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談過,現在已經分手了。
勉強答一下。
偷偷摸摸地交往,體驗絕不是想象中的美好。
他是我社長,我是他的部長兼秘書。
一開始曖昧的時期,由於工作便利,經常被調戲,而且是整個社團一起的那種。
他好像很喜歡這種感覺,卻一直不肯承認。
曖昧了很久很久。
最後交往了。
不公開。
因為他害怕自己揹負上利用職務之便,撩師妹的罪名,還告訴我,是不希望我被人指指點點,想靠他上位。
交往兩個月不到,逼著我退社,說壓力太大,他也想公開。
我退了,然後果斷分手。
真的是感情淡的速度太快。
在一起之前喜歡他的成熟穩重,情商極高,在一起以後發現那不是喜歡,大概是某種崇拜。
而且他也沒有我想的那樣成熟,他也有特別幼稚的一面,我知道自己應該接受,可從崇拜開始的感情,本就太過脆弱,又怎麼能接受幻滅呢?
體驗就是這樣,曖昧了一年,兩個月不到分手。
我退了心愛的社團,付出了很多,有很多朋友和真摯友情的地方。他失去了最得力信任的下屬和乙個喜歡他的人。兩敗俱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