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2023年8月12日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時間 2021-05-06 23:06:58

1樓:

真正的婚姻公平應該是:男的不用生小孩,女的也不用生小孩;男的出去工作,女的也應該出去工作。房子由男方出錢應該屬於男方,孩子由女人生的應該跟女方姓。

男人常常搞不清楚女人和他結婚是為了錢還是為了他的人,女人常常搞不清男人和她結婚是為了她的孩子她的美貌還是她的人。

現在既然已經用法律來把人和財產分得那麼清楚,為什麼不把孩子和人也分得清楚呢。難道只有買了房子的男人需要保護嗎?難道孩子的利益不需要保護嗎?難道生孩子的女人的利益不需要保護嗎?

這個婚姻法不能說有錯,不能說不公平,它的問題是,在乙個婚姻中,有男人女人和孩子。但是它只維護了出房子的男方利益,而罔顧了生孩子的女人利益和弱小的小孩的利益。

試想一下,男的離婚了,他可以憑藉著房子再娶新的老婆,生下新的孩子。那麼前老婆淨身出戶,前孩子還能分到多少他父親的錢和房產。

2樓:黑喵喵

新婚姻法促進男女平等,沒有針對女生,但確實讓很多女生畏懼婚姻。特別是婚前財產這塊,因為我們的社會傳統,它保護的婚前財產,大部分是父母贈予的,目前我們的社會傳統(不是全部人都這樣,但這種佔主流)是給兒不給女,或者兒多女少,預設女兒應得的那一部分由別人的兒子(她丈夫)給,即通過婚姻分割,所以婚前財產這事一出,女性一方面從父母手裡得不到,一方面從丈夫手裡得不到,自然不滿。問題出在財產傳承問題上,婚前財產制度,是建立在父母給孩子同等水平的資助的理想狀況下的,正確性上沒問題的,女性要捍衛自己的權力,應該關注的,是父母財產分割方式,還有女性的工作機會問題,如果女性能擁有同等的工作機會和收入,在婚前擁有同等水平的父母饋贈,那她們也願意財產公證,維護自己的私產。

大家看這個問題,都從夫妻來看,很少有人從兄弟姐妹的角度看,有多少男生意識到佔了自己姐妹的便宜,怎麼從來沒人提?

其實現在好多有爭議性的問題,都是乙個道理,彩禮嫁妝,冠姓權,婚後主導權,父母贍養等,原來都是約定俗成的,乙個家庭有兒有女,一邊佔便宜一邊吃虧,當然主要犧牲女兒的利益,整個社會迴圈是平衡的,但現在獨生子女的出現,還有平等意識的覺醒,讓這個迴圈被破壞了,大家都想佔著既得利益不放手,自然越來越對立了。

3樓:劉亞娟

新婚姻法解釋三最受爭議的無外乎為第七條關於「父母出資房產歸個人」的規定以及第十條「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不動產應歸產權登記方所有」的規定,關於這兩條的原文就不在這裡重複了,在這裡,我只想談談我個人的一點看法。

對於第七條,如果夫妻雙方在結婚後,一方的父母全額出資為其子女購買房產並將此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我認為法律將此規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是合情合理的,我相信另一方對此也會表示理解;但問題是,現在中國的房價如此之高,即使很多父母為其子女買房,也並非一次性付款,而是以子女名義向銀行申請按揭,父母贊助首付,並將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如此,我們還能認為此時房產仍歸一方所有嗎?

我認為,此時若再將房產理解為歸一方所有,將對另一方是嚴重不公的。

客觀地講,該套房子可以看作只有少部分的錢(首付)是由一方父母贊助的,而絕大部分則是用夫妻共同財產來支付的,因此,該房產更適宜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對於父母贊助的部分,我認為可以視為一種債權;或者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而該條件實際是一種隱性的條件,是大家都預設的條件,是以小兩口保持夫妻關係為前提,通俗地講,就是如果小兩口能和和睦睦過一生,則該比首付款自然就不用償還了,如果萬一將來小兩口鬧離婚,則該首付款應算上利息視為小兩口的共同債務,由小兩口分擔;

如果雙方父母均有出資,情形也是一樣的,雙方父母均有出資,且雙方的出資額加起來足以一次性支付全額房款,則,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反之,如果雙方的出資只是首付,絕大部分是由夫妻雙方共同收入償還,則該出資應視為雙方父母對小兩口所享有的債權或者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理由不再贅述;如此,方能讓各方的心靈均不受傷;

此外,關於《解釋三》第十條的規定,有關立法人員雖然對此作出了解釋,且解釋也有一定的道理,但仍難以讓眾人接受,原因很簡單,民間傳統是男方提供住房,女方提供嫁妝(住房裝修、生活家居用品等其他動產);結果,雖然同樣都是花了錢,男方的住房公升值了,女方的嫁妝貶值了,男方一旦要和女方離婚,女方就幾乎是淨身出門了;相信這樣的後果,誰也不願意看到,立法者的初衷也並非如此,可是對於房產這樣重大的資產,又實在是不得不審慎分割;

對於婚前由一方一次性全額出資購買的房產,自然是沒有爭議的,但對於婚前按揭購買,婚後共同償還貸款的情形;我認為根據首付情況和按揭情況,應當適度保留一點權利給法官,讓法官行使一定的自由裁量權,根據實際情況將房產分配給男方或女方,由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

況且,一味地規定「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不動產應歸產權登記方所有」實際上也剝奪了另一方購房的福利,根據深圳目前的政策,「非深戶家庭已有一套房產的,不得另行購買房產」以及「家庭第二套房只能提取部分公積金」、「第二套房貸貸款首付成數提高、利率提高」等等都意味著,一旦有一方在婚前已經購買了房產,那麼在婚後,另一方也將失去買房的資格和權利,或者將要付出更大的代價來買房;否則,心靈將永遠過著「寄人籬下」的生活;

值得慶幸的是,立法人員也考慮到了問題的複雜性,並沒有作出一刀切的規定,而是充分尊重民眾自己的意思,同時也給予了法官一定的裁量權,如第三條規定「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十條規定「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而不是「應當判決」等等,如此,大大減少了「表面上公平,實質上不公」的局面。

我的建議就是,除非法律已經作出了非常明確的規定,否則,夫妻雙方最好對某些財產,尤其是房產作乙個明確的約定,不要覺得面子上過不去,人哪,有時候,面子上雖然過去了,心裡上的那個坎卻總留有陰影,其實,這種心裡上的彆扭更會影響夫妻之間的感情;對於這一點,是時候學一學其他某些發達國家的人們了,婚前婚後的重大資產,歸誰所有,誰佔多少份額,約定清楚,然後去做個公證或律師見證,最後再灑灑脫脫地過日子,誰也不用擔心誰,誰也不用防著誰,人生短暫,不要把太多的時間花在了你爭我鬥上面!而應好好珍惜眼前的幸福!

4樓:和林

男性在獲得社會經濟活動中的認同和同時賺取生存、提高生活質量的財富上更有優勢;而女性在婚姻中的付出不能被物化以經濟成果來衡量;新的婚姻法是更高的保護了物權,是要促使女性利用自身的優勢來賺取生存資料嗎?如果法律不斷走向物質化的明確的交易,女人的自尊也不是這個日趨文明的社會所真實保護的。

5樓:小顏

問題糾結在:父母一輩子攢錢50萬買東西送給自己子女,前提是子女不能分給自己配偶,配偶只能使用,這個情況應不應該在道德上譴責父母。

6樓:冷靜冷靜最好

其實在當下中國來說,肯定和保護個人財產權的做法,都可以視為進步。婚姻法最新解釋之所以引起爭論,我個人覺得還是乙個傳統和國情的問題。傳統就是傳統意義上得婚姻關係,國情就是中中國人結婚必須要有房子的觀念。

簡單來說,婚姻由兩部分構成:財產+感情。中中國人的婚姻觀念中,其實這兩者的界限是很模糊的,對方喜歡我的人還是我的錢,往往自己都搞不清楚。

婚姻法最新解釋的出台則明確了財產這一部分的界限,從法律的角度上給財產和感情這團模糊不清的雜糅體一條相對清晰的界限。從這個角度說,財產的東西確定的越多(你的財產就是你的,我的財產就是我的),那麼剩下感情的東西也就確定越多。對於婚姻來說,其實是好事。

對於個人的人格發展來說,也是好事。

當然,這種進步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人們從心理上和現實上接受得有一段時間。

7樓:祭奠

其實,其實我覺得不應該這樣看待現在女方結婚要求房子這件事情,難道這棟房子只有女方乙個人在居住麼?男方不一樣也同樣在使用這棟房子麼。一副憤世嫉俗的樣子,好像要把現在房價問題都怪在女方身上。

好像中國的女性只要在結婚時候提及房子就都是貪錢媚俗?別把愛情和麵包割裂了看。

8樓:隨緣

生活是自己選擇的,對方也是自己選擇的。既然選擇了這樣的人,我們就要為我們的選擇負責。喜歡共同努力而建立的家庭,這樣彼此對家都有一種歸屬感,而不會有任何一方成為「客」。

9樓:鄒家豪

其實婚姻法解釋三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並不會出現什麼所謂的,女方利益受損的問題。

婚姻法解釋三中的第八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應認定該不動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首先來說,這條條文的規定不論是男方父母出錢還是女方父母出錢,將產權登記在自己孩子的名下,都是一樣的。所以說並沒有任何女性歧視的問題在。

再者,這條條文的規定只是進一步的,明確之前的法律規定。即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把當中的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情形中,父母把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情況確定下來。

網上各種什麼,女方利益受損的言論。原因不外乎,在中國普遍的情形是,女方嫁到男方,這樣的法律使得女方在婚後不能分到房產。

但是我們應該注意的是,女方平白無故在沒有任何出資的情況下分得房產的情形是不合理的。即便有人會說,女方在家中的作用是無人可以取代,應該分得一半的家庭財富,可是,這種家庭財富,也應該是婚姻家庭成員,即夫妻二人,共同生活奮鬥而來的。

而父母明確贈送給個人的財產,不能確實的贈送給個人,卻是對於自己物權的處分權能得不到實現,處分權收受損害。

再者說,婚姻中夫妻雙方理應坦誠。在和諧的婚姻關係中,妻子是沒有必要要那份房產的,即便需要,只需叫老公去把房子登記改成兩個人名字就是了。 主要的問題還是出在不和諧,或是夫妻雙方存在不信任的婚姻中。

怕婚姻終結的時候,自己得到的變少。

但是,這種得到是否是有理有據的,是我們應當思考的。不是說,青春無價,你給多少都不算多,這種說法,並不能在公平與法律上站住腳。具體到夫妻雙方,還有父母的權利、意志的到體現,才能真正的以理服人。

怎麼看待2023年3月12日位元幣大跌?

張君弛 聊一些大家都能聽懂的。不說那麼高大上1.位元幣是風險資產,不是避險資產 2.位元幣的商品屬性越來越強,但依舊是波動性很好的標的 3.在全球大環境的情況下,作為24小時交易並且沒有漲停板限制的市場,肯定作為最先變現的途徑 4.變相證明位元幣這個標的的彈性很好 最後乙個是個人觀點,肯定是有史前大...

怎麼看待東風本田2023年2月12日關於CRV機油增加通過刷ECU和增加機油尺刻度召回?

Xie Yipeng 所謂日本兩田這四個字,代表了風格迥異的四家各有上萬人的大公司,究竟是誰在組織混為一談,說這四個公司的產品都是一樣永遠不壞?為啥廣本就沒事兒? 冰是睡著的水 本人新C車主,其實對於不影響發動機提供乙個思路,現在曝出的機油門已經涉及到所有的1.5L地球夢發動機了。但是,本田旗下的地...

2011 年 12 月 27 日的 NBA 常規賽,有哪些亮點?

張嘉瑞 只看了最後一節的湖人VS國王,隨便說點 亮點1 今天的索頓猶如神助。在第四節湖人追分最緊的階段,索頓乙個人用中投拖延了湖人的反擊勢頭。而最後關頭,分差僵持在5 10分時,索頓用罰球活活耗死了湖人。亮點2 無處不在的考辛斯,把湖人原本就羸弱的內線攪得更不得安生。最後時刻連續的卡位,造犯規,飛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