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應不應該去追求乙個有男朋友的女生,人們的看法為何如此奇怪?

時間 2021-06-03 04:44:12

1樓:想不起來

emmmmm......題主自己是不是還沒有男朋友呢....?如果是這樣的話,會不會在題主詢問長輩這個問題的時候,他們自動理解為「啊我這閨女/侄女/外甥女/終於有喜歡的人了!

不管這男孩兒是誰怎麼樣,趕緊追到手結婚生孩子才好啊,我趕緊鼓勵她」這種意思吧.....哈哈哈哈我瞎猜的。

但是話說回來,我也覺得不應當追求有女朋友的男生。噢哇兒。

2樓:小藍的情感傾訴

你這個問題最有趣的地方,你知道是什麼嗎?

最最有趣的地方是應不應該去?什麼叫應不應該去?應該或不應該,這個是我們以什麼樣的角度去思考問題的呢?這個是乙個道德觀念上的角度去思考問題。

關於追求對乙個有男朋友的女生沒有什麼應不應該,而是要不要。

要要不要去追求乙個有男朋友的女生?因為對於追求乙個女生是沒有錯的。追求自己心愛的人也是沒有錯的。

止只不過這個心愛的人前面加了乙個。形容詞。有男朋友的心愛的人。對不對?那麼到這個時候我們可能會有很多的。東西來去影響到我們。

大但是對於追求乙個女生是沒有錯的,如果說沒有錯那就沒有應不應該。

啊而是我們要不要?我們要不要去追求乙個有男朋友的女生?

這這個就很有趣了。可以,要也可以不要。

我無論是要或者不要這個都歸結於你的內心是如何感受的。如果你是乙個很好的出發點去追求這個女生的話,我們要去追求,但是你追求這個女生,你的乙個心態是乙個很不好的心態,是乙個你是乙個搶人的心態的話,那是沒必要的。那麼在這個時候我們就不要去追求這個女生啦。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如果你是抱有搶人的心態去追求這個女生的話,你是會一直有著愧疚感和罪惡感的。

最這種愧疚感和罪惡感讓你沒有辦法很好的去享受這個追求的過程,因為你需要對自己進行懲罰。最終的結果就是會你她的男朋友和她都不會開心,都會很難過。

但是如果你是抱有乙個很好的心態,那就是我在追求乙個漂亮的女生的心態去追求的話,那完全沒有問題。你是乙個給對方幸福的心態去追求這個女生的話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因為這個時候你的自我認同感很高,而且你的所有的行為都是以對方的幸福為基礎,那麼在這個時候你會充滿動力,同時有的很好的乙個自我認同。

這樣的話你不會是有傷害別人的這種可能。如果說因為你去追求對方而傷害到了另外乙個人的話,那麼你相信一件事傷害另外乙個人的並不是你自己而是對方自己。因為我對方也是一種很好的心態去談戀愛的話,那他只不過是去給她幸福,但是沒有你給的多少而已,是沒有任何關係了,但是如果說他是佔有慾為基礎去談戀愛的話,那麼這個時候它就失去了很重要的東西。

但是佔有慾本身不是一種貶義詞嗎?它是以占有為目的,那麼它是以占有為目的的話,就代表著他會有失去。那麼這個時候的話,他只不過是為自己的占有所付出了代價而已。

這這個時候就簡單的說到這裡。關於要不要去追乙個有男朋友的女生OK,你可以根據我上面的這個說法,就看一下你是乙個什麼樣的心態去追求的那麼你來選擇要或者不要選擇權在你手上?我們無法為任何乙個人做決定,因為那個決定權只能是在你身上。

企鵝群。家心理是乙個心理群,你可以進去一起學習和參考

3樓:我是第幾個

這個過程其實都不重要,關鍵在於女方如何看待這件事,如果女孩介意的話,那麼就有可能面臨被拉黑,見面尷尬,甚至永遠不可能再見面,父母之所以覺得無所謂,是因為他們不用承擔情感約束,不用承擔最壞的結果,大不了告訴你天涯何處無芳草

4樓:李知恩

感情注重勇敢但一定要有所認知所謂認知是什麼我給舉個例子。

你喜歡乙個女孩子但同時也有乙個男生喜歡她你跟那個男生同時在追求女生這叫公平競爭這叫勇敢追求。

除外你喜歡乙個女孩子但她是別人的女朋友了你還去一味追求死纏爛打那麼你叫做搶。

不正當的追求就等於搶。

5樓:yue wu

如果是明確表達愛意,這完全沒問題,因為表達愛是每個人的權利。張譯就曾經公開對孫儷示愛:「如果早幾年遇到(孫儷),也沒鄧先生什麼事兒了。

」當時孫儷已經是鄧超的太太還當了媽。他是很認真地說的,當時孫儷聽了很安靜,表情有些不好意思。這個採訪網上還有呢。

明確表達愛意後還有一系列接近的行為,比如送禮物,寫情書,提出約會等等,這就要看對方的態度了。如果稍稍試探之後(比如找個理由約飯,自然問起對方和男朋友平時喜歡吃什麼之類的話題),對方明白表示自己感情狀態穩定,那麼從禮儀和道德層面講,你都該停止明目張膽追求的行為。因為你尊重愛情,你愛他,就讓她享受幸福。

有男生退一步,做朋友也挺好啊,其實是打算打持久戰,做預備軍,這個結局真不好說。你要看女生的反應,她是否願意作為朋友接觸了解,其實也完全沒問題。

這裡很重要的是分寸。有男生死纏爛打,女生開始反感,最後可能發生很不好的結局。

簡單說吧,喜歡就去追,但要保持紳士的方式。對於女生,面對逐漸感情懈怠的男朋友,如果有另乙個男生來接近,其實也是新的機會。這是單身的權利。天賦人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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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先行 父母的思維不是重要的,更重要的是男生能否在未來生活中,在以理性為主要決策判斷標準的前提下,輔以感性,充當好兩個家庭的潤滑劑。確定好未來解決衝突的方式遠比怎樣解決當前的問題更重要。利益相關 男生,有女朋友,雙方父母知曉對方,見過女方媽媽幾次。在訂婚後 或者說雙方父母已經就子女婚姻正式見面並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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