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醫院誤診為癌症的患者可以告醫院嗎?

時間 2021-05-11 21:49:00

1樓:醫療律師小唐

從你的描述來看,醫院方面確實存在誤診的情況。你的奶奶本身沒有肺癌,但是卻被醫院誤診為肺癌,吃了許多藥,還住了院,醫院方面肯定是存在過錯的。關於你能不能起訴醫院誤診,需要滿足《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起訴的條件:

1、有適格的原告;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及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你的描述,我認為你是可以向法院起訴的。但是醫療損害案件的關鍵在於醫院是否有過錯,醫院的過錯和你的損害結果之間是否具有因果關係,從你的描述,醫生存在誤診的行為,讓你奶奶吃藥住院,不僅對身體造成了損害,還造成了一系列的財產損失,從我個人判斷醫院的誤診行為與最後的損害結果之間是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的。因此,我覺得你可以向法院起訴,當然這也是我根據你的描述得出的結論,只能給你提供乙個大致的參考,具體的案情還得具體分析。

2樓:林國文

決對的正確話題,難道當醫生那麼容易,隨便的診斷病情,導致病人的心理造成嚴重的打擊,導致各種的影響。曾高各行醫療檢查費用。

3樓:

醫生如果按照標準來,這種情況是可能,首先ct顯示可能是。病理發現不是。這個也是詢證醫學的一部分。不存在一看就知道什麼病的神醫。

4樓:

上個月我姑被我們市醫院確診為胃癌晚期,是確診!把我奶奶嚇得吃不下睡不著那幾天天天哭。後來家人把我姑轉到省會醫院,確診為子宮瘤,已手術。

我同事的母親十來年前手肘處起了乙個包,也是在這家市醫院檢查,醫生說這個包裡面都是病毒,需要把手臂截掉,病毒擴散就沒命了。我同事的母親也是嚇得直哭,但是堅決不截肢。這麼多年過去了,身體相安無事。

有時候人還沒死,先被醫院嚇死。

5樓:

中國現在醫生誤診的是一些不著調的,上大學混下來的,天天談戀愛,沒有經過努力繼續深造,考研考博士,直到教授,專家,沒有品格即使文憑在高,事情也做不好,庸醫害人性命,要尊重生命,珍惜生命,不能浪費時間在沒有醫德醫生,看病就要找到好醫生是關鍵!

6樓:mihao1106

真羨慕其他專業的研究人員,不用成天接觸一些對本專業一知半解的人

再更,學醫的你,不光要知悉各種疑難雜症,還要深諳世間情急所迫之下的刁民。

7樓:私立醫院大猩猩

樓主,母親查出這麼大的病,怎麼不去2家以上的醫院核實病情是否是真的,現在查出來不是癌症,可以去找醫院院長賠償醫藥費,這方面的原因分2方面,第一,醫生的技術問題,第二,醫院的醫療裝置是否更新,很多醫院成立很多年,成立初買的儀器,只要沒有壞,就不會更換,所以才有誤差。責任劃分,醫院會和你調解的。

8樓:錢天天

快去起訴一定要去起訴。

你們這幫醫生苦口婆心勸他有什麼用。人家肯定覺得你們同流合汙。

一定要讓法律告訴他,到底是怎麼回事情。

像這麼文明願意以法律手段維護自己權益的患者及其家屬畢竟不多見了。

應該鼓勵。

9樓:蜻蜓

其實我想說沒有得癌就是最大的幸運了。只要沒有上化療,其實正常人查癌胚抗原(也就是我們說的查一下是不是有癌的一共方式),也有可能會有陽性結果出現的。但是這種情況出現的比較少。

現在的人都是一覺得不對就想告醫院,其實真正你去告醫院,是理虧的。國內的醫院雖然都有法律顧問,但是大多都成了擺設,大家都習慣私下協商,往往這樣就更加促使不好風氣的產生,國外人家都不會理你,直接告訴你"要告的話直接找我律師談"。再鬧你就要進局子了,這點中國還是沒給夠,

再說說現在的檢查,其實大部分檢查,包括ct.x線,b超,查血,驗尿什麼的都是借助機器的投放,人的眼睛去看的,有一定的誤差很正常,你能保證你從來看不錯,而且不正常的組織結構,有典型表現,我們堅決不能看錯,但是還有些是模稜兩可的,,就比如說兩個長的像但是沒有血緣的人,你也不好分辨對吧。

最後我想說,在排除真正的醫療事故外,我們也要給醫務工作者一顆包容的心

10樓:demon09

現在醫患關係如此緊張的情況下我是沒見過哪個醫生這麼實在還沒怎麼地了就敢說你得癌症的了。哪怕肺部陰影一大片都不敢說是癌症只敢說肺部有陰影有癌症可能性。

11樓:joke yamamoto

首先明確告訴你,可以起訴。發起民事訴訟是您的權力,只要您想,都是可以的,沒有人能剝奪您這個權利。

其次,個人感覺您問題的含義是「這個官司我能不能打贏」,這方面來說,官司是打不贏的。具體請參照高票回答。

加一句,肺部腫塊是良性還是惡性,這個東西很難判斷,不是你想得那麼簡單。

12樓:公尺拉公寓

事實上我覺得,如果最後能判斷不是癌症絕症並且沒有因為化療受到傷害都是值得高興的事情…自己的父母就是醫生,他們在看病的時候都是要列舉很多種情況然後要求去檢查,所以從小培養的觀念就是一種病況有三四種病的可能性……

13樓:

沒手術沒化療,估計吃的是普通的消炎藥,或抗結核藥,說明醫院也是逐步觀察排除的,通常你沒有足夠理由去起訴的,除非你有更直接明確的證據。不過我現在倒是有點擔心,題主會不會起訴我們誤答?

14樓:廖廖

前面已經有律師回答了:一、醫療損害責任的要素:1、醫療過錯的存在(通常是醫院醫生違反診療規範等);2、患者損害後果的存在(題主奶奶起碼是多花費了醫藥費);3、醫療過錯和損害後果有因果關係;

二、誤診不必然就存在醫療過錯;

三、訴訟是可以的,上述三個要素俱全,訴訟才有價值。

對於題主來說,損害後果可衡量的不多。起訴花費的時間精力與所得相比實在不多。一般情況下還要進行醫療事故鑑定才有可能得到賠付。

鑑定就要交錢,要時間和精力。即便有醫療過錯,造成的後果也不嚴重,僅僅是精神損失。誤診,不一定是過錯。

人是最複雜的生物,如果什麼病醫生都能診斷,不會錯,就不會有人死亡了。人和上帝還有很大的差距。

建議您可以先找醫院的投訴處理部門,一、讓醫院知道這個案例,如果醫院嚴謹,醫院分析原因可以避免類似情況發生,這樣投訴的意義重大。二、醫院投訴處理部門會反饋給您相關的結果,是否存在過失,儘管醫院一般不會主動承認過失,但是從他們和您及家屬的接觸,如果醫院確實有過失,一般情況下會給予適當的賠付。如果他們的態度非常強硬,認為沒有過失,估計你即使是到法院,也不會有什麼賠償;三、您還可以通過當地的醫療調解部門反映情況,這個是相對公正的第三方機構。

15樓:常鶯

一、醫療損害責任的要素:1、醫療過錯的存在(通常是醫院醫生違反診療規範等);2、患者損害後果的存在(題主奶奶起碼是多花費了醫藥費);3、醫療過錯和損害後果有因果關係;

二、誤診不必然就存在醫療過錯;

三、訴訟是可以的,上述三個要素俱全,訴訟才有價值。

16樓:林林

我也是一名深受誤診其害的患者,逃避現實逃避了半個月,最後想告醫院,所以來上網查查怎麼告。

但是在知乎上,我接收到的資訊是,我告不了醫院,告不了醫生,為什麼?因為你們告訴我,醫生不過是用排除法來避免最壞的結果而已,其實這樣的說辭我已經聽了半個月了。

就連疼我的親戚,面對我失去小孩的悲劇,也覺得沒什麼,她說,因為醫院每天不知要死多少人,所以你們這些都是小事,這裡的醫生都是理性的,輕易不會同情誰,不然就工作不下去了。

我重新審視了下這家醫院,這個醫院的醫療裝置而已說是珠三角數一數二的,每天就診的人數肯定是珠三角最多的,因為看病的人太多了,所以醫生已經變成了醫療機器,他們不會過多跟你說一句話,更別說溝通,手術室的醫生就是每天乙個接乙個地做手術,每做多乙個手術,就是他們的業績,我們在他們眼裡,不過是業績而已,或者說是數字而已,我們從入院到出院,就是一單業績的完成,他們有當我們是生命嗎?他們會去了解我們內心的需求嗎?不會,通通不會,你多說一句,他就會跟你說,那你去別處吧,別來我這裡!

是啊,我們跟他們多說幾句,他們可能今天就會看少一單業績或者晚下班了,這種事情醫療機器是不會願意讓它發生的,所謂的店大欺客的最高表現形式估計就是這樣吧!

17樓:西帥

醫生本身就是在用排除法判斷病人的疾病。

如果醫生給的病例上明確診斷為癌症,肯定會受法律的,但是這個法律責任會是由醫院承擔。

因為西方現代醫學,並不是醫生乙個人在看病,還會有檢驗超聲影像等配合,檢驗超聲影像出了他們的資料之後,醫生才會根據自己的判斷寫診斷。比如:腫瘤標誌物

當然,腫瘤還要分良性和惡性的。

當然,還要看該診斷是否對自己和家人造成身心和財產的巨大損害。

18樓:曾Nirvana

覺得知乎的法律板塊太不像法律了。

首先,你要明白什麼是法律,法律是什麼,是以權利義務為內容的行為規範。

所以,訴權是掌握在你的手裡的,你完全可以去起訴,沒有任何問題。

而接下來,你應當考慮的,是起訴什麼,你又有哪些證據支援證明你的觀點------這就涉及到我提的第二點,重事實。這個事實不是你們通俗理解的事實,應該是指能夠被有力證據證明的事實。否則,你的一切都只是主觀臆斷。

最後,至於怎麼判,那是法官的事。

對於事件本身,你覺得醫院誤診,你有證據麼?還有關於診斷,本來就是乙個主觀性較強的事(在我看來跟法官判案一樣),並且在現代醫學認知領域,尚有許多待挖掘待發現,從來沒有包治百病的藥,也沒有包醫百病的醫生,在醫生沒有違反任何現行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規範條例的情況下,給病情做出了乙個結論,應當被認定為合理的職務行為 。除非你有強有力的相反證據推翻。

19樓:

Every system has type I and type II error. 可惜並且可悲的是,有些人永遠沒法理解這一點…

20樓:賈真

你當然可以去起訴,然後就會敗訴,再然後你就很不平衡,接著就開始對醫生對列大加指責。等到下一次有家人得病時你再開始乙個新的迴圈。醫生是人不是神,華佗扁雀的傳說都被誇大了。

你要是想完全沒有誤診,還是別去看病了。

21樓:彭一平

本人剛出院不久,對於病人之間的話題旁聽了一些,頗有些感受。大家談論得最多的,就是醫生會要求病人做很多檢查,而不像N年前的醫生那麼高明,很容易就能判斷你這麼什麼毛病。其實這裡面問題很大,比如N年前檢測手段單一,醫生其實無過多手段全面掌握病人的病情。

此外,雖然你可能因高血壓住院,但你可能伴隨有脂肪肝導致肝功能不好,那麼用藥也會不一樣。只是非常遺憾,病人並不關心這些問題,在醫患關係(應該是患者與醫療體系的關係,但現實卻成了患者與醫生關係緊張)未得緩解,醫療資源得不到釋放的前提下,這些問題基本上無解。

被醫院誤診導致病情加重可以投訴醫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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