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一下算不算工傷?麻煩大家?

時間 2021-06-16 00:54:23

1樓:天津國暉律師

工作時間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當場死亡的或者經搶救無效,48小時內死亡的,可以視同工傷。您父親的情況不太符合,是屬於工作時間但是不是在工作崗位上身亡的。

2樓:小鰰

題主說的情況認定工傷會比較困難,向工作時間人的正常生理需求(冷需要加衣服)上靠或者證明是在工作崗位發病,最後看法院怎麼判,盡早固定證據(比如證人證言)

3樓:暮紫駿

樓上已經說了,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需要在工作崗位和工作時間上突發疾病,才視同工傷。

如果想要認定工傷,就需要想辦法證明:

突發疾病是在工作崗位上突發的,只是死亡發生在家裡。我建議諮詢律師或者諮詢法醫,有沒有相關機構可以進行發病時間的鑑定,要盡快!

4樓:APCarry Call

不知道你父親是怎麼死亡的?是事故傷害還是突發疾病。如果是突發疾病的話,一般來說,工作時間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當場死亡的或者經搶救無效,48小時內死亡的,可以視同工傷,但是你父親這種狀況,是在家發病然後死亡的,有較大概率認定不了工傷。

如果是事故傷害的話,在家發生的事故傷害更跟公司扯不上關係了。

5樓:法之僕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題主家的情形很難認定為工傷。但個人覺得,如果題主家父工作場所、工作條件特殊(如冷庫、低溫),導致誘發疾病死亡,可以試試工傷申請。

6樓:王小偉

這個不同地方可能判決不一樣,按以往我看到的案例來說,一般不會判工傷,因為你這種情況,只能是在工作崗位發病,然後送急救,48小時死亡,或者在工作崗位直接死亡,才會判工傷。而且這48小時是定死了的,多一分鐘都不行,所以就有乙個很難抉擇的問題,「搶救了快48小時了,還是感覺搶救不過來,是直接安樂死,還是繼續搶救?」培訓的時候講師就提出過這個尖銳的問題。

扯遠了,按題主的情況,你爸已經是回到家之後,才死亡,而且並不是因為工作原因才回家,按理不會判工傷的。後續可以上訴法院,看法院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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