覺得自己條件比弟弟好。之後有時會後悔,覺得沒為自己女兒留點啥。但是現在我弟弟突然過世了,沒孩子,反而弟媳佔了大頭。

我媽現在後悔得不得了。世事無常,是自己的要把握好,你的1/6堅決要。

3樓:乙隻小麋鹿

我的意見是:房子必須有你名字,這樣既保住了自己的權益,也解決了後顧之憂!

你父母生病住院都是你花的錢,你憑什麼沒資格要房子呢?所以別理那些親戚,沒乙個好玩意兒!花錢時會勸你:

「你是閨女,父母養你不容易」,恨不得你負擔所有開銷,到了你自己該得的權益時,又說:「你是閨女,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你不該拿娘家一分錢」,否則就是大逆不道。

為什麼說房子一定要有你名字呢!因為一旦過戶到你弟弟名下,那房子就歸他所有了,到時候你母親都是個住客,他以後要是不管你母親了,親戚們又該讓你接走照顧去了,到時候你氣不氣?

所以不管你想不想要這個房子,現在都不能放棄你自己的權益,如果不想要(願意把你的部分送給你弟弟)那也要等到你母親百年之後再給他(看他期間表現吧)

總之就一句話這房子: 你不要,是情分。要,是本分。

4樓:勝男

首先爸爸去逝後房子一半您是有份額的,前提是法定繼承。

如果現在房子過戶到弟弟名下,視同您放棄繼承,那以後也不可能再回到您手裡

同時,媽媽也交出房產,房子是弟弟的,那麼媽媽以後會不會居無定所?弟弟轉手把房子又加上弟媳婦的名字,萬一弟弟出事,房子又會流到弟媳婦以及她的家人手裡。或者是弟弟婚姻分割,都會導致財產旁落。

有乙個比較好的辦法,就是媽媽按照自己的意願把房子作為遺產留給弟弟,現在也還掌控財產,將來怎麼分配寫好。沒有遺囑的話,您就是和弟弟法定繼承,份額相同。

但請注意,遺囑是怎麼寫的,寫的內容是否真實,合法,有效。

父親去世,沒有留下遺囑,我繼承遺產後物件認為屬於共同財產,想對其進行處置,有點難過不知道怎麼辦好。?

曾生偉 婚姻法 第十七條的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財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第十八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 ...

父親去世的早,奶奶去世了,我能繼承奶奶的遺產嗎

豆丁兜FAN 奶奶的遺產第一順位是配偶,父母,子女。你爺爺已經去世,奶奶的父母也去世,那麼遺產應該由子女繼承。你父親已經去世的話,你可以代位繼承。你奶奶的妹妹沒有繼承權 羅叮叮 你爸先去世還是你爺爺先去世?不過也無所謂,因為你爸爸是獨生子女,中間過程不說了,直接說結果,結果就是你奶奶的財產全部有你繼...

我有沒有資格獨自繼承父母死後留下的遺產,不讓已經嫁人生活很好的姐姐繼承

薛丁格的貓 首先,你母親雖死亡,雖然房產登記在你父親名下,但依然是你父母的共同財產,所以十五間房有一半是你母親的。你父親故意重傷你母親故其喪失了對你母親那一半財產的繼承權,所以那一半房產要平分成四份分別由你姥姥 姥爺 你姐姐和你繼承。再說你父親那份,由於你姥姥 姥爺和小三父母 小三公婆均不諒解,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