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圓緣師太
他們家要是直接一開始就跟你要一輛三系全款在她名下,宴席三金另算,雖然也蠻貪婪的,但是至少坦蕩。結婚又不是買賣,還能說出虧了這種話真是笑死了。車子婚後買給她不行?
這樣的家庭,要麼就是貪,要麼就是又窮又貪,還是遠離吧。
支援你跟他們把三十萬要回來。不肯還,用法律途徑追回,這屬於有條件贈予。
2樓:
全要回來不結了唄。
以鬥爭求團結則團結存,以妥協求團結則團結亡。說得腹黑點現在社會風俗是女性年長會難找物件,你急個啥子去舔她們家?
3樓:jorjyren
和要彩禮的女性結親,就是錯誤的開始。。。。
30萬已經付了,沉沒成本很高啊。可繼續下去更難。想想辦法把車拿回來,然後各自找自己合適的吧。
4樓:
我的天,這樣的女人居然真的存在
後期加價可還行?
我去她的回答下看了,給自己洗地還有很多贊
感情這樣的女人不少啊
而且給自己洗地洗的毫無水平
用自己肚子裡的孩子做擋箭牌
然後又什麼自己頭婚對方二婚
這不是你自己選的嗎?
人家又沒逼這你找二婚的
再說了,對方二婚你就加價啊
那你是全新的嗎?
是處嗎?
都不是全新的,人家二婚又怎麼了?
因為這個就坐地漲價
吃香要不要這麼難看啊
5樓:貪財好色
我還沒想過結婚,不過我爸現在經常在飯桌上用玩笑的方式,開始催了,
我開玩笑說,結婚好貴,結不起啊,要房要車要彩禮,單著最舒服。花錢找罪受,壓力巨大。(我還只是個288月大的孩子啊,為什麼要折磨我!)
我爸:,雖然我們這裡彩禮高,一般的20w左右,不過有嫁妝啊,一般是彩禮多少嫁妝也會給多少。那就是20w+20w=40w了(有錢的會陪嫁妝就陪的多點,沒錢的陪的會少點),一般都夠小家庭付乙個首付了,你然後你們兩工作公積金還貸,房不就來了嗎。
車工作兩年也就有了。結完婚啥都有,簡簡單單啊,你咋不願意結婚啊。
我: 咦?結婚不是說,男方要全款買房買車買彩禮嗎?你這麼一說,我都想結婚了。(看來我爸又在給我畫餅,哪來這麼好的事。)
我爸:結婚哪來這麼難,不過建議我(小聲比比,最好找個廣東的女孩,雖然不陪嫁妝,但是彩禮要的很少,你們兩自己奮鬥,少來吸我的血。福建也行啊,陪嫁陪兩倍。
)條件最低,至少得找我們那的,雖然彩禮高,至少嫁妝也會有噠。
我:啊啊啊,我喜歡福建的小姑娘,我要努力工作,努力攢彩禮!!!(我喜歡2陪,豪!)
我爸:叫你平時多喝水,少喝可樂,多撒撒尿,有利於身體健康,更有利於某些人能有點自知之明好吧。
我: 。。。
沒錢,結婚,那就組合家庭,
有錢,結婚,買斷,組合都可,
還是有錢好啊!
6樓:沙沙響
因為彩禮,前女友是怎樣從無價之寶變得一文不值的。
但是呢,不管走到哪一步,都請認真思考,對自己下的選擇負責,對家人負責,對你物件負責。
7樓:小夏
手動艾特題主妻子看看我,我知道你也在看這個問題。對題主妻子,個人建議是:離婚,30萬彩禮退給男方,娃生下來自己帶,隨母姓。
反正你獨生女,有房又有穩定工作,要是娘家父母支援,就當妹子白嫖了顆精子唄。
作為大吃省人,對高彩禮挺無感的。但看完男女方的各自的描述。先說結論:勸分。這壓根不是30萬彩禮的問題,是題主在問題描述中虛構事實的事情:
1.男方二婚女方頭婚不提,算了,嫁二婚男也是女方自己樂意的。
2.婚前房子是貸款,寫成全款。女方也有房子帶進來,不說。
3.那10萬三金酒席,在問題發出前,女方已同意自家承擔,不提。
4.最最讓我不適的是明明已領證,是老婆,是妻子,還一句句女朋友。沒事,不承認女方是妻子那就不是唄,直接變前妻。
8樓:肉包369
看了下女方描述,男方變二婚是有原因的,兩個人出了問題不好好坐下來聊聊,跑到知乎上面尋求正義之士的援助。。。這就離譜,除了描述的極端點證明自己對,獲得大家的贊同外,對兩個人關係本身沒有任何幫助,甚至更容易弄掰,這下子要變三婚了呀。
9樓:我們的家
因為乙個30萬,你們的孩子沒家了,甚至要沒命了。你們真的考慮好婚姻和愛情的價值和神聖了麼。慎重決定吧,不要太自私了,哪怕分手,輕易不要放棄孩子的生命,不實在不行生下了送人也好。
10樓:非人也
彩禮和嫁妝基本不對等,那麼男女雙方在這關係中必定是不平等的,必不可能有愛情,不要騙自己。
能和平要回來最好,要不回來就打官司。
11樓:向陽而生
都是慣的!
全款房,彩禮用來買車,買三金,辦酒席,女孩家就只出個人唄?
婚宴,如果雙方一起辦,男方可以出大頭,懂事的都應該一家一半,如果分開舉辦,各自出各自的費用。
沒道理可講了嗎?
什麼邏輯要女方婚宴男方出錢?真成買媳婦啦?如果婚後不用照顧岳父岳母,婚後不用回娘家,那就接著給錢,買斷。
如果是正常的婚姻,為什麼不是女方也相應承擔部分費用呢?如此關係,婚後能有溫暖溫馨的生活?值得懷疑!
沒道理講就分手吧。可能早晚是一樣的結局。
12樓:韓跑跑
本來說,都已經懷上了,就應該盡量勸和的。
但是,從這婚前非得超支買30萬的車來看,女方實在是有些虛榮,買個車都能超支,那後續的住院生育請保姆護工坐月子中心、奶粉尿布童裝嬰兒車床樣樣估計都不能買便宜的了,到時候超支的部分都得靠男方努力賺回來。
有能力賺錢的話就繼續扛下去唄,反正錢花在老婆孩子身上也不虧。沒能力的話,還不如趁早了斷。
13樓:噼里啪啦裡裡
錯就錯在你不該找外地的,習俗不一樣肯定有矛盾哈!現在也領證了,還是解決問題為主。
建議:女方別太計較錢,男方已經付出蠻多的了,適當回應下人家,顧慮下男人的需求感受
男方自信點,停止舔狗行為,你不自信別人也不會尊重你,只會得寸進尺其他的不想多說了
14樓:
哎呀一覺醒來男主回覆過了又刪了,幸好有人儲存了,看完之後感覺這瓜真甜!
就是吃瓜,就是玩。這女的挺有意思,坐等男主醒了回覆!
15樓:
題主,看了你老婆的角度的這事,怎麼說,你有點無知。你老婆現在懷著孕,孕婦本身容易敏感沒安全感,你還一口乙個婚前財產,這不更讓她沒安全感嗎?我建議題主多看看老婆懷孕時,丈夫應該做的事。
其次,夫妻的事你搞到網上來問,沒了解清楚你老婆只要1萬請親戚就說她是再要10萬。讓網友罵著你老婆你難道就好受了嗎?
我理解題主有乙份失敗的婚姻所以更謹慎也更小心翼翼,但她不是你前妻,她不在意你的二婚,你卻努力將她往不好的地方想。女生懷孕生子做月子時是最脆弱最需要關愛的時候,你這時應該做的是好好跟她溝通,關心她,照顧她,跟她保證你會當乙個好丈夫好爸爸,給她安全感。
最後,我認為長久的婚姻少不了溝通,坦誠,包容,信任。我相信你們都懷孕也領證了,就是認為對方是可以一起走一輩子的人,那就不要被那段失敗的婚姻影響,沒有乙個人是不想有人陪自己走一生的。都有想不到的地方,但人長一張嘴是用來溝通解決矛盾而不是吵架的。
特別還是女方正在情緒容易不穩定的孕期
16樓:
提點意見吧,從女方在下面的回答來看,她打了孩子,不和你結婚,卻沒有退還30萬彩禮。
如果她真的沒有退還,建議你直接去告她,民法典明文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更何況你們最後還沒結婚,她的回答本身就能做證據。
不會太麻煩,對一般人也許用處不大,但她是公務員啊,你甚至不需要告贏她,一上法庭她前途就完了,根本經不起這麼告,到時候說不定她追著還你錢呢。
也別不好意思——今天你是二婚男要你三十萬,哪天審批要他十萬不過分吧?——讓這種人混在人民公僕的隊伍裡就是造孽。
17樓:
把自己婚前的房子(不加對方名字)叫做陪嫁,把男方給的三十萬彩禮買的車(婚前買寫女方名字)叫陪嫁……
當然說歸說,現在婚戀市場就是這個樣子,女孩子和身邊已婚的閨蜜同事相互比較很正常,自己有房子有工作還是頭婚(這一段是我據常理腦補的,褒貶由人),這就是乙個普通人的正常想法,而且女方已經懷孕了,你要是真心覺得女方人不錯,經濟上吃點虧就吃點虧,也沒什麼,十萬塊,對你來說應該也不算多。
再多說兩句,是人都有私心,互相寬容一點吧,日子長著呢,犯不著為這點事鬧的不歡而散。真的,沒必要。身邊好幾對朋友也是準備結婚的時候,觀念有出入,最後還是互相妥協,日子也過的甜蜜蜜。
18樓:我的天使睡著了
兄弟,這玩意你取回來幹啥呀?這玩意有基本的邏輯思維能力麼?
等你結婚了:
不是勞斯萊斯太貴,而是你是個廢物!
不是我問你要錢,這包啊表啊都得花錢!
不是我要和黑人玩,實在是他比你強!
現在要做的就是,把30w要回來!只要錢!不要車!
只要錢!只要錢!只要錢!
懂嗎!只要錢!
30w一分也不能少!
不給?找律師著手起訴材料!
能按詐騙罪就按詐騙起訴,不行就按借款起訴。
速戰速決,沒錢就申請強制執行。
記住,錢是我借你的,車是你自己買的和我沒關係,只要錢只要錢只要錢!
都是成年人了,大家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要30w彩禮過分嗎?
Destiny 父母不吸血,咱別啃老,在一起生活更重要的不是對方的人嗎,不偷不搶不賭不嫖上進努力肯拼對咱好的男朋友其實就夠了,至於彩禮他能出多少咱就接,別明碼標價,OK? HAHA 周瑜打黃蓋,乙個願打乙個願挨。千金難買我願意 你要是銅牙鐵齒說服了你男朋友,或者是你舌戰群儒說服了男方的爸媽,你要三十...
要30w彩禮過分嗎?我們回40w嫁妝,男生不同意,覺得走流程沒必要,而且也拿不出30w
anzhdjwnbx 他自己攢錢,自己掏首付買的房子,你目前一分錢沒出,為什麼要加你的名字而且人家說的沒錯,為什麼要走這個流程,你要真是真心實意,非按照習俗來,兩筆錢成小家庭啟動資金 那就應該70萬倆人打進共管賬戶,兩筆錢轉賬註明用途,乙個是彩禮乙個是嫁妝,兩個人驗證通過才能支取,為什麼是男方平白無...
男方已經把全部積蓄給了女方,女方還要求男方父母去借錢付房子首付,合理嗎?
不合理。首先,因為雖然用現有的眼光看買房這個事兒雖然是理財產品,但是誰能打包票房子永遠是理財產品呢?其次,言而無信,這種人不適合打交道,對吧?最後,憑啥她家讓你家去借呢?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按理說你們搞物件搞了這麼久了,你才發現對方是這種人嗎?結婚首先是為了舒服,要是連在一塊舒服這個基本點都沒有,就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