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一女發生關係,她懷了孕。雙方商定 由我支付錢給女方,並簽訂協議,規定雙方以後不再有任何關係。請問協議簽訂後,怎樣才有法律效力?去公證處嗎?程式是什麼?需要什麼證件?

時間 2021-05-12 00:19:08

1樓:韓麗律師

第一、該問題的解決方式有很多種,給錢的方式也是其中一種,但是,我並不認為這是最佳的方案;

第二、你們的協議內容是什麼,在協商的內容中是否有違法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如果有相關的規定,那麼這樣的協議就是無效的,如果雙方在簽訂無效協議的情況下,你支付了錢給別人,但是因為雙方簽訂的協議是無效的,無效協議的效力是自始無效,不發生任何的效力。對方不需要遵守,你自己有什麼救濟途徑呢?第三、

2樓:張岩

「規定雙方以後不再有任何關係」,如果娃剩下來,娃還是你的子女,非婚生子女也是可以要求扶養費的。不可能沒有任何關係。

另外,可以約定個違約條款啥的,如果她影響到你工作之類的,你給的錢返還,如果娃最後沒有生下來,會有一定效果的,無論是對方的心態上還是法律實務上。

3樓:何意玲

關於您所提的問題,存在有事實不清的情況:首先,該女性是否有將孩子生育下來的意願?其次,您支付款項給對方的理由和用途是什麼?

如您在沒有結婚且對方沒有將孩子生育下來的情況下,你們雙方屬於男女朋友關係,您願意支付對方款項,這並不違反法律,可視為贈予。

如您在沒有結婚且對方將孩子生下來的情況下,你們雙方關係與上述情況一致。但是你會有乙個非婚生子女,您對他/她負有撫養關係,這可能比較麻煩,具體的撫養費用等如何處理還要看你們雙方協商

4樓:望月

親,我想說的是,很多事情不是法律能夠完全解決的,尤其是你提到的這方面的問題。

請問你結婚了嗎?請問你有穩定的並且要在乎顏面的工作嗎?

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麼,你要想方設法杜絕讓你的配偶、家人和領導知道,防止她去鬧,是的,也許她現在很理智,但難免以後面臨墮胎等諸多後遺症時候再次想不通,要讓你難過難受痛不欲生。

這種事情,很多時候不是法律和金錢能夠搞清楚的,所以,下次你在做搞大別人肚子的運動之前,先考慮下後果。

PS:我不是親身經歷,但見過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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