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善長在胡惟庸案剛發時就有人舉報他但朱元璋沒追究他,為什麼在十年後追究可他?

時間 2021-06-21 21:30:54

1樓:忠心耿耿梅思祖

晚明著名良心歷史學者錢謙益,研究相關檔案之後得出的結果是:《太祖實錄》記載的洪武13年誅胡惟庸後「群臣又請誅善長、陸仲亨等」一條屬於誤記,實際當時李善長等人勾結胡惟庸之事並未暴露,他們被打成胡黨是洪武23年的事。

按《洪武實錄》:「十三年正月,塗節告胡惟庸、陳寧等謀反,事連李善長及吉安侯陸亨等。上命群臣更訊得實,賜惟庸、寧死。

群臣又請誅善長、仲亨等,上曰:『此皆吾初起腹心股肱,吾不忍罪之,其勿問。』至二十三年五月,有告元臣封績為惟庸通朔漠訊,得反狀,及善長私書,刑官請逮善長。

詔勿問。會善長家奴盧仲謙等,亦發善長素與惟庸交通狀,上命廷訊得實,召善長詣奉天門,撫遣歸第,善長遂自經。」此國史所紀善長得罪之始末也。

嘗竊疑善長以元勳國戚,結黨謀叛,罪不容於死。業已更訊得實,群臣劾奏請誅,其義甚正,而上以勳舊曲赦之。十年之內,寵寄不衰,有是理乎?

縱上厚待之,善長獨不愧於心,引嫌求退乎?吉安、平涼皆戇勇武夫,置之勿問猶可也,事露之後,上獨無纖芥之疑,而出鎮專徵,委以重寄不一而足乎?仲亨之謀逆,以初起時股肱見貸,當時公侯,誰非豐沛故人,亦欲為仲亨所為,其孰能禁之乎?

塗節等之上變,已經更訊,後十年再命廷讞,始致闢焉,將初辭猶未盡,而後獄乃致詳乎?抑前之更訊者無左驗,而後之具伏者乃定案乎?緩之十年,發之一日,劾奏者攘臂於先,而舉首者接踵於後,天下後世不能不致疑於斯獄也,可知已矣。

今以《昭示奸黨錄》考之,庚午五月之詔,與善長等之招辭,臚列備載,乃知惟庸之謀逆,發於十三年,善長弟侄之從逆,發於十八年,而善長與吉安、平涼諸公侯之反狀,直至二十三年四月,始先後發覺也。國史所記,其失實於是乎不可掩矣!上手詔雲:

「三十九年已被瞞過三十八年。」善長招雲:「十三年奸黨事發,僥倖不曾發露。

十八年弟李四被毛向糖說出胡黨免死,發崇明安置。」不曾推問善長情節,則善長之反狀,二十三年以前未嘗發覺,曉然無可疑者。惟其如是,故十年之中,韓公之恩禮彌隆,列侯之任使如故,一朝發覺,而逮問相錯,誅夷殆盡,此事理之可信不誣者也。

不知永樂初史局諸臣,何不細究爰書,而誤於紀載若此?窺其大指,不過欲以保全勳舊,揄揚高皇帝之深仁厚德,而不顧當時之事實抑沒顛倒,反貽千古不決之疑,豈不繆哉?國初《昭示奸黨》凡三錄,冠以手詔數千言,命刑部條列亂臣情辭,榜示天下,至今藏貯內閣。

餘得以次第考之,而釐正如左……(以下是具體考證)

《牧齋初學集》卷一百四《〈太祖實錄〉辨證》

2樓:青少年心理漫談

因為對付李善長和胡惟庸都是政治鬥爭而非單純的為了殺人。

朱元璋並不是嗜殺成性的神經病,也不是無所顧忌的二百五。他想要增強皇權,一開始也沒有選擇極端的直接殺人,而是想要玩政治平衡,先後使用了汪廣洋,楊憲等人牽制胡惟庸,還一度考慮過劉伯溫。可是汪廣洋和楊憲都鬥不過胡惟庸,劉伯溫置身事外不摻和,所以朱元璋才決定殺胡惟庸。

而這個時候,他打擊的也只是文官系統,所以在辦胡惟庸之前,他特地把其他勛貴從主要職位上調離,以免他們受到牽連,然後才對胡惟庸動手——這不是一時衝動,更不會無所顧忌,是很細緻的政治清洗。

而李善長作為開國元勳之一,影響力非常大。胡惟庸被殺是洪武十二年,這個時候大明邊疆還有戰事,尚未完全統一,而且很多功勳老將,淮西人士也都還在,朱元璋殺不動李善長。然而李文忠洪武十七年死了,徐達洪武十八年死了,湯和洪武二十二年告老還鄉了,老勳貴基本上都不管事了,同時雲南戰事結束,邊疆基本安定,以藍玉為首的建國後立功的新勳貴們也成長起來了,所以朱元璋敢於對李善長動手了。

3樓:種花家兔族帝

目的不同,清理胡惟庸是拿掉相權為主,打擊淮西勳貴為次。當時,乾掉李善長,勛貴集團反應太大,不利於朱元璋統治。後來乾掉李善長是清理身後事,打擊淮西勳貴,為繼位者掃除障礙。

李善長有沒有參與胡惟庸謀反?

已登出 沒有,因為胡惟庸根本沒有謀反。胡惟庸是奸臣,權臣沒錯,但是謀反實屬扯談。太祖實錄裡記載發現胡惟庸謀反的過程,有很多硬傷。說白了殺功臣,只有扣謀反罪名才能理直氣壯。 吸血鬼來了大姨媽 胡惟庸案發時,李善長都已經快入土了,他沒那個必要,重點是朱八八不肯放過他。沒辦法,為了沒有相權,朱八八就得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