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楊大力
寵物在法律上的定義是財產,無論是出於遵紀守法的目的,還是出於尊重薩摩和其主人之間感情的目的,都應報警後將薩摩該移交給警察吧。 想想主人把狗丟了多傷心啊,為什麼題主覺著幫助狗子找到其主人是沒感情的表現呢。
2樓:BockeyE
題目的引導性過於明顯了吧,
「你是否喜歡,教師這樣乙個令人尊敬的職業」
「你覺得乙個美麗的海濱城市值得你留戀嗎」
我只是路過一下,就變成沒感情的人了,我覺得我像狗子一樣無辜吧……
3樓:長孫無懮
題主的問題有問題?!
它纏上我不養就是沒感情?正常人難道不是多看它兩眼轉身就走?最多當撿到錢包交給警察叔叔。不抓走煎炒烹炸很對得起它了。
4樓:「已登出」
這問題提的,我很反感。
喜歡,而且有能力,你就養吧。沒有人強迫你。但是為什麼最後要加一句道德審判呢?
「沒有感情的人」?我沒有環境、沒有時間、沒有錢、沒有精力,或者我就不喜歡狗,我拒絕養,然後我就成了乙個「沒感情的人了」?開道德法庭麼?
養了狗,也不能證明你就是個文明、善良的人。
雖然很多愛狗人士不同意這句話。
5樓:柯休
不久之前剛好遇到這種情況。不是薩摩耶是乙隻貴賓。
先說結果,我沒有收養。
收養成本真的很高,而且不想把乙隻狗養成流浪狗一樣。結果
6樓:Sata
如果條件允許
請務必先代養一段時間
幫忙找個真心想養它主人
也可以試著找找它原先的主人看是不是狗狗走丟了薩摩天生蠢萌,腸胃又比較弱,可以不養它,但是請幫幫它
7樓:疾風之刃
薩摩這種狗,對人的攻擊性幾乎為零。對狗的攻擊性80%吧。容易被馴化,但是與生俱來的毛髮,體型注定了養起來是一大筆錢。
所以,題主一定要想好再做決定。薩摩還是認主的,越大越認。你要是養了他,後面千萬不要遺棄他。
如果有可能,你會養乙隻什麼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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