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想要回兩萬塊分手費,我給還是不給?

時間 2021-06-02 12:34:39

1樓:不懵懂少年

不要給啊

談戀愛期間的花費大多數屬於贈予行為,贈予行為是不需要返還財產的。

如果他甚至威脅你,讓你給分手費,數額較大的,都涉嫌敲詐勒索罪了。

2樓:

不請自來。

其實我也要了分手費。在一起一年半。要了兩萬。。

心情不好不多說。渣男出軌整整乙個月加後面三次!而且分手費也是讓我不在糾纏他。給了錢馬上就走了。

不會還的,這是他做錯事我給他的懲罰。也不會在聯絡的,給錢的時候渣男還說在給我一次機會好好在一起。我??

3樓:大頭蝦

不贊成還,這又不是不當得利,你還了體現女權了?得了吧,自尊心作怪而已,根本與女權無關。反而還讓當事人的損失了合法收入。

法律上贈予收入也是合法的收入。接受贈予一方如果花掉這筆錢,贈予的人突然又要回,你說這世界豈不是要亂套。各種女權主義者還是沒有契約精神啊,眼裡只看到女權,可憐的自尊心……

4樓:魏來

沒看你以前的描述,如果是自願給的還要回去,我草這什麼心態!還有如果是他的問題,這分手費還不夠也?如果是有困難,最好給都不要給。如果是個渣男,早離開早好

5樓:姑娘小跑

還。不理解你問他要分手費的初衷,八年的感情,不管他多渣,你付出了真心,感情就仍然值得被肯定。為什麼在最後感情不行了的時候選擇這樣一種方式結束,把自己的付出,自己的感情,用金錢這樣的一種方式來衡量,是想要用這樣的方式讓他記住你,還是用這樣的方式提醒自己?

每一段感情不行了,責任都是雙方的,顯然你前任是過錯方。被辜負女生在分手的時候,後來的很長一段時間,生活的支撐就是對對方的恨。這種恨會讓一部分人從此跌入低谷,但大部分人會揹負著恨讓自己生活的更好。

隨著時間的推移,只有你自己真正生活的好,恨意才會淡,你才能原諒,原諒對方或者原諒自己。仍然覺得你的前任渣,所以還了他的錢,好好過你的日子,讓他永遠欠著你,你心安理得好好生活。當你走上了正軌,生活永遠充滿了翻盤的可能。

6樓:

有這個條件就給!我和前男友在一起三年,國外留學的時候認識的。我也為他花了不少錢,但是他家裡條件不好,回國還自己創業,分手還了他11萬。

還是他出軌,不過這種渣男多想無益,不說了。如果他主動開口要就給,趕緊和這種人劃清界線。

7樓:

鬱悶,問題的關鍵不在於題主要分手費,或者前男友劈腿,而是前男友自願贈予之後四處抹黑題主欠錢不還啊。

當然,題主你提出拿分手費這個腦洞也是清奇得可以,在此就不展開了。

還有,關於ex說你對他朋友不熱情。他們是他的朋友,你當時才剛認識,不熱情是正常的呀。ex其實老實交代他想留德的目的就好了,誠意奉勸各位分手的時候,理由誠實一點好嗎?

不要提那些有的沒的出來糊弄別人ok?

8樓:

幹嘛呀幹嘛呀。。乙個個指桑罵槐的。人妹紙問題是前任想要回分手費,還不還?

都揪著已成定局的拿不拿分手費秀優越幹嘛呢?知乎最近戾氣真是越來越重了,伸長脖子恨不得通過自以為是的抖機靈達到精神GC。。

永遠不要惡意揣測任何人,因為他正在經歷的東西你並沒有全程參與。問問題,就老老實實提建議就好了,乙個個巴不得占領道德高地,真是。。呵呵呵

反正如果這事兒發生在我身上,被劈腿我自然是想拿點東西補償的,不管是金錢還是什麼。表示理解題主要分手費

我要的時候你給了,那回頭你自然可以要求拿回,但至於我給不給。。那就是我的事了

然而答案很明顯,我自然是不會還的。

一來咱斷了,各自玩耍,憑啥你要啥俺就要給?我們很熟嗎?

二來,給了還後悔,後悔竟然還來要了,軼可賽艇!醬紫有意思的男人,不覺得分得極好麼?(▽)搞不好原來要錢我還有些不好意思,這樣一折騰,就覺得要的好了呵呵。

三來,有些人一板一眼的算起了分手費平均每天多少錢。還客觀分析不歸還分手費『渣男』會如何

詆毀,神馬一天只值七塊錢之類的。說的好像老娘還了,他就不詆毀了似的~『人財兩空』更悲劇好麼(-`)不過他說我壞話就說唄,老娘不會用同樣下作的路數去報復的(▽)

反正,換我我就不還~堅決不還!不服你咬我啊( ̄▽ ̄)

9樓:落蕭

分手費這東西真喜感啊,還以為是電視劇集裡的東西如果妹子都是圖分手費的,那男人談戀愛起來也輕鬆愉快了要不就別要,有骨氣

要就多要,8年才2萬這真是虧了錢又輸了面子啊。。。。

10樓:kk kk

現在網銀轉錢免手續費,每個月轉錢,當發薪水,截個圖無意之中讓他現任知道。我去,我怎麼覺得滿滿的惡意。既然不恨了,放下了,自己想怎麼處置就怎麼處置吧

11樓:

1,以他的名義,捐款兩萬零一。告訴他為他積點德。

2,買總價值超過2萬的二手舊貨送他,越爛越好。告訴他以前瞎眼了,都還你。

其實本就不該要分手費的。你認為他再渣,也是你自找的。你耗掉那七八年,也是你自己看錯了人。你又不是出來賣的,再說八年青春也不是兩萬塊。但既然已經拿了,也別讓他順心拿到。

12樓:

我們知道你就是不想還。

你也不會還的,

你來這裡提問就是為了尋求支援自己的回答,

對於其他回答自然選擇性無視。

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軟。

13樓:

人總是習慣把自己想的比實際更高尚。

從題主的描述可以看出:

1. 其實題主還是有點在乎這兩萬塊錢的。這也是人之常情,畢竟都是工薪階層。

2. 題主其實也不是單純因為分手而感傷,只是感覺自己是「被甩」的,而男方又明顯過得更好,心裡不平衡。

3. 不知道誰給出的餿主意,竟然要了分手費。既然要了,還不想還,建議以前男友的名義捐獻給希望工程,然後把捐獻證明拍照發給對方。

這樣自己心裡也平衡了,也解脫了,解氣了,還能讓前男友損失掉這2萬塊錢。

14樓:

題主的真實想法:我才工作兩年,兩萬還真不是比小數目,能不還就不還了,況且,難道我白陪他睡八年了?(時間不確定),是他有錯在先,不給他錢不應該嘛!

另外樓上叫題主還錢的肯定沒讀懂題意,題主都說了不想還錢,求方法。

15樓:

對於不要臉的人其實是很無奈的,他不要臉還要抹黑你。作為正常人你只能選擇,魚死網破或者讓他的不要臉得逞。如非你比他更加,不管不顧,流氓無賴。

錢在你手裡,妹子考慮一下各種結果的代價再做決定。ps:說兩萬該不該拿的人,你們管得太寬了。

這是另一道題。

16樓:妙齡童

這不給吃了吐一樣嗎,沒仔細看來龍去脈,但是我感覺乙個成熟男人不應該和任何乙個人特別是女人在小來小去的錢上計較,顯得太唧唧

17樓:

看出來你確實不稀罕那點錢的,你關鍵問題是,滿腔辛苦無處訴,鬧心委屈向誰說?

分手的時候已經驚動雙方父母了,現在要還這筆錢也可以,用民主的方式,召集乙個會議,把事情整明白兒的,別自己沉悶還這麼單線聯絡,分明是打斷了牙往肚子裡咽,會憋壞的。錢事先準備好,事情說明白了就等於切割完了,其實你就不那麼生氣了,錢也無所謂了。他先甩你,分手費當時同意給了,你也沒再糾纏,以後就各自安好相忘於江湖就可以了,他偏偏來這茬,比比嘍嘍的。

偶爾傻的像個哈士奇還可以,關鍵問題是在一起還是要共同進步,共同進步才能更好的在一起。假如生活差異太大,心裡也要做好各種可能的準備

18樓:

你傻呀,他在那邊過不下去了,你乙個月還20塊錢,氣死他!不過我覺得你也有點賤,分手就分手,你還要分手費,真服了你的智商!他要告訴你的朋友們,不怕,一般朋友不會在乎這些的,他要告訴就告訴吧!

你朋友又不是和你做生意,不會在乎這些!

19樓:yu xiao

我要是你,既然不願意跟他走,他也不願意回來,我早就放手不會拖著人家拖著自己了。

我要是你,既然分手了,怎麼都挽不回,就不會要那兩萬侮辱自己也讓他放過了他自己。

我要是你,拿了分手費,馬上拿這些錢買一堆「喪心病狂」的東西還他當分手禮物,禮尚往來嘛,兩個人都付出青春不是嗎?

( )說那麼多也沒用,我也不是你。走到這步了,不屑地還他吧。

20樓:dragonknight

八年的青春值2w?當然值要我說 20w 200w的都得給

但是他既然要回去就給他吧,因為這2w也報復不了啥、何況小三也只是你猜測罷了

21樓:

這奇葩男……

姑娘,你說你當初看上了他,是不是覺得真是瞎了眼?

還,當然要還!

談感情就別談錢,談錢就別談感情

你當初是在和他談戀愛,不是賣身

當然,我其實不介意你把他的個人資訊暴露出來的不過,如果你介意,那就算了

22樓:

然而出於報復心,並不想還那2萬,雖然妹紙我工作兩年並不缺這些錢。其實吧,這小語氣,看著真的挺缺「這些錢」的。

不還就不還唄,上網立個牌坊才幾毛錢電費。

23樓:陳莎

說實話,本著願賭服輸的原則,我不太認可索要分手費這回事。不過既然雙方能形成協議,就該遵守之。男方毀約,十分low,你大可以不給。

再說句,男方的朋友來訪,你還是應該不輸禮數,好好款待。這不是逼你變話匣,只是一定要盡到禮數。具體怎麼做才算?

隨便找本社交禮儀書都有。不管你換哪個男友,都面臨這個問題。重視起來。

24樓:

看來知乎上還是不食人間煙火的仙子神仙居多,都是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主。要兩萬塊就錯了?談戀愛都是你情我願的事,沒誰吃虧一說?

我覺得應該限定個條件,沒有5年持續戀愛(含婚姻)經歷的人不准答題,都他媽扯淡。情況只能根據題主的描述來說,要分手費應該啊,這如果結婚了明顯婚內出軌啊,淨身出戶都應該。至於現在,就現實情況,既然前任那麼渣,你也不缺那點錢,那就還了好了,具體怎麼還好像有個不錯的回答(分期8年),但全部給他也不錯,過去了就過去了,自己的日子就接著過唄,總不能活在以前。

25樓:

因為男的找了小三,所以要回之前的分手費就不應該?

Excuse me?!

包括答案裡炸出了一堆怨女……真是重新整理我乎下限……你們邏輯都是幼兒園老師教的麼?

有點骨氣的這錢當初就不該拿……

說句實話,看你寫的這些東西,姑娘你也不是個善茬啊……還是還回去吧,理直氣壯的劃清界限,要不然這2萬塊錢添堵,你這是何必?

26樓:

有了新歡甩女朋友確實挺無恥的。不過男的要出國,而女朋友又出不了國,所以說一定是要分手的。而這時候遇到能一塊出國的人,他自然就會那麼選。

問題就在於提出分手前是否和新女朋友建立關係了。如果之前沒有,完全沒問題。

27樓:

你真是不但無聊還不自尊沒自愛。

男的除了錢不該要回去其他都做得無可厚非。

一段感情,雙方都付出了,現在一方覺得之後沒有未來,要分,不能理性對待嗎?

你倒好,惦記著男友之前的好,硬要鬧還驚動了雙方父母。

作,愛瞎折騰,想什麼是什麼。

最後還變成了要精神損失費了。

男方欠你什麼了?不要跟我說你八年的青春,你男朋友沒出軌沒出櫃不也陪了你八年嗎?

別說別的了,換做是別人,假如是女方這個時候提出分手,那又有什麼,你再不幹也是他未娶你未嫁,都是自由身。

還張口閉口就小三……

無意得知男友連兩萬塊錢都拿不出,還找我討厭的人借一千塊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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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要回來啦 擺明說了跟你借的 有借有還 不管有沒有分手只要說了借的就該還 沒什麼好糾結的 不然以後回想起來怕你拍著自己腦袋罵自己當年傻 很好 當然要回來,如果我是你會等他還完錢再分手,錢得要,但是要回來有點不容易,協商不行就可以走走法律程式,都分手了臉皮早就撕破了,在顧及面子,想要回來就更難了 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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