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衝出馬路撞上行駛中的電動車,誰的責任

時間 2021-10-17 15:35:21

1樓:王百萬

先報警處理,監護人應該是主要責任,4歲小孩,屬於完全沒任何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家長應該應該全方位監護,避免出現意外。

和我們這邊老小區一樣,門口馬路兩邊全是車,中間就留乙個車道,尤其是傍晚的時候,好幾次都遇到突然衝出小孩。

2樓:大炮

一般情況電動車主責,小孩監護人次責,如果有證據證明電動車當時未超速,無違規,及時做到減速避讓(不論結果如何),會減輕責任。

3樓:莫道離殤

鬼探頭確實是讓人防不勝防,但是個人感覺雙方監護人都有責任。乙個是被撞者四歲,獨自一人跑馬路上,乙個是16歲未成年人駕駛非機動車上路。廢話一下,還得看交警怎麼判了

4樓:huhu

找監控啊,

如果這個突然性能夠很好的說明其不合理,

小孩監護人能夠負全責,

如果找不到,看路面設定情況,

大路還是小路,

一般城市道路會判小孩全責,

他不該出現在這個位置,他不能去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道。

當然還有一些類似步行街,鄉村道路,是可以出現行人的,他是有路權的,所以這個情況駕駛員全責,

當然警察來了一般都是你們協商處理吧!

一般會賠孩子錢,

這就是所謂的誰弱誰有理吧。

行人突然衝出馬路,電單車為了避讓,摔車,駕駛人和車摔壞,受傷,責任和行人有關嗎?

loserkid 交通法沒有弱不弱勢這一條,這樣說的可能還停留在十年前的觀念。行人過馬路,首先看是不是走的人行橫道,有沒有人行天橋?走車行道,首先人沒有路權,出事故,人要承擔責任。同樣出於安全原則,即便一方享有路權也要合理避讓,主動承擔保護安全的責任。所以車方一般也要負責。至於責任比例具體事情要具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