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俠文寫了三十萬字仍未簽約,請各位看看是不是真的很差?

時間 2021-05-07 14:14:49

1樓:「已登出」

偶爾看到題主的提問,便看了一下大作。第一章看了前序便沒了興趣,於是冒昧回答一下自己的感受。

之所以還沒看明白內容就棄之,不是因為文筆,其實這文筆寫網路小白文夠了。也不是因為構思,因為這一小段也看不出構思。

主要是因為劇情連貫性,開頭介紹了那麼多飯店美食,本以為會引出乙個吃貨主角。但是突然跳轉到什麼小狐仙,然後又突然跳到說書人。前後毫無瓜葛,完全沒有情節連貫性。

2樓:走腎不走心

五次簽約都不過。我看了六章,只能告訴你難怪不過籤啊。廢話太多了,筆力不夠凝練,明明幾句話,或是幾個段落就能引申出門派,你用了兩個章節!!!

而且你居然傻乎乎的寫了155章,就算給你簽約了,也是編輯給的可憐獎。。。這樣的書是分文沒有的。。。。網文十萬字不籤,就棄了吧。說明書有很大問題。。。。

3樓:王寅

你現在在想要寫完故事和沒有人看、沒簽約兩者間糾結,考慮到現在已經三十萬字,已經拒了五次,再簽約的可能無限接近於零,所以問題變成一定不能簽約了你還寫嗎?

個人建議,不要切,但也不要拖,將你想說的在五萬字內說完,完本新開。

你說的差不差的其實不是我們讀者說了有用,編輯的態度才是關鍵,你覺得編輯怎麼想?

4樓:圓規畫方

這個文,是不可能簽約的,除非其它原因,比如看你字數多,給個安慰籤、辛苦籤、或其它籤。

我覺得其它回答都講明白了,就是廢話連篇,設定拋得沒完沒了。

人家是第一章就要留讀者,你倒好,第三章末尾處才看見主角出場說了幾句話。

簡直自殺式寫法。

5樓:南山

其次,排版有問題,尤其是手機上看,字數多了累眼,最好每段控制在75字以內。手機上也就是三四行。

開篇就要切入主角,引發衝突。沒人願意看各種歷史啥的。世界在後面需要一點點露出來。正文第一張大概掃了一下,沒明白誰是主角,所以後面我也就沒看了。

6樓:鐵鷹

這麼說吧,根據我的簽約經驗,一萬字籤不了,是真簽不了,寫到十萬字,一百萬字,五百萬字,也籤不了。

我見過有寫了五百多萬字還沒簽的書。。。

所以我都是先寫個一兩萬字,等等看,不能籤就換書,網文而已,不賺錢寫它幹甚。

至於經驗,大概對於網文只有一條不會過時——熟能生巧。

7樓:揮之去

弄準你會有的讀者受眾,參考他們的文化水平與認知水平還有讀書目的再去有針對地寫。

開局就要寫故事,故事,故事。把故事講給人聽,而且是圍繞主角的故事。前幾章不要把筆墨都浪費在埋伏筆與挖坑還有背景介紹上。

8樓:雲水不遙

傳統仙俠的話,結構還是重要的,題主寫了這麼久應該有一定心得了,當前開篇最重要的代入感——也就是焦點目標沒弄好。很多書即便開篇主角沒出場,內容也是圍著他轉的。

以前總結的知識點,可以看看。

9樓:快樂似臘腸

你其實可以用你的簡介來寫文。

仗劍除妖的少年,因緣際會卻成了一代妖王,三界眾妖拜伏,但是這個妖王的地位卻不是少年想要的。

正道人士聽說了妖王出現,都準備聯合除妖,但是不知道當年名聲四海的除妖名人,也就是主角,就是妖王。

正道人士嘗試了幾次除妖,都大敗而歸,這時只好把以前的除妖名人列出來,包括主角在內,一一拜訪,請求主角出山除妖。

而主角身為妖王,一來不想被正道人士知曉身份,保命要緊,為了遮掩身上日益顯露出來的妖王特徵,不得不想盡一切辦法。

二來眾妖因為主角的妖王氣息能被同類輕易辯別,一見到主角就要出來相認,搞得主角煩惱,想辦法忽悠過去。

另一方面,主角和正道人士到處尋找妖王,到各個妖地險境歷險,正道人士沒折,屢經困難,主角不顯山不露水,雖然是除妖名人,但變成妖王后卻不可隨便出手,怕暴露身份,四周暗中跟隨主角的小妖們對於怎麼保護主角這個妖王,怎麼幫助主角化險為夷又有自己的判斷,比如該用什麼方法才能保護到主角卻保護不到正道人士,又怎麼實行,這中間可以搞出很多的笑料。

因為在主角的境界看來,一切都無關緊要,只要不暴露就行,但眾妖因為眼界所限,往往會壞主角的事,好心辦壞事。

經過幾百萬字之後,就到結局了。

書名也可以叫:我真的不想做妖王

原因:太累了!

時時都有性命之憂,還有一群豬隊友在幫忙,幫完後等到夜半三更正道人士不在身邊了,還跑出來邀功,說白天那什麼什麼是我幹的,妖王大人,您覺得怎麼樣,合您胃口不?那幫正道人士被搞得多麼狼狽糟糕。。。

10樓:羞澀的黑胖噠

我作為乙個讀者,都能看出來,你這書沒戲了。

我硬著頭皮看了兩章,都不知道誰是主角,你說我是不是太笨了。

你的文字,雖然偶爾有些瑕疵,但問題不大。

問題是,你沒故事。

給你個建議,別吃這碗飯了。

給你個小建議,找一本公升級流的高手,番茄之類的,給它換個皮,扒一本試試。網文這個行當,抄抄不可怕,怕就怕抄都抄不好。

11樓:七星聚月

個人認為簽約可能條件比較寬鬆,一人一地一事寫清楚應該就給簽約。

一人,突出主角,所有文字圍繞主角視角,其他人滾遠不要佔鏡頭。

一地,突出主角當下環境,不要隨便轉場。

一事,突出主角當下主要矛盾,不要寫亂七八糟的伏筆。

文風明白清晰簡單,寫清楚這三點理論上就可以簽約。

12樓:眉綠不曾開

看了四章。

要加油呀。

你筆力不夠。

文章邏輯沒有看出來,開篇兩章寫濁世佳公子。

3.4章忽然又轉折到除妖宗派?

如果是要引出雲嶺仙宗,寥寥幾筆就足矣。

13樓:加斯科因

只有我角度不一樣嗎?

第五次簽約失敗,三十萬字。

第一次申請肯定是十萬字,那麼二十萬字寫了四個申請的時間——也就是56天。

平均每天,尚未達到新書更新的最低要求。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14樓:pepe

其實我還挺喜歡看這種傳統風格的網文,但是……

沒用的東西浪費太多筆墨了,故事遲遲沒有展開,這就很難簽約,更不用說吸引讀者了

15樓:呵呵

我覺得寫的還好,只是你沒有把握住現在讀者的期待。現在的讀者都是急性子,沒有時間聽你娓娓道來,只想看的爽快,看你是想要市場還是想要自己寫的舒服了。

16樓:辣條壓驚

是的,只看了兩章,確實很差。

文筆差,多處詞不達意,但你又好賣弄。

故事差,不僅毫無衝突,還通篇廢話,而你還樂在其中。

邏輯差,多處接到莫名其妙,看得人一愣一愣,但你還喜歡不停的切視角。

看了兩章都不知道你要寫啥,誰是主角,甚至乙個連貫的情節都沒有。

莫名其妙的長段景色,莫名其妙的乞丐乞討。。。

所以真的沒啥可看的。

從書名到內容,都是自嗨。

自嗨無反饋寫三十幾萬也是牛批。

精神可嘉。

建議還是切了,先別著急也,刷刷各大榜單,看看時下流行什麼書名,什麼風格。

反思下自己,有沒有好好說話,再寫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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