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車撞人後,責任還沒有劃分,現在對方請了律師,讓我認全責,然後跟我籤乙個協議,怎麼處理?

時間 2021-05-06 19:43:57

1樓:太子下三白

你不要聽對方律師的擺布

開車撞人即發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車一方面掛120急救車救人,一方面掛122向交警報告。由交警調查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這個責任認定書會對你機動車一方和行人之間劃分責任。如你負全部責任,還是負主要責任,次要責任,以至沒有責任(10%),並按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提出賠償意見。

召集你和傷者雙方進行調解。如達成協議,就按調解書給予賠償。如有一方不同意調解,那你就等著對方起訴。

在交警沒有劃分責任的情況下,對方律師讓你負全責,這明顯唬你不懂交通事故劃分不是他律師工作範圍。你不要聽對方律師的擺布,可以客氣的說"這個責任不是你來定吧",你說那個協議別忙著籤,等交警定下責任,我可以考慮是私了,還是公了。

2樓:iam4realreal

讓他哪涼快去哪呆著去,事故認定沒出要和解就算是你願意,你的保險公司也不願意啊。就等事故認定下來再說,要是不認責任劃分就別簽字,及時提起復議。

3樓:呂明緒

認了全責,婆婆有生命危險,你才會涉嫌交通肇事罪。

現在你應該等待交警出事故責任認定書。

然後你和保險公司聯絡,讓保險公司和你和對方共同商談賠償問題。

4樓:xinghong3344

這事我有資格回答,上個月我剛出事,這個月剛解決,我開車把闖紅燈的電瓶車撞死了,我被判次責,電動車主責。

1.電動車駕駛員闖紅燈,未帶頭盔,被撞身亡,

2.我正常直行,未超速和酒駕,交警當時就讓我吹,結果顯示0,

3.時間乙個月左右,剛解決,這段時間,我也是心力憔悴,心裡有事,什麼事都沒勁,事情解決了,一切身心舒暢。

4.期間我們在交警隊見了幾次面,說來說去還是錢的問題,只要錢能解決的,一切都不是問題.

5.告訴樓主,不要怕,只要你沒錯,請再好的律師也沒用,最後我的車的鑑定結果確實沒超速,車子一切正常,何況還是本地人,後續見面全部在交警隊見面,不要私下解決,以防被打或其他不良。

6.還有就是多配合交警,如果你的車險夠培的情況。不過也要看清楚或理解交警的深層含義。

以上,就這些吧

5樓:孑一

反覆說了,交通事故處理中,不要認全責,不要認全責,不要認全責!!!

因為認全責的後果只有乙個,那就是後患無窮!!!

特別是你遇到了乙個無良律師,身為法律人士,居然要求你認全責。後面的事兒怎麼樣,用腳想想也知道了。

6樓:飛吧飛吧

絕對別認全責,別認,別認!!!啥話別說直接拒絕!不然就麻煩了。這是給你下套呢。

你現在要做的就是拒絕墊付任何費用然後直接讓傷者起訴你和你的保險公司就行了。

7樓:金州鐵匠

應該怎麼處理?當然是向司法局投訴對方律師啦。

投訴內容: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由交警進行,對方律師欺騙誘導你認全責?

會不會處罰他?

不會。但是你投訴他了,他會老實點。

8樓:莫不李李諾

以下是我乙個外行人小白的觀點

我覺得就人性來看,對方的律師應該是以他的顧客最大可達到的利益進行操作的,另一方面,你的利益肯定不是他重要的考量方面

9樓:pgduejwbj

這個要看對方傷勢怎麼樣,如果沒啥大問題的話,我建議機動車自認全責,這樣走保險的話自己就不用掏一分錢,私下簽署的協議都是無效的,必須雙方在交警隊達成協議才行,當然!換幾百塊錢是少不了的,讓交警給你划全責,保險公司是不會有異議的。如果對方傷勢挺重的話,那就聽交警的,最後走法律程式,保險公司賠償以外的你自己承擔!

本人親身經歷!

10樓:yukin

看了很多回答,都是建議不要攬責,別被對方或者什麼律師忽悠。

然而實際中,很多這種車傷人的情況,反倒是交警處理的時候,交警建議你自攬全責,好走保險,這就太流氓了…………

11樓:「已登出」

全責就是作死,死的不能再死的那種。

我出事故的觀念是:自己不懂的,保險公司懂啊,交警懂啊,交給他們處理。不多承擔責任。最好是讓保險和交警一起交涉。

12樓:

我個人的建議,任何不經過官方部門認定的都有風險。我的意見,如果樓主有人有錢,怎麼都可以任性那就隨便。但是顯然樓主不是這種。

既然這樣,我的意見,正常走程式報保險請律師。該自己承擔的承擔,不該自己承擔的不承擔。有時候,越是不佔便宜,越虧的少。

13樓:

你帶個錄音筆,籤的前面問他:這樣是違法的哦!你覺得這樣好嗎?讓他說,說完了瞎籤一下,轉頭送律師協會,這種人渣怎麼可以當律師!

14樓:調戲貓de魚

這是不但想讓你全責,還把你往套子裡裝啊,

題主是不是看著太老實了?

我假設一下你自己看。

你認全責,保險賠完,超出部分?你們的協議不具有法律效益,還是要賠,而且還涉嫌騙保。

不認,等交警劃分,打官司等等,拖著唄。保險一樣會賠,超出部分自己認。

怕什麼?等就完事了。

15樓:東方北銘

老婆婆的話,一切公對公,老人的意外因素容易被強行建立聯絡。

對方請得起律師,說明對方經濟沒問題,社會關係不詳。

在這種情況下,以交警的責任認定書為準,若以墊付前期費用大不了自己出點血,後續不要追加。

協議不能籤,一簽就完蛋。這個完蛋不是指一定是壞結果,而是這樣事的主導權就完全歸了對方。

16樓:苦海泛起愛恨

當場沒撞死的,不會有刑事的。

責任認定是交警隊的事,對方打通關節了?

籤這種協議,有騙保嫌疑,構成犯罪的。

我個人的建議:要不是啥親戚朋友同學,不要理他,走流程,有是對方有打通關節的關係,交警隊裡估計有熟人。你要說的「不好,不行,不可以」。最好讓他起訴你。

17樓:

千萬千萬不要認全責,也盡量不要墊錢。先等警察定責。 該上班就好好上班。 對方請了律師大概率要起訴,起訴就看到時候法院的判決。商業險夠的話基本沒問題,保險公司會賠付。

18樓:久小妹丹東士多啤梨

1、律師不代表法律,只能說他們很懂法律。

2、你不是全責,你認了全責以後,老婆婆以後出現任何問題,只要是能涉及到這次事故的話,你都得全部負責。

3、他們和你籤協議公證麼?如果不能到公證處去公證,這個協議有什麼意義?

4、如果再有人讓你認全責,並且許你好處,不要上當。假設是對方律師,你首先開啟錄音,並且在錄音中讓對方親口說出自己的名字,並且有認全責這些話。最好能讓對方說出所屬律師行。

然後直接舉報就可以了。

最後說一句,如果不涉及到訴訟,對方找律師對你來講根本沒有什麼意義。就算涉及到訴訟,如果不是你全責,你怎麼會有刑事責任?有刑事責任的前提就是你全責了,還用你認?

你過不是你全責,但是你認了全責以後,事情就會非常麻煩。詳情請參考知乎內出了車禍後要認全責嗎?中各答主的說法。

19樓:丞星

三不原則。不協商,不賠償,不探望。按照交警責任認定的責任承擔責任,按程式報保險。

正常上班,正常生活。如果涉及刑事責任,承擔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請律師辯護,坐等法院判決。對自己不懂的領域,國家機器不一定有利於你,但也不會加害於你。

20樓:發生多大的改變

5成以上有刑事責任,肯定不能認,這種事一就一,二就是二,現在沒啥,記在檔案褲裡,調查徵信你試試這個問題還問知乎,去問律師啊,心真大。

21樓:

先等交警定責,然後走保險,不放心的話,找個律師具體諮詢一下。

絕對絕對不要籤這個協議,擺明了就是準備坑你一把。

你認了全責,就是法律層面上的全責,保險夠不夠賠不說,就像你說的,乙個不好是要負刑責的。

而且你們私下籤的協議,你是不能拿到明面上來的,不然涉嫌騙保。在你認了全責的前提下,就只能指望對方的良心了。說實話,有良心的老實人,不會一開始就想到讓律師來讓你認全責,坑你的可能性很大。

簽了協議,你會很被動,就算對方反悔,坑死你,你也毫無辦法。

讓交警定責,有多少責任認多少,不要瞎認不屬於自己的責任,不然後患無窮。

22樓:高效合規務實

1.事故認定書未下,靜待事故認定書下來再說。

2.目前認全責籤協議,只是你和受害人一方對本事故的認定,你願意按照全責賠償,倒也沒毛病,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屬於有效的民事行為。

3.一旦你按照全責賠償後,如保險公司經調查,不認可全責的,在你向保險公司索賠的時候,保險公司會以改理由抗辯。

4.綜上所述,你可以不同意全責,並及時聯絡保險公司協助你介入責任的認定。等最終責任定下來,讓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5.盡量不要私下簽訂任何和解協議,則不要墊付任何費用。

23樓:

如果對方事後打官司繼續找你要錢,你怎麼辦?

協議你敢在法庭上拿出來?拿出來就是合夥騙保。

保險詐騙罪:(刑法第198條)是指以非法獲取保險金為目的,違反保險法規,採用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製造保險事故等方法,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的行為。

24樓:醉美紅塵

千萬別,對方的律師肯定一切都會為對方著想!只要你一認你就完了!對面就會說是你忽悠的老太太籤的協議最後還是該賠多少是多少!

25樓:

不要信對方律師的,

你的簽字和錄音,

都會成為坑你的證據,

快找乙個熟悉又靠譜的律師對付,

自己什麼都不說。

我就這樣被人坑過多次。

人性醜陋。

26樓:冬子

家裡啥條件呢,還要籤協議認全責。。正常情況下不是小事故才私了的嘛。。不然你買保險幹啥用呢。。

責任交警這邊怎麼劃分就按交警的來,不是你的責任憑啥要認?人傷嚴重的情況下,認了全責,後續跟麻煩。就算有一部分費用需要對方賠給你,你也可以申請保險公司這邊代位的。

根本花不了你多少時間。。所以,堅決的不認全責啊,該怎麼樣就怎麼樣,律師咋啦?不慫,懟他

27樓:大橘為重

最簡單的說,不論你主責還是全責還是無責,發生撞人(特別是老人)不要私了,走保險公司公事公辦,道義上的事情放旁邊先解決經濟問題。

28樓:

如果老太太很危險隨時全死,自己又是主責的話,讓家屬出諒解書,認全責。

其它情況,不建議在和老人與小孩的事故中,去主動認全責。雖然我經常說從快速處理的角度出發不必要過與糾結責任。

對方找律師,是要多爭取賠償,律師接這種案子,都是按最後賠償款多少比例拿佣金的,所以律師讓你認全責,傷者賠到手的錢多,律師也多拿點。但是,最後反悔的是傷者本人或家屬,碰到不要臉的,就虧了。

29樓:

建議詳細說明事故發生路段情況和事故發生情況,一般來講,假如對方死了,全責或者主責都要負刑事責任的,私底下也不要籤任何協議,根據交警定責來評判,堅決不能私自就認全責,既然對方讓你籤協議認全責,我個人認為責任可能你比較小,所以說清楚些

30樓:天蓬

你需要確定的是對方有沒有生命危險,你在這起事故中是否承擔主要及以上責任。

否則,如果對方出現生命危險並確認為與事故有關,那你就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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