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大熊貓傷人的時候該不該為了救人擊殺大熊貓。

時間 2021-06-01 15:24:50

1樓:extraordinaire

普通人的話沒必要,有一定知名度的話倒是可以。擊殺熊貓是要賠償的,普通人賠不出來還是要坐牢。不如計入意外事故,搶救不及時,皆大歡喜

2樓:fuckit

略功利主義地分析一下吧,對於動物園來講,如果動物園的救生員沒有擊斃熊貓,而且人被熊貓攻擊致死或受傷的話,動物園聲譽多少會受到影響的,還可能會被通報處罰等,這可都是擺在臺面上的事。擊殺熊貓後,再去起訴那個人,肯定會有賠償的,相關單位也會有補貼,這些就是台後的事了。

3樓:牽著螞蟻逛街

肯定要是人呀,不過前提是大熊貓有傷害意圖。畢竟我們是以人為本,不是以大熊貓為本。熊貓再養尊處優也是異類。殺人能判死刑,殺大熊貓頂多判幾年

4樓:

熊貓啊。

很明顯,人q > 熊貓q是毫不質疑的

當然出於不同階級的道德觀,可能有一些人會覺得熊貓更寶貴,但是大體來說社會還是注重實際的,沒有建立在這種太過不接地氣的意識形態上

參考:吃狗肉的爭論

5樓:韓越

一對大熊貓一年的租金大約是人民幣345萬到690萬元左右,租期一般是10年。大家都知道的名人除外,你見過幾個人一年除去他個人的吃穿用度還能額外創造這麼多價值的?所以答案很明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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