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要確定乙個「死亡時間」,首先要確定的是死亡的定義。
在wiki上有這麼一段話深得我心:
生理學死亡現在被看成是乙個過程,而不僅僅是乙個事件,因為目前,曾經被認為指示死亡的條件是可逆的。在死亡過程中,生死分界線位置的取決因素已經超越了生命體徵的存在與否。對於植物死亡,還真沒見過乙個明確的定義。
原因大概是在於植物沒有「思維活動」吧。醫學上的死亡差不多就是定義為腦死亡。並且由於植物的細胞的全能性的恢復比起動物來特別簡單,營養繁殖對於某些植物而言已經是主要繁殖手段。
①如果以「該植物的全部細胞死亡」為判斷依據的話,也有點兒太無賴,這樣的話,如果轉殖乙個我,那就可以說那個複製人就是我了嗎?
②如果以某個器官的死亡為界定的話,可植物的其他尚存活的細胞又有相當的潛力重新產生該器官,即使是根也不例外。
所以繞來繞去,這還真像是個無解的問題。因為對於植物而言太難定義何為「這株植物「了。
舉例①:從一棵柳樹剪下一根紙條來扦插,我們可以說,扦插出來的那棵新柳樹是原來那棵柳樹營養繁殖產生的新個體;那麼如果我們把整棵柳樹從中間劈成兩半,然後分別種下,條件適宜的話是有至少七八成的可能性兩棵都成活的,那麼哪一棵可以說是」原來的那棵柳樹「呢?
好像變成乙個哲學問題了╮(╯-╰)╭
如果忽略掉上面那個奇怪的哲學問題的話,應該可以這樣定義:當「一株植物」的定義明確時,若「該株植物」全部細胞死亡,可以認定為其死亡。
補充①:生活過程中移走的小部分細胞可視為不屬於該植物個體。
比如上面所提的柳樹扦插。
不可定義的例外:不能判斷「一株植物」的情況。比如:
如果一株植物可見部分大部分死亡,此時取出其尚存活部分培養使其重新生長成一株新植物。
舉例②:前面說的那棵柳樹,因為土地鹽鹼化枯萎了,但是還有幾根樹枝沒死透,有好事的人剪下來加以悉心照料,長成幾棵柳樹,這時候就很難說這幾株新柳樹是不是第一棵柳樹了╮(╯-╰)╭如果說該例可根據補充認定該柳樹已死亡,那麼如果存活的是根部呢?那感覺是不是就完全不一樣了呢?
突然發現可以對舉例②論證:假設該柳樹還剩三根枝條活著,第一根、第二根剪下的都可以認定是補充①中的小部分細胞,而第三根,雖然相對於整個個體還是小部分細胞,但已經是全部存活細胞,故而可以認定其為現在的整株柳樹個體。所以第三根枝條扦插得的柳樹可以認為是最開始那棵柳樹。
有點兒怪怪的感覺╮(╯-╰)╭
但是對於舉例①還是很難處理。所以不可定義的例外還是有必要存在的。
感覺還需要一些補充,現在還沒想到╮(╯-╰)╭
先這樣吧。
參考: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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