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 是物化女性的一種表現方式嗎?

時間 2021-05-31 11:38:50

1樓:

當你具體形容乙個人的特徵的時候,你就已經是在經行物化了。

何謂女神?某些地方好。這就是引數化。沒有什麼明顯的不好。這也是引數化。

同理,當你說「胖子」「瘦子」「小男孩」「男人」「女人」「秀吉」的時候,你把他們的某些特徵引數化並強調了出來,也是物化。

物化(引數化)他人沒什麼不好的,這是與生俱來的本能,也是人與人之間的差異化的基礎,沒有人不被人物化,沒有人不物化他人。

2樓:羅天

我想說是一種營銷手段,把黑木耳和嫩模包裝洗白的包裝。

其實,很低俗,關注這個問題本身就說明你被營銷。

不過,我希望宅男女神能多過宅男,這樣每個宅男都可以有乙個宅男女神了,好像有生之年可以看到。

3樓:穆亦可

我覺得應該是泛化女性。

「女神」 給予女性乙個不假思索的最高標準,而這個標籤的出現卻忽略了包括「女神」在內的每一位女性所具有的最為珍貴的獨特魅力。

4樓:蘇中彥

自稱女神不是物化,稱人為女神是物化。關於物化的定義,pollydiary從社會學角度說得很清楚了。我想補充一點。

如果「女神」的稱號及其含義是女神自稱,女神定義的,那麼這個稱號不是物化,而是該人對自我的表達。反之,如果你不是自稱女神而是用這個名稱、用你理解的定義去標籤別人,就構成了物化。

舉個例子,乙個人(名字是B)自稱是同性戀,這不是物化,而是表達自己的乙個方面。如果A得知B認為自己是「同性戀」,並且允許別人用「同性戀」描述自己,所以對C說:「B是同性戀」 不算物化。

但如果A不問清楚B希望別人怎樣描述B的性取向,而根據A自己對同性戀的理解和對B的觀察就說B是同性戀,這就是物化,就是不尊重B的自我而擅自根據A自己的標準去判斷B。

所以說,物化不在於稱別人為什麼,而在於這種稱謂是你貼上去的標籤,還是本人對自己的表達。例子中的「同性戀」可以置換為「女神」、「男神」、「屌絲」、「外中國人」、「暴發戶」………各種標籤。

每個人自己決定自己是誰,旁人無權定義你。

5樓:pollydiary

修過社會學的課程,但忘得差不多了,下面談一下看法,就不管從XX學的角度了。

首先明確一下什麼叫做物化女性,我自己理解的,所謂的物化就是只關注人的社會屬性和生物屬性,而忽略人的精神屬性和心理屬性,也就是說,只看對方的社會角色或身體是否對自己有用,而不在乎對方的內心感受。

按照存在主義的說法就是,人的存在先於本質,人首先存在然後才創造出自己的本質,但是別人往往忽略我們的存在,而只能從我們身上看到他們需要的那一部分,這就是所謂的「他人即地獄」。

從這個意義上,凡是把人以社會屬性進行劃分的行為都屬於「物化」,或者更準確說應該叫做「去人性化」。那麼女神算是怎樣一種劃分呢?

我們知道,女神是古代神話體系裡面的角色,把人劃分為女神,雖然不是把人歸為某種社會角色,但是女神仍然屬於某種虛構出來的社會體系裡面的角色,所以這種行為就算不能稱為物化,也可以稱為「去人性化」。個人認為不是好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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