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物件還沒領證買房屬於婚前財產嗎

時間 2021-10-15 10:56:07

1樓:各大行政策

如果是全款就屬於婚前財產,如果是貸款買房,則會有一定爭議。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

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

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

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

償。因此,如果購房合同和按揭合同是你一人籤的,今後房產證上的名字也只是你一人的,屬於你一人所有。不過對於婚後是不是共同償付貸款,要有清楚的證據,不然會認定夫妻共同償付的。

2樓:法律人法律人

這個要分兩種情況分析:

1全款購買。

如果是領取結婚證以前全款購買房子,不管是否在結婚前領取房產證,這個都是個人財產,與另一方沒有任何關係。

2貸款購買。

如果是在領取結婚證以前貸款購買的房子,婚後共同還貸的,這種情況如果離婚,房子歸屬雙方協商,如果不能協商,房子會判決會首付方所有,但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償還的貸款和償還貸款這部分的增值部分,屬於雙方所有,離婚時可以一人一半進行分配。

如果還有什麼不懂的,可以私聊。

3樓:張黎明律師

沒領結婚證前購房,屬於婚前個人購房行為,但是否完全屬於個人財產,需要看購房出資情況而定。如全款購買房屋,該房產屬於購買方的個人婚前財產,即便結婚了,也不會因結婚或結婚時間長短轉化成夫妻共同財產,包括房屋公升值,也屬於個人!

如婚前付首付購房,該房產產權屬於購買方,但婚後共同還貸及還貸公升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樓:武漢萬律師

婚前買房根據房產證上登記的情況、以及出資情況,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一、共同出資、房產證上登記兩人的名字,共同財產;

二、共同出資,房產證上登記一人的名字,共同財產,假定存在離婚,該房產歸登記方所有,另一方獲得補償款;

三、一人出資,房產證上登記一人的名字,出資與房產上登記的系同一人,屬於該人的婚前財產;

四、一人出資,房產證上登記一人的名字,出資與房產上登記的非同一人,結合舉證情況綜合判斷是否為贈與,一般會認定為以結婚為目的購買的房屋,屬於雙方共同共有;

五、一人出資,房產證上登記兩人的名字,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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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婚前買房,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有什麼建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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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房,寫物件名字,房貸我的父母還??這個房子,怎麼算?怎麼證明是我的。?

喜新厭舊的安安 這。相比題主你這個問題,你有沒有跟女方說以她的名義高貸買房啊?女方會同意嗎?說句不好聽的話,這是以女方名義進行貸款,沒有結婚的話,你跟你父母都有撒手的可能,你覺得女方不會想到這點嗎?你也許會說,就算撒手房子也是女方的,但是為什麼女方要承擔高額貸款呢 多嘴一句,為什麼不能以你父母的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