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會站立格鬥技,如何應用技術才能在不嚴重傷害別人的前提下做到合法防身?

時間 2021-06-01 07:21:12

1樓:

首先,一旦中了反關節技,輕則韌帶拉傷重則脫臼,總之任人魚肉是肯定的。因為人的肌肉可以越練越強,韌帶可以越練越軟,只有關節這東西,承載能力怎麼練都練不強的,練成施瓦辛格那樣都沒用。只會隨著年齡增長體重增加愈加衰退。

所以反關節技可以說是相當的眾生平等一視同仁的格鬥技巧了。

其次,反關節技是大多數人意識中的乙個盲區。比如揪人衣領這種把手腕和肘送到對方面前的行為,對於會反關節技的人來說就是送死。

最後,對於脫臼,只要能接回去,最多最多構成輕微傷(治安處罰),大多數連輕微傷都不算。

唯一的缺點就是反關節技的訓練比較凶險,師徒喂招都有可能翻車。

2樓:

低掃激怒對方。

對方抱摔順勢一倒,注意倒地姿勢不要傷到腰背脖子和頭。

蝴蝶式防守持續輕擊繼續激怒對方。

地面實在太弱的話封閉式防守也可以。

總之在撐到被壓平之前勸架得上來宣布TKO就是了。

這樣你打輸了不用進醫院,對面打贏了卻很有可能進班房。

什麼你想站立KO對方?年輕人脾氣這麼大幹嘛打贏了你進班房,打輸了你進醫院。

千萬不要打,退一步海闊天空,比比兩句趕緊跑就完事了

3樓:KRAVMAGA Panda

對方給予你什麼樣的傷害,你可以對對方做出相同或者稍高暴力等級的防禦。

但是,壞就壞在這個但是上,別人掄你一拳,你掄別人一拳,然後鬧到警察局,你倆都被關起來了,這時候你就不服了,為啥,憑啥關我,是他先打的我。

對不起,你倆這算互毆。 別人給你一巴掌,你不會跑嗎? 你不會報警嗎? 打回去就是大概率的背判為互毆。

而且我們國家對於正當防衛的解釋還是比較模糊的。 對於低暴力等級低侵害,拔腿就跑吧,你要是想揍回去,就要抱著拘留加罰款的覺悟。

如果對方是兩三個人(無論何時受到侵害都假設侵害者的數量比你看到的要多),或者對方持械,這時候你就更要可勁跑了,因為根本打不過。

但是,但是如果跑不掉了,對方首先人多,或者持械,大膽揍,揍之前記得呵斥對方讓對方滾遠點,莫挨老子,對面要是不終止侵害,那就別擔心了,可勁揍吧,揍趴下之後錢別補兩腳,揍趴下為止,他要是爬起來繼續打你才繼續揍。

合理,合法

但最好還是從源頭規避危險源,不去犯罪成本低的地方。

不要打架,打贏了坐牢,打輸了住院

4樓:熨斗和蒲扇

沒有,別想了。對於絕大多數派出所的民警來說,只要你們都動手了就算鬥毆,鬥毆就不講誰在理,他就看誰吃虧了另一面就賠錢。所以這就是在鼓勵訛人。

另一方面,雷橫施恩們一向吃了原告吃被告,動不動拿出來你是白身背個處分不值來嚇唬你。你只要動手,準備好銀子吧。

防身還想合法?武松脫銬拳聽說過嗎?你比那個還得自我束縛。拳腿什麼不要想著出了,出了就賠錢。閃躲,用一些貼身靠,在對方不認識什麼人的情況下,你能合法防身。

5樓:

你那麼在乎後果乾脆不要打了!打架本來就會受傷的,不然什麼叫打架?你看那些打業餘賽的選手,戴著護具拳套有時都會被打到嘴流血,更何況是完全沒有保護措施的街頭打架?

打架成本很高哦,如果你會怕後果就不要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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