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後,孩子是兩方親生的,孩子都跟男方,女方完全的斷聯,從未聯絡過孩子,血脈親情真的也會斷嗎?

時間 2021-05-29 23:33:28

1樓:

題主在正文裡的話應該是「真的不明白女人竟然可以這麼心狠手辣無情無義」,是「竟然」不是「既然」吧? 強行糾錯……

————糾錯的分割線————

我這個人比較矯情,特別愛強行分析文字。當然,除了文字題主啥資訊都不給,所以也就只能分析文字了……

題主問題是「夫妻離婚後,孩子是兩方親生的,孩子都跟男方,女方完全的斷聯,從未聯絡過孩子,血脈親情真的也會斷嗎?」正文「真的不明白女人竟然可以這麼心狠手辣無情無義」。

裡面有這麼幾個對事實的描述和字裡行間體現出的價值判斷:

1、狀態:離婚後、孩子親生、離婚後孩子跟男方,女方斷聯。如果考慮了「都」這個字眼,那應該不止乙個孩子。

2、題主對狀態的價值判斷傾向:親生,是血脈親情,題主本人看重或者覺得基本的價值觀裡應該看重血脈親情;女方完全斷連很不應該,因為是血脈親情;女人更應該重視或者無法割捨血脈親情,如果不是,這個女人就是心狠手辣無情無義。

ok,乙個乙個來。

血脈親情為何需要看重或無法割捨?背後的生理原因和社會原因是什麼?我不是反問,是很正經的提問,不帶有價值判斷。

題主和各位看客可以自己琢磨一下。相信有一部分人想著想著就會覺得繞進去了,更相信這個問題的回答會千奇百怪。所以說,就個案而言,血脈親情不是限制其離開或不離開、斷連或不斷連的強制性條件。

女方完全斷連不應該。這個確實不應該,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責任。該給的撫養費還是要給的,否則可以起訴。

至於其他非法律規定的,自然也是個人選擇。你可以指責,不能強求。

女人不應該這麼心狠手辣無情無義。如果不加「女」字,我認可。加了,那就涉嫌給這個群體貼標籤。這就是為什麼這個問題下面好多答案目前看來都是傾向於為女人的離開做解釋說明。

好了,文字分析完了。

需要友情提醒的是,不管題主身份如何,一上來不給資訊就先做價值判斷這樣的事兒,在知乎上是會被噴的……

2樓:粉紅色天空

好多年以前,好多男人不做家務,還家暴,夥同那些上了歲數的女人一起騙女孩說,看在孩子的面子上吧。老女人們也說,我們也是這樣過來的,畢竟男人還沒出軌麼。做人的底線反倒成了優點。

後來女孩忍無可忍,夜夜無眠,看著剛剛打過他的男人打鼾的睡在他的身邊,女人恨透了這個家庭,她想死,也想活,所以她逃開了,她想孩子,也恨那個留著男人血脈的孩子,她不能回去,怕再也走不了。

面對著孩子和重來沒做過的家務,一切亂糟糕,男人開始歇斯底里,問女人為何如此狠,拋下他們爺倆。

但真的是她先離開的麼,想想自己做到了乙個丈夫和家人的義務麼,再反過來責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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