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漢朝女性可以離婚,並且二婚?

時間 2021-05-30 05:02:49

1樓:公孫駟

漢朝人忙著治經,爭論治國哲學,忙著按劍四顧,沒心思搞這些小九九。

而且漢朝士大夫不信邪,剋夫的女子很吃香。你掛了,是因為這女人不是一般人,你小子命比紙薄、福如絮輕,消受不了,看我的!

2樓:我趕時間

看漢武帝一家,他外婆改嫁過,他媽改嫁過,皇后衛子夫倒沒改嫁過,但衛子夫的媽改嫁過,他姐姐陽信公主改嫁了。漢代婦女改嫁是常態。漢末人妻控阿瞞就喜歡改嫁的熟女,而且他死前立下遺囑,要求未生育的姬妾都要改嫁,這樣才能把他的政治思想傳播出去

3樓:采詩官

之前女性地位還是挺高的,雖然董仲舒提出三綱五常但也沒有造成特別特別大的影響,到了宋明理學的時候女性才開始收到極大的禁錮,什麼貞節牌坊啊這些都流行起來了

4樓:

來來來,從秦朝說起。

秦朝不但女子能離婚還可以再婚,再婚還可以再再婚。《史記》還有記載"六婚"的——"戶牖富人有張負,張負女孫五嫁而夫輒死,人莫敢娶。平欲得之。"

不僅可以再再婚,老公出軌還可以合法的砍老公。"夫為寄猳,殺之無罪"。

漢朝你舉過例子了那就直接唐朝。唐朝更不必說了,不僅庶民能再婚,公主也改嫁成風。還有妻子不願再過清貧的例子主動離婚的,"解事把我離書來,交我離你眼。

","新婦乃索離書,廢我別嫁可會?夫婿翁婆聞道索離書……"

再說宋朝,即使在程朱理學的影響下,也是女子和離成風,"為婦人者,視夫家如過傳舍,偶然而合,忽爾而離"。二婚當然不再話下。有名的李清照,還有《釵頭鳳·紅酥手》背後的故事,陸游的老婆也是二婚,嫁的還是宋太宗玄孫趙仲湜的兒子,宋仁宗第十女秦魯國大長公主的侄孫。

而且女子再婚還可以拿走自己的財產——"作妻名置產,身死而妻改嫁,舉以自隨者亦多矣"。

元朝和前朝不同,律令裡不僅沒有"七出"之說,還允許女子和離——"諸夫婦不相睦,賣休買休者禁之,違者罪之,和離者不坐"。

明朝雖然法律比之之前嚴苛了許多,但女子也可以離婚改嫁的。舉個栗子,戚繼光的夫人王氏。

《德化縣志》也記載有清朝時期,女子娘家不經婆家「嫌貧拐嫁」的案例,就是嫌棄自己女兒嫁的窮,偷偷讓女兒又嫁給別人了。

這麼看來似乎每個朝代的女性都可以離婚改嫁,但女性地位真的就高了嗎?女子婚嫁只是判斷其地位的乙個方面,所以只從這方面看女性地位的不同未免有失偏頗。

"漢朝女性地位到底怎麼樣?"這個問題也不是三言兩語能講完的,有空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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