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密扇
有時候,在戀情都已經結束了很久以後,我們才漸漸醒悟原來那時候我們愛那個人的方式,錯了。我們已經變成了比當年足夠好,然後,我們就忽然很想把那個人找回來,重新再愛一遍。是的,再愛一遍。
多想給他發三遍,你還愛我嗎?
2樓:
會的。只要有一絲希望,也會緊緊把握。
因為你不知道我現在有多痛,有多深愛。
Anthony,你看得到嗎?
記得我幫我你取的這個英文名字嗎…
3樓:吳疑
1看分開時間長短 (太久免談,早幹嘛去了)2看分開期間雙方有沒有過別人(有過免談)
3看當時分開理由(劈腿免談,其他好商量)
4看臉當然作為經驗者來談,我基本上是不可能復合的。
既然如果當時真那麼愛,為什麼還會分開?有什麼原因是不能好好解決的,所有不想解決以及想放棄都是不夠愛,其次分開了為什麼還要隔這麼久才選擇復合?難道時間久了之前的問題就能自動解決了?
當然這需要分兩種情況
如果是我提的分手,除非看清對方是渣男勸自己必須放下,否則按我這麼長情的性格絕不可能主動提分手(當然偶爾極少的小作除外),那麼是絕對特麼沒可能復合的。
如果是對方提的分手,看當時分開的原因,撇開劈腿復合沒戲以外,其他都好商量,畢竟分開了,給過自己那麼長一段時間走出來了,關於彼此的問題也早從腦子裡轉了一遍又一遍了,在對方再次提出復合的時候其實你應該清醒了,拿清醒的腦子對待乙個你曾經愛過的人,我不知道到底應不應該復合,我只知道——真的是看心情
4樓:
不會,經驗告訴我曾經分手的原因會一直存在直至成為下一次分手的原因。更何況,世界那麼大,為什麼不和未知的人開始一段新感情呢,指不定就會遇上最合適的人呢。
5樓:
我也曾經想過這個問題。
但是,當自己回憶起這段感情的時候,我腦海裡充滿的都是痛苦的事情。現在的自己很清晰的明白,他並不適合自己。過去都是因為愛讓自己變得包容,不斷改變自己來迎合他,但是最後你所做的一切都被否定。
就算復合,如果他沒有改變自己,那麼也只是繼續以前痛苦的事情。
失戀最痛苦的感覺莫過於捨不得,因為付出太多,那種捨不得的感覺更強烈。既然當初本來就是不適合的,倒不如去尋找最適合的。過去的就讓他過去吧。
有個曾經傷你很深的前任找你復合,你還回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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