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無感了。
炮王,虎撲,電音,刷榜近幾年吳亦凡就只做出了這些成績,硬實力沒見到一點提公升,反倒是粉絲的狂熱看上去像xie jiao一樣。
吳亦凡自己出來diss虎撲,回懟陳冠希都能看出來他的膨脹,太把自己當個腕兒了,也是,也就只有中國的粉絲土壤能培育出這種產品,沒必要評價什麼,國情如此。
所以說,維權神馬的,都是膨脹心態下的貪念作祟。
匿了,罵不過ncf。
2樓:芒果布丁
支援維權,真相絕不會缺席!網路謠言製造者就該受到法律嚴懲。微博應當實名認證,網路不是法外之地,大家要共建文明網路社會。吳亦凡勝訴是乙個好的開端,應當支援
3樓:biubiubiu
也許你只用了幾分鐘看幾條娛樂新聞,幾條微博就否定了乙個人。可是你不知道,我用了幾年的時間去了解這個人。不管別人怎麼誤解你怎麼詆毀你,我都支援你凡凡!
我相信你!你就是這種人!操粉狂魔,加拿大炮王!
你就是溫哥華打樁機!溫哥華泰迪!
4樓:蘇杏仁
原本想拜讀大家從法律角度認真、理性對這件事的分析,結果看到了滿屏所謂『吃瓜群眾』對乙個並不『真正』熟識的青年的過激言語攻擊,不禁感受到當下網路世界的濃烈的惡意。
只能說,幕後主使夠聰明,也夠低劣。
5樓:
神經病吧!
好好好你純你最純你還是處男行了吧
6樓:辰伊
講真,他出事情到現在,發出來的所有通知,都讓我的三觀和智商感受到了侮辱。這種東西也就搞搞他那群平均年齡不到20,被一張臉迷的死去活來的小妹妹們。
7樓:
8樓:
粉轉路人,看到一大潑粉絲強行洗白也是很尷尬,本來就是不對的事情還強行維護,三觀真的是……,而當事人卻老是沉默,很沒擔當。然後覺得自己喜歡他眼光堪憂,但畢竟喜歡過所以不黑他,只是實事求是的說一些看法,然後脫飯……
9樓:公尺新磊
我來說兩句吧,盡量用最簡練的語言。我們團隊這兩年大概做了七八件比較知名的名譽權案件,還是有點發言權的。
所謂的侵犯名譽權的行為,根據《民法通則》101條規定,就兩種表現:一種是侮辱,一種是誹謗。
侮辱就是用言語或者行為羞辱,謾罵或者貶低他人。
誹謗就是通過捏造事實的方式來降低他人社會評價。簡單來說,誹謗就是說假話。
吳亦凡這件事,因為涉及到好多人,魚龍混雜,真真假假難辨。我估計他的團隊一開始應該是想冷處理的,誰想一波三折熱度反而蹭蹭往上走。所以他這次提起訴訟,估計一是為了被迫無奈需要立場堅定的表明一下自己的態度,以維護自己受損的明星人設,二就是為了打擊一下部分為蹭熱度編故事的人吧(也就是有「誹謗」情形的人)。
但他肯定是只告了其中一部分人,這個新聞也並沒有明說訴訟的被告是誰。總之,他沒訴的人,說得有可能就是真事。所以,等待進一步資訊的披露吧。
另外說一下,吳亦凡之所以沒訴隱私權而訴了名譽權,也是有原因的。如果訴隱私權,等於首先預設這些都是事實;而訴名譽權,就可以理直氣壯的指控別人說的是假話,即便只打擊了一兩個人也罷,至少公眾看來你是在反擊了。
10樓:
槍打出頭鳥。人怕出名豬怕壯。老祖宗的話都是有道理的,所以想做名人明星首先要有無限的心理準備去承受那些各懷心意的人的各種言談。
11樓:
我能說我女友就是被約的粉絲之一嗎?翻她手機看聊天記錄結果發現了不得了的事情。一問知道是吳亦凡。。。。
已分,可恥的匿了。。。
12樓:
我不認識這個人,我對他也不感興趣,對事實經過也不清楚。我就想問一句,乙個所謂明星的名譽權,才值22萬……人民幣麼?不是美元寫錯了麼……這特麼也太瞧不起被告了吧。
雖然我也不知道被告是誰。
13樓:帝堯
無論如何,這個人毀了。在中中國人心目中,無論現狀如何不堪,無論如何禮崩樂壞,無論多麼不信大同,但是那個講信俢睦的時代5000來依然是所有人心目中的烏托邦。吳亦凡可在法理上沒錯,但是,斤斤計較,利來利往的形象早就扎根人民心目中,從此不會再以一心追求影視藝術的匠心來想你,所以基本你就毀了!
有些人以為,吳亦凡沒有錯來抗辯,試圖說明中中國人民低等。但忽略了一點,既你無大胸懷,做什麼公眾人物。中中國人的潛意識中權利義務的對等性還是很強的。
否則就是奴性。所以,吳亦凡的毀譽是必然。
14樓:
如果確實約了也打了炮,好像沒有侮辱吳亦凡先生吧?
被侮辱的,似乎只有他的粉絲的智商?
我甚至覺得連吳亦凡粉絲的智商都沒有侮辱呢。
好像女方爆照了?吳亦凡或應就肖像權起訴。
15樓:
沒什麼優秀作品,靠一張臉混娛樂圈。
這水平擱解放前就一戲子,還得是那種不咋樣的只能靠漂亮臉蛋兒而不是唱功吃飯的。
乙個戲子的性生活也值得大家這麼關心?
還不如關心下他背後的金主到底是誰,到底是什麼人非得捧這種玩意兒。
16樓:
首先宣告我不是他的粉
但是你們這些人真是夠了,難道你們沒有看到他有多努力麼,難道你們沒有看到他一直在進步麼
從一開始的躲在背後不說話到團隊發律師宣告再到現在的曬訴訟發票,誰說他的演技差沒有進步的,站粗來(=ω)
17樓:小王子和狐狸
高票的還能再法盲點嗎?他這種一般都屬於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案由就是名譽權糾紛,不會有別的。
而且案由也是可以在案件審理中更改的,這完全是看案件中出示的證據屬於哪種類別,然後由法官定奪。
一般來說他作為原告,只要能夠出示相應的證據能證明對方散布的東西是虛假的,他的主張能夠成立,官司就能打贏。
有些人就是抱著一副看好戲的嘴臉,什麼話都能說得出口,所以才覺得有的人他只是按照自己的想法看事情,你就是告訴他,他也不會聽!
18樓:熊熊滾啊滾
這次的重點,難道不應該是吳亦凡找的」星權律師事務所「嗎?!
星權律師事務所去年打過乙個很有名的官司:倪妮告天涯索賠106W
推薦大家去網上搜搜那個官司的庭審記錄,very interesting
19樓:S.Sha
立案又怎樣,
接下來刺激的應該是應訴庭審,各方舉證 好嗎?
換個說法,就是雙方正面槓一波 。
更刺激的是,吳亦凡之後是不是會撤訴、還是搞定對方調解、還是法院直接
如何評價 吳亦凡名譽維權案再勝訴 獲公開道歉及賠償7萬元 ?
牛奶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不要以為在網路上胡亂造謠就不用負責任!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沒做過的,沒發生過的,容不得你無中生有,信口雌黃!支援吳亦凡維權到底!嚴懲造謠者! 吳亦凡是坦蕩之人,身正不怕影子斜,敢告就是因為沒做過,不會像其他藝人只會發個屁用沒有的宣告糊弄粉絲,這些年揹負莫須有的頭銜不澄清不買營...
怎樣看待吳亦凡開演唱會?
肉肉 哈哈突然想起乙個微博看到乙個男粉發的吳亦凡的爺爺奶奶粉很可愛啊 希望我老了以後也能隨心所欲做自己喜歡的事 原答 去了兩場演唱會南京場和重慶場都是1380南京場是有妮臨時有事去不了轉給我的超級感謝她讓我能去首場重慶場也是自己沒搶到票 哥哥粉絲手速絕了 然後還是毅然定了車票打算去現場買黃牛票的 結...
怎樣看待鹿晗和吳亦凡今天(4 1)官宣新歌?
說他們糊的我可樂死了 鹿晗黃子韜吳亦凡哪個糊 跑三也是,哪個不是解約好好的回來的.傷成那樣還讓人家演,太扯了。倒是真的xo不太在國內活動了,在韓圈還是前輩的存在,可以說兩邊互相沒什麼影響了。怎麼說呢本人行星飯我是開心的,唯九還是繞一繞吧,本身就是回國的同乙個隊過的,何來抱團,就算抱團,也沒有什麼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