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小芳因為潔癖而跳車,那司機不講衛生會成為小芳跳車的主因嗎?

時間 2021-05-10 16:47:24

1樓:你不要睡著了

我是個潔癖,我要乘電梯上樓,樓裡有4個電梯可以讓我選擇,第乙個到的電梯裡不知道誰家的狗撒了尿在裡面,我看見了,但因為我趕時間所以我選擇乘這個電梯上樓,電梯正常往上走的時候我不小心踩到狗尿上面,我感覺好難受,於是我拼命扒開電梯門,我掉出去了受傷了。

我不能怪狗尿髒,因為我看見了但還是選擇進來這個電梯。我不能怪電梯故障,因為是我自己扒開的門。我完全可以等電梯停下再出去。

明知道裡面髒為什麼要坐這個車?正常行駛的車輛,為什麼不能等停下來再下車?司機只是不講衛生,但對小芳沒有任何侵害動作,自己跳的車為什麼要別人負責?

2樓:廣域工坊長王鐵鎚

我認為潔癖屬於心理問題,廣義的說也可以算是精神疾病的一種。

所以只要小芳是成年人就應該自負全責。

如果小芳未成年則由其監護人代負其責,司機無論如何都要選擇自己生活習慣的權利。任何歧視都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不能因為是服務行業就要低人一等,那和舊社會有什麼區別?

3樓:2020QQee

過失殺人罪又稱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於行為人的過失,致他人死亡的行為。 主觀上只能由過失構成。即疏忽大意或過於自信,造成他人死亡。

本案的要點是考察司機是否存在疏忽大意或過於自信的情節。所以事發時司機的應變是考量的重點。

而事發之前的誘因,小芳是否有嚴重潔癖,司機是否不太講衛生等等,因為都不是法律禁止的行為,所以都不是考量重點。

司機不講衛生是小芳跳車誘因,但不能成為主因。司機有點流鼻涕是一種生理現象,無法用法律規範禁止。在法律沒有或無法規範衛生標準之前,把司機流鼻涕=不講衛生=違法=重大過失,是有失公允的。

4樓:笑笑而已

還可以因為覺得司機長的醜跳車,認為司機窮會傳染跳車,跳車的理由可以有無數種,不過,要想讓司機承擔責任,就要證明跳車與司機的錯誤行為有直接關係,目前為止,證據不多,能成立的只有問偏航沒有回答,司機在工作,本來就是預設不應該與乘客交談的。

5樓:哈尼唄唄

不會。不僅不會成為主因,連次要原因的不能算;充其量是乙個間接的誘因。

律法不外乎人情。判斷乙個行為的有責性的乙個重要標準,在於這個行為是否超出社會大眾的普通心理預期。通俗的說,就是大家都不認為有錯的行為,法律不會定性為錯誤。

這也是我們說的「善法良治」的社會基礎。

司機不講衛生,一般情況下可能引起乘客的不適,心理不舒服;可能導致乘客的批評、差評;但不至於對乘客造成實質性的危害。乘客自己有潔癖是駕駛員無法預見的隱私,不能將自身的原因歸咎於不可預見的他人。

如是果,有如是因。沒有因果關係的行為,當然不具有可歸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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