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剛和我分手馬上找了個新男朋友 我很氣憤,之前她欠很多錢我們在一起時幫她還了,現在怎麼叫她還錢?

時間 2021-05-06 13:33:23

1樓:吳一例外

找她還比較難,找她的新男朋友比較容易!

如果對方大方,問題就解決了;

如果對方小氣,就算問題沒解決,也讓她的新男友知道,她的為人!

2樓:

看數額吧。

小數額的話就當買個教訓,吃一塹長一智。

如果數額較大,可以先去找前女友要,不給的話再找她新男友(態度堅定且柔和。最好附上證據,如轉賬證明聊天記錄等等),不要讓別人覺得是你在胡鬧。還是不給的話,看你自己認為值不值得打官司了。

3樓:Anna姐

作為男人、你這樣的想法就已經錯了、無論這個女人現在有多過分、曾經她也付出過至少在你們在一起的時候。做乙個有格局的男人吧。

4樓:阿秋吖

如果你是自願幫他還的那就沒必要再要回來但是如果是她有困難請你幫她還說算借你的話那就可以要。

但是依我看來如果之前兩個人都是真的愛過的話就這些都沒必要糾結的……

5樓:頭頭是道

如果是轉賬的話,有明確備註還款可以起訴,如果沒有任何備註可以起訴不當得利,如果明確備註我愛你,晚上錢,零花錢之類,那麼無法追回。

6樓:瘋情萬腫的美少女

這些都是你情我願的事情,當初你給她花錢時,心裡是願意的,那麼現在也不能怨天尤人。以後找物件,把眼睛擦亮一些,這次,就當是乙個教訓吧。以後長點記性。

7樓:

放過這段感情也放過自己找個比他更好的女孩子吧

8樓:hhh-857606430

個人想法,既然當初選擇幫她還,而沒有要任何憑證,你應該也會想過她不還的情況,何況你也沒有解決這件事就分手了。分手前應該說好才對。

9樓:

我經歷過這種事情,女友分手,遇到新人,旅遊失身,我和她在一起近一年都沒動過她,因為她說柏拉圖。她把第一次給了乙個認識了不到一周的男人,狗血的是我後來還追回了她,而且發生了關係,之後也是聽別人說才知道分手這乙個月發生了這些,8月份我還去找她,9月份開學。講真的有時候你可能覺得自己能放下過去重新開始,現在我們也確實很好,但是在某乙個瞬間,你突然想到什麼,會心寒的,像墜入冰窟,真的會有這種感覺。

所以,不用犯傻去挽回,追錢直接說,或者找他現男友,如果不是很多,我個人來講就算了吧,我剛給她買了個iPad,自己沒錢吃飯都沒給我媽報銷,因為覺得太舔了,父母錢也不是颳來的,還是自己承擔吧。

10樓:

不要在過去浪費時間,要珍惜當下,努力的去活的更好,努力的證明她的離開對你也沒有多大的影響,瀟瀟灑灑的去生活,讓她後悔一輩子。

11樓:恍恍惚惚

一句話:你真好,你真好似個大傻吊。這是女生當時的內心獨白,建議不管怎麼都得追回來,具體措施你應該最清楚,因為好歹也在一起過,愛情雖然是真的,但是錢也不是假的啊,對吧?

12樓:安靜的看客

這個得看你是什麼樣的人啊!如果你是那種好面子的,你這種只能吃啞巴虧了,如果你不是那麼恭喜你,你可以就事論理而找他要,或者找她現任男朋友

13樓:杜比杜比冒泡泡

這沒辦法,數目很大接受不了就直接跟她男朋友說……(有點無恥,因為你跟她說要回來的可能性不大),如果可以接受就當自己瞎眼睛了,吃了個虧,畢竟錢可以再賺,自己豁達了是自己的事,畢竟你前女友現在在坑另乙個男人的錢,你已經脫離苦海了不是嗎

14樓:Dream

我身邊的乙個案例:某人打牌欠了別人的錢,後來,別人說讓他一起投資,結果就是別人用這個人投資的錢抵了欠的錢…… 這樣的案例違法嗎?

15樓:獨靈島居民

過往不戀,就是最好的解決方案。都翻篇了,誰還欠誰的有啥關係。虧了就虧了,別生氣,向前看,聽我的,繼續努力。別再考慮這事了。

16樓:小川奈

分手了就好聚好散吧,所謂分手見人品,知道自己喜歡的是乙個不值得的人也許是件好事,不需要太多時間去走出來,這時候轉身離開留下乙個瀟灑的背影,留住自己的驕傲,過去的就讓他過去吧,不要計較得失,會很累。

17樓:乙個人一輩子

很多是多少?如果是幾十萬幾百萬的話可以好好考慮一下,不過有個前提,是你自己主動替她還的還是她要求的,如果是自己主動的,那以後就別欠了,至於她剛分手就馬上找了乙個男朋友,這個無法評價

18樓:去買牛奶宇宙好大

這要看你了,

如果當時還的時候,你表達的意思是,借她錢幫她還,那直接問吧,借我的錢什麼時候還。

如果當時你是抱著以後可能會結婚的心態而且是直接幫她還的,那如果你去問的話,她也有可能會說,她又沒跟你借,是你自願的。

關於第二種情況,我總覺得吧,不管物質還是精神上,我付出什麼都是我樂意我開心,不是為了同情你成全你,更不是為了讓你回報什麼從你那得到什麼,而且這種付出我給了就有永遠不要回來的能力,主動犧牲什麼是自己的選擇,對這個選擇負責的也只有自己

19樓:巴扎嘿嘿嘿

氣憤可以理解,覺得自己被帶綠帽子了。但跳出來想,其實這個不重要,誰也管不了誰,忠誠都是自願的。她分手和你一小時就有男朋友了也和你無關了。

至於錢,你想去要就直接去要。但如果覺得礙於臉面,就說沒說明其實你不在乎錢,你只是比較氣憤而已,要錢只是為了讓自己心裡平衡。所以真缺錢就去要。

然後愛了就是愛了,錢給出去就給出去了,都是你當時的選擇,與對方無關。

20樓:小不點

曾經真愛過那就算了吧

別人當時跟你也是想著和你白頭偕老來

之所以找新的快就是因為你太難忘必須找新歡

錢是身外物,好聚好散最好!不然豈不是打自己的臉告訴大家你看上的人多差勁進而告訴大家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21樓:一日之計在於晨

這種女人還繼續理她幹嘛?趁早離開也好,越拖到後面你越難受,傷害的越多。能秒處說明預謀很久了或者根本就不愛你。錢的話估計是要不回來,換種心態吧。

22樓:

在一起時是相愛的,所有經歷也是共同的。所以幫她償還也是自願的,如果現在想讓人家還的話,有兩種可能。一是你主動和前任提還錢,話語簡單明瞭。

ps(如果女生通情達理,有一點的素質修養,通常都會還給你)但是你們彼此留下美好的回憶也隨之大打折扣。

二是,你不要因為她有新男朋友而感覺不平衡,感覺她應該把那部分錢還給你,畢竟當時你情我願。誰還沒有個年少輕狂的時候呢。如果你想開些,把這些錢當學費,以後談戀愛或者為人處世的時候明白,哪些錢是要分清楚的,哪些是不需要的。

這樣也不會有一堆不必要的煩惱。

ps我再多囉嗦兩句,談戀愛這種事是筆算不清的賬,有失也有得。在一起時,兩個人都對彼此愛的濃烈,分開時,也要彼此釋懷。不枉自己當初的那份感情。

23樓:愛惜a

她和你分手後,就可以立馬找個新男友,就說明你在她的生活中和心裡並沒有產生多大影響,所以她才可以那麼心安理得的快活自己,一方面可以說她在感情方面做得的確不到位,沒考慮到前任,再一步延伸就是關乎人品問題了,還有一方面就是你也存在問題,所以她才在剛離開你就迫不及待的去投入別人懷抱。你們倆在一起的時候你為她花的錢,那也是出於你自願的,如果你現在再去找她要求她還錢,不僅會被別人搗鉤子惹一身sao,還會被人扣上一頂扣桑男的屎帽子,得不償失,所以你就吃一塹長一智,就當為愛情課買單了,也祝你可以找到真愛

24樓:布靈布靈變變變

我覺得什麼時候算什麼時候的賬,在一起的時候你幫著還不在一起了就想要回來,這就跟熱戀的時候給對方買東西分手的時候往回要是一樣的道理

25樓:MaeveG

我來假設你的目的,然後為了達到目的來倒推過程。

目的1:還錢

目的2:心有不甘,我還在痛苦的時候為什麼你就能有新歡。

你可以創造機會和她的新男友成為朋友,以過來人的身份講述你與這位女生的過往,讓「前女友的現男友」自己判斷這位女生。這樣最起碼不會分手也會影響感情了兄弟。

就個人而言給出的建議是,就當是破財免災了,灑脫一點嘛,對於已經花的錢,你就當是在親密關係方面交的學費好了。

26樓:橙子

每個人都只能陪你走一段,有的人長有的人短,有的愉快,有的稀奇古怪,過去了就過去了,對方已經往前走了,你也得往前邁開腿了,不然只會證明離開你是對的。

27樓:ABB

剛分手階段是兩人對感情的觀望期,你的氣憤不是最好的報復,最好是毫不吝嗇地將她給你的東西原封不動的還回去,也算是個暗示,若是她毫無回應,那你在這個人身上不能再花費精力了

28樓:

這個估計是不會還了的,談戀愛的時候所有事情都是你情我願,分手了所有的事情都是自作多情了!這個事情要看你的前任有沒有這個想法了!

29樓:呼風喚雨Milton

你是想要錢還是想要她?如果是前者,沒收據沒證明,幾乎不可能了。如果是後者那就更別提錢了,想用錢挽回,她會由於害怕而離得更遠。戀愛傷錢,需謹慎!

30樓:益達的好朋友丶

還錢的可能性不大吧!你覺得能夠在分手後馬上就能有男朋友的會給你還錢嗎?當然,我並不是說女生分手了就不能立馬有其他的物件。

這些都是你人生的寶貴經驗啊兄弟,你不需要向她去討要,那是乙個男人的氣度,作為自己在和他處物件的時候身為乙個男朋友真情實意想要為自己的女朋友做的一點事情。你要相信的是,你在心靈上的成長遠比物質上的損失要多的多,因果迴圈。你付出的真心在她身上得不到回饋,那麼將來會在另乙個更愛你的人身上得到最大的滿足。

31樓:TAO

很多人說翻篇但是你還是心裡不舒服的哥們我理解你的感受分手沒幾天又找了乙個這種感覺很難受這哥說的沒毛病你要是覺得算了就算了要是你嚥不下這口氣你就去要要就一定要要回來別要一半不要了加油 (這樣你能更好的忘了人家還不虧錢哈哈哈)

32樓:睡醒後的小兇獸

33樓:

有個同事(女的),和男朋友分手後不就舊又交了個男朋友(是男的知道她單身後猛追的)。前男友得知後氣不過,就和女的算賬,女的也硬氣一五一十能還的全還了。只不過吶這位前男友就被掛上了渣男一詞。

至於這位前男友拿到後什麼心態我就不得而知了。

我覺得吧,如果這些財物對你很重要,那就去要唄,否則算的那麼清楚,拿回家也是睹物置氣,丟了更虧,沒留下什麼物件還丟了名聲。好聚總歸要好散。這位姑娘只是你生命中諸多匆匆過客之一。

34樓:Konnna

雖然不能隨便的讓你大度點~看開點~但是現在就已經發生了。你能咋辦呢,你要是真去要了說不定還會被倒打一耙。不要你自己心裡又過意不去對吧~忍著!

斷乾淨別去想,過自己的生活去!每天那麼多糟心的事是不是不夠多?

35樓:better

學過經濟學的都知道,有個假定是:人都是自私的。既然關係破滅了,避免損失就應該先自我反省,雖然感覺自己沒錯,但是能在一段關係中找到自己不足也是很重要的,我想說的無非就是立足未來,不要只顧眼前得失,讓自己更優秀。

我知道自己跑題了,也許是因為我也遇到過這種情況,不過對於我過去快一年了,我的總結就是先自我反省,讓自己變得更加優秀,至於錢財,如果不是對你現在生活影響很大,舍了也就舍了,有捨才有得。個人觀點,努力吧,之所以容易被替代,原因很簡單,你!不!

行!話是難聽,算是說給你聽,也算是說給自己吧,我們都加油,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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