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三旬蓮子
雖然這是個情感話題,但是……
根據《婚姻法》
第二條婚姻制度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實行計畫生育。
第三條禁止的婚姻行為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五條結婚自願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條法定婚齡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第十一條脅迫結婚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
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好了,不鬧了…緊急分割 ( ˙o˙)
催婚是乙個很普遍、但影響很不好的現象
拒絕被催婚,1、感情上的出發點:等待、尋找真愛;2、經濟上的出發點:沒有能負擔婚姻、子女的經濟基礎;3、心理上的出發點:
沒有做好結婚、為人夫為人妻、甚至為人父母的準備;4、不婚一族,結婚無感;等等方面
我覺得:
能被催婚,說明至少已經是成年人了,我相信,你們對自己的婚姻、對自己的人生有成熟的思考,並能夠對自己的決定負責以上。
2樓:狼愛上羊
兒女幸福才是父母最大的安慰!若因為自己為了「孝順」父母,就隨便找個人結婚了,婚後生活不滿意,遺憾終生甚至痛苦終生。父母看著你痛苦不堪,他們能好受嗎?這才是對父母最大的不孝!
3樓:醜醜
為了結婚而結婚不是好的。要找到合適的人,才可以。如果你是乙個沒有主見的人,父母催婚,你沒有意見就要參與。
如果有自己意見,就要和父母說明。比如自己的計畫,是否排斥相親等問題,讓父母了解你
4樓:麥田守望者
這個。。。我就是年齡30+為了結婚而結婚的。到現在,結完婚不到三個月,準備去換證了。
我的理解是不存在對錯,但是真的應該找彼此都覺得合適的。簡單說就是三觀相近的。
5樓:欣怡
這個問題我來答。
我就是那個為了結婚而結婚,為了父母而結婚的笨蛋。
當初跟初戀分手後23歲,家裡父母就開始逼婚了。那簡直生無可戀了。然後為了緩解這種事情,我隨便找了個看得順眼的人結婚了,痛苦的源頭也就隨之而來。
到現在結婚5年了,孩子也4歲了,但是我突然發現這樣的生活方式不是我想要的。跟老公完全不在乙個頻率。他就是乙個典型的媽寶男,被他媽媽照顧得只知道吃飯。
工作單位從未超過1年。可能是當初真的太隨意。導致現在的一切痛苦。
不結婚就是不孝了?那結婚了,痛苦的生活是自己過,不是父母。人這一輩子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何必委屈自己。
100年後沒有今天的任何人。
結婚了就得生孩子嗎?快30了就要生孩子嗎?
凱旋 雖說生孩子取決於個人想法,但是我的看法是,這件事必須在30歲左右想清楚,然後如果要生,生幾個 如果可能 想清楚了,就開始 尤其是如果想要二寶的更需要提前打算。另外,很多人要了第乙個以後才又想要第二個,發現太晚了。超過35歲,我負責任的告訴你,一,可能懷不上,鬧心。二,孩子染色體畸形率偏高,鬧心...
30男HR專業,做絲錐,一月9000,快結婚了想轉行有哪些的正式工作,打算轉計算機或是會計,給點意見?
建議計算機,但考慮到你要結婚了,這條路也走不通,碼農是非常辛苦的。轉會計?工資比HR還低,你讓老婆和你喝西北風嗎?所以還是別轉了吧,可以往HRBP發展 大衛有話說 做HR工作乙個月工資9000,估計你現在是HR主管或者是小公司的HR經理吧?你現在是處在比較尷尬的處境,已經30歲了,職位上如果再公升不...
30歲的女人是否就該找男朋友,然後結婚生娃?
先致其知 催婚,外人是不會參與的,只有至親會。為啥?因為這種明擺著只會遭白眼的事,只有至親會做。事業和家庭是社會屬性中的剛需,是一種需求,無法避免的。即使乙個人再不喜歡自己的工作,也無法就此不工作不掙錢了。一般來說,事業不錯的人 不分男女 被催婚的概率不大,因為即使不結婚,生活下限也挺高,能保證。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