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狂人演義
我上中學時候的老師認為抖腿是上課沒有全神貫注的表現,所以上課不准抖腿。
先不說有沒有用,雖然我也挺喜歡這老師的,但這話確實沒邏輯。抖腿是走神的結果而非原因。想通過結果來控制原因顯然邏輯上不成立。
上課走神的原因要麼老師講得不好,要麼學生睡眠不足,要通過走神的原因控制走神,而不是通過結果控制原因。
2樓:秋乏術
有!今天在知乎上碰到乙個人說:「恐龍不會是彩色的,因為它們都是色盲,它們要那麼鮮豔的體表幹什麼?」
我總結一下他的邏輯思維錯誤:「以偏概全想當然」、「強加因果」。
1.他想當然認為恐龍沒有色覺,但是你怎麼知道恐龍是色盲?蜜蜂除了紅黃藍還能看到紫外線,你能嗎?
海洋裡的很多蝦他們能識別的顏色比人類還多,比如皮皮蝦十六種。蜥蜴是色盲,孔雀不是色盲,貓頭鷹卻是色盲;猿猴是色盲,人類卻不是色盲。(人類三種:
紅黃藍)狗是色盲,貓不是色盲。
所以有一部分恐龍可能是色盲,但也有一部分可能不是色盲。
2.誰說色盲的動物就不能有鮮豔的顏色?變色龍是色盲,但人家還可以變色呢!
狗是色盲,照樣各種花式的皮毛,那些海星、蛇、烏賊之類的不也是五彩繽紛的色盲嗎?還有很多動物進化出「保護色」……這個人的思維就喜歡「強加因果」!
3樓:愛吃白茶茶
身邊確實有很多人說話很莫名其妙啦。
用毫無關聯的若干事件互相證明。
確實挺無語。
但是沒辦法,畢竟不是所有人都是邏輯嚴密的啊。不然這個世界就沒有一些亂七八糟的糟心事來增添「樂趣」了。
那種莫名其妙的話,聽聽就好了,不用計較。
4樓:哲學為何p開頭
1、兩件事--絕對》a--b《本地1件壞事--與--外地1件壞事---相對;
2、絕對成立,相對不成立--或--相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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