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雜的遺產分割問題,我該怎麼辦?

時間 2021-05-31 10:27:09

1樓:何必太在意

房屋是外公留下的私房,並且沒有房產證! 我媽一直住在裡面現在是戶主,戶口本裡只有和我媽還有我兒子的戶口。房子拆遷了,我媽的其他兄弟姐妹又回來想要繼承遺產的權利,他們已經在10幾年前寫了一張放棄此處房屋繼承權的書面材料。

我媽本著親情的關係想著拿完房子剩下的錢兄弟姐妹平分! 可是其中我乙個表哥誘騙我媽籤了乙份把拆遷的三塊磚頭的錢全部兄弟姐妹平分的書面材料。 我現在該怎麼辦呀

2樓:

任何的做法都沒用的你爸爸不在了他們兄妹聯合起來就能把你們忽悠過去如果你提出要求他們不答應繼而就會想辦法讓自己的的想法得逞比如: 偽造遺囑或者偽造口頭遺囑的在場證人到時候你簡直一點辦法也沒有。 這個事可以這麼做, 你說你有認識的朋友學法律的告訴了你這份房產你也有份, 你自己也去諮詢了一下確有其事。

然後說房子名字就不要轉來轉去的了你們想住就住嘛, 以後再說。 你必須委婉的表達自己的訴求然後打拖延牌, 才不會大家撕破臉然後想辦法來蒙你。

喔喔補充一下, 關於偽造口頭遺囑證人我有親戚真實使用過, 成功了。 那兩個證人是我親戚好友。錢上面的事, 想騙你辦法多的很。所以關於親人間錢財的事要智取不要鬧太兇不然你就是錯的那個

3樓:

我覺得你現在要做的是弄清楚你爺爺的財產狀況。然後趕緊找個律師。不急著提供材料。

從你描述看,除你爺爺那套房外剩餘四套房可能已經過戶到你兩個叔叔和姑姑名下,應該是你爺爺贈予的,那就和你爸爸和你沒關係了。

代位繼承只能是被繼承人財產走法定繼承程式才有,看你爺爺有無遺囑遺贈之類,沒有那就可能是僅你爺爺名下一套房走法定繼承(這是不考慮奶奶在否,是否為共同財產情況),那這套房你的幾個叔叔姑姑包括你爸爸都有乙份在內,你代位繼承你爸爸那份。

可能你的那幾個叔叔姑姑已經放棄繼承了,現在你大姑可能需要你這份也放棄,然後就可以過戶她名下了。親兄弟,明算賬。是你的可以爭取下。

4樓:章洛洛

今年即將執業的菜鳥試答:

不提供任何關於你的材料,不配合去公證處,也不在任何承諾放棄權利的文書及空白紙上簽字。

以下《繼承法》中關於你的情況的法條:

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第五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代位繼承條款)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根據《繼承法》第5條相關規定,遺贈撫養協議與遺囑都優先於法定繼承。。那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所列遺產與你沒有關係了。

假設你爺爺生前沒任何遺囑及遺贈撫養協議,並且你爺爺所住的房屋是你爺爺的個人財產,那麼按照法定繼承分配如下:

你代替你父親,與你的2個姑姑及2個叔叔共同繼承你爺爺的遺產(只指1處房屋,其他不詳財產不計),按照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繼承,你及你的2個姑姑及2個叔叔一般是平均分配,你的大姑是與你爺爺共同生活的承認,可以多分,也並不是必須多分。不考慮你大姑多分的因素,你對你爺爺的遺產有五分之一的份額。

(假設你爺爺所住的房屋不是他個人財產而是他和你奶奶的夫妻共同財產,你的爺爺、奶奶都沒有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那麼按法定繼承之後的結果也是你擁有房屋的五分之一份額。)

這是法律規定你所擁有的份額。

根據題主的敘述,我猜測你家的情況按法定繼承的的可能性比較大。因為你大姑需要你的材料才能去公證處公證,之後才能辦理過戶。需要的應該是你去公證處籤乙個放棄權利的承諾文書。

如果有遺囑或撫養協議的話應該不用你的配合的。

作為律師我只能說,在你的大姑沒有把你應得的財產打入你的賬戶之前,不要提供任何關於你的材料,不配合去公證處,也不在任何承諾放棄權利的文書及空白紙上簽字。

我個人情況跟你很相似,我不知道你跟你爺爺奶奶家關係如何,我8歲父親去世之後,爺爺奶奶及我的4個姑姑、1個叔叔就從來沒有關心過我。在我大一那年,奶奶家來人找我回去,因為爺爺去世了,三年後,找我,因為奶奶也去世了。除此之外沒人找過我。

13年我叔叔找我要我去公證處,說要辦取暖費(連過戶都沒說),我就把我的要求直接說了,我爺爺奶奶的房子至少20w,我給他打個折算12w,我多了不要,我要六分之一,2w,我叔叔都沒答應,說沒錢。之後就不找我了,也不知道最後房屋是沒辦過戶,還是找個中介通過非法手段,在公證的時候串通我的姑姑們隱瞞我父親的存在或隱瞞我的存在,辦了公證之後辦了過戶我就不知道了。

5樓:李慎可

問題比較模糊,無法做出具體的回答。

但是根據你說的推測,應該不涉及遺囑之類的,主要是法定繼承,要不然應該不用你們公證啥的。這種情況下你是有繼承財產的權利的。

建議:不要隨便籤文書,找個律師!

6樓:

說的太簡單了。

幾個不清楚的地方

1.原來平房的所有權是你爺爺的?

2.姑姑照顧爺爺,爺爺把一套給她住還是承諾去世後由她繼承3.姑姑為什麼要出錢?莫非是按北方農村女兒不養老不繼承?

7樓:一一媽

應當諮詢律師,雖然我是律師,你簡單說的無法做法律判斷。可能涉及到代位繼承、遺囑繼承、遺囑扶養協議等,如果你們還想獲得繼承財產的權利,肯定在確定前不可以簽署任何承諾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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