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在結婚前是否應該與男生(男朋友)有身體接觸?

時間 2021-06-01 17:35:05

1樓:稻草香妞妞

不奇葩,這是你的自由,自己的身體自己掌控,別人沒有權利來說三道四,你又沒犯法,不是你的錯。

不過要是題主可能還是沒遇到很喜歡的那個人,遇到了說不定就很想和他親密接觸呢

2樓:凌佳

我也是女生,和題主有過一樣的想法。

從我自己的角度來分析這個問題,我覺得其根本是題主你認為你現在的男朋友不會成為你未來的丈夫,或者說,你覺得還有更好的男人等著自己。

我敢直接承認,我當初就是這個想法。

以下故事比較渣,希望輕噴。

男友在中考後向我表白,我出於也許是異性的虛榮心答應他了,但是前兩年,我一直抱著玩玩的心態,想說分手,又不好意思直接提,想著高考結束不可能在一起的,時間會沖散一切,自然而然就分了。

我是B市人,全家在B市共有15套房產,S市20套,其中部分不常住或者裝修不太走心的房子對外短租,港新及國外都有房子不少,一直以來都認為未來的伴侶大概是家境差不多甚至更好的,交友圈也差不多這樣,你可以認為理想物件是霸道Quattroporte。

後來因為一些原因我來到三線甚至四線城市讀書。

我本身成績不算太好,初三算是在當地第一的中學念的,但是後來選擇在當地考高中,考到了第二的高中,男票在第一的高中。

我一直認為我們會分。

一直都這麼想。

太多原因讓我相信這段感情不會長久,尤其是,我一直認為大家太年輕,校園愛情走不了幾步。

不細說我們最後怎麼在一起(還沒結婚,也沒婚前性行為,但接吻擁抱都有了,睡一起),我只說說心理。

也許你一直認為自己是人上人或者總有一天人上人,所以會覺得現在身邊的人太平庸,總有一天會有乙個天之驕子,那個命中註定的人來和自己走過輝煌的一生。

所以你從沒想過親吻或是別的接觸男友。

你認為最好的一切都該給自己未來的丈夫。

很正確。

前提是你的男友和你明天就分。

沒有接觸的愛情終歸像缺了一半,就像是平時不怎麼交流、或僅僅是朋友般的聊天。

也許你認為可能和這個男友走不到一起,現在給他,丈夫怎麼辦?

既然你覺得走不到一起,不如現在就分吧。

沒有什麼挺不過的,真的。

我男友什麼小白臉、鳳凰男的稱呼都挺過來了,家裡人周邊人怎麼怎麼勸我們分現在都在一起了,天意如此。

我愛我男友,至少現在我願全心全意毫無保留地愛他。

你終歸不能給自己留退路。

以上謹為以己度人,如有冒犯,還請見諒。

3樓:

願不願意有婚前性行為是因人而異,留處子之身到新婚之夜並沒有過錯。另一方面,在男女雙方明確知道後果的前提下,婚前試愛也不存在問題。婚前性行為不是判斷題,而是一道選擇題。

如果你不願意,男友卻想要,你可以第一次婉拒,第二次當面說明,第三次直接踢走吧,因為他不尊重你。

4樓:遊戲三昧

看了看樓上這麼多對題主的諷刺,我只能很遺憾的說,題主沒有遇到合適的人。

圈子不同而已。

樓上這些都是以開放的觀念為好的,但是實際上現實裡還是有一部分保守派的。

我有兩個比較好的網友,男的,基本都是跟題主一樣的觀念。兩人乙個是天主教徒,乙個是新教徒。人品都很好,才華也不錯,但是確實在這方面都屬於保守派。

5樓:Keal

性生活是婚姻是否幸福很重要的乙個環節,也是幾千年來人類繁衍生存的手段。你把性看得這麼髒,我都覺得你以後結婚了會性冷淡。再說了,多少人因為在這方面無知而受到了傷害?

別把無知當純潔,樓主該普及的知識好好普及一下。

6樓:

等你遇到你愛的人,自然就會有和他有肢體接觸的願望的,你信我。

那個下雨天撐傘接你下班的你的愛人,你自然想要過去挽住他。

那個即使自己下班累了也還是在廚房裡為你切水果的人,你自然想要過去抱住他。

那個抱著書睡得像個孩子、夢裡還喊你名字的男人,你自然想要湊近親親他。

別給自己定太多條條框框了,隨心而動。祝題主日後幸福性福!

7樓:

感情是交給靈魂的事,而肉身只是副軀殼,如果你愛他,其實沒有什麼可以分婚前或婚後的,我也從不覺得通過身體親密接觸就能定義婚姻的本質,婚姻是愛的昇華,兩個人是要有多大的勇氣才能十指相扣,雙目對視,告訴彼此即使生老病死也願攜手走過一生,所以如果是愛,沒有什麼不可以。

8樓:

我和題主愛情觀基本一樣。

我想說,題主你別聽上面某些人的。

咱有咱的觀點,找個愛自己的好男人,然後無論自己是什麼愛情觀,對方會尊重自己的,自信一點嘛。

他們說咱們不開放,說什麼時代,就是扯淡。什麼時代,是你們說了算的?憑什麼我們就不能代表時代了?

這完全是不理解咱們的體現,她們覺得咱看中的是某層東西,實際是咱想的是,XXOO代表了對愛情的慎重和認真程度。沒結婚,沒確定在一起,沒到那個份上,我就覺得不應該這樣做,怎麼了呢?

你們覺得到那個份上了,是你們的事,能別總高貴冷豔以「時代」「年輕人」這樣的字眼咄咄逼人行嗎?!嘴上說著自己「尊重只不過不接受」,但是看看你們的行文語氣,真像你們說得那麼客觀?有幾個不是心裡想的「這女人大四都沒那啥真遜」「呸,知乎又來乙個老頑固」?

樓主,我謹代表我認識以及知道的不少90後,向你表示支援!

P.S.我來自某普通一本,表示周圍沒有開房的,果然top2大學什麼都要領先嗎=_=

P.P.S以上其實只是說了XXOO,我為什麼說「基本一樣」,其實關於接觸和題主的考察期有不同意見。

簡而言之,處物件沒結婚,親吻拉手可以,但是結婚了才能XXOO。考察期,我會放在結婚前,我相信我自己可以在談戀愛的不短的時間裡,看出對方的人品。如果沒看出來,導致婚姻失敗,那我想,這也是我應得的,誰叫我識人不明呢。

9樓:

那你穿越回解放前吧,那時候組織安排你和誰在一起就和誰在一起。

「我認為第一次一定要在結婚後給我的老公,而且要過一段時間的檢查期才能接受。」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慾望,食色性也嘛。我不覺得你會沒有這樣的慾望,你看Amy都會有慾望,看到帥哥會發出hoo的聲音。然後你刻意地克制這種慾望,卻又覺得自己能克制別人克制不了好像自己更清高一些。

有可能是家庭的原因,母上大人的教育,也可能是自己閱讀了一些東西從而有這種想法。留給結婚後的老公,然後又怎麼樣呢?增強儀式感以顯得珍貴,到頭來人家還覺得承受不起呢。

我是否應該和男朋友婚前同居?

沒有不吉利的意思,只是說考慮多一些,如果以後因為種種,不能和這位男友結婚。對將來那位結婚物件能搞定的話,也就是確定對方對你婚前性沒有疙瘩,我覺得應該沒問題 某某崔 我知道性是自己的自由,所以覺得題主想做或者不想做都沒關係。只是個人感覺有點兒 虧 誒,你不知道二十歲的男生的肉體有多美好,肌肉緊實,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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