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出了車禍,請了長時間的病假,然後被辭退,理由是不符合錄用條件,下家面試的時候怎麼說?

時間 2022-01-12 20:02:08

1樓:人人都是創作者

試用期出了車禍,請長時間病假,理由是不符合錄用條件這個辭退理由有點荒唐,從勞動法的角度來講,員工在醫療期、工傷期、女性三期是不允許辭退員工的,很明顯你是在醫療期,這個辭退理由不可行,可以發起仲裁,要求2n的賠償,也就是2個月的工資。

第二:下家單位面試要看你去什麼公司,什麼崗位,一般高層以下的崗位是不會調去社保記錄的,因為調去社保是比較麻煩的,所以你不要太過於擔心,如果想隱藏這段經歷,可以說自己掛鉤社保,在家養傷,暫時沒有工作,如果不想隱藏就可以直接說試用期出了點意外,不想讓公司為難,自己主動離職,也體現出你的責任感。

第三:遇到這類事情,關鍵還在於你的心態,工作你要你認真研究,提前了解該崗位的工作內容,準備面試問題的應對,不會因為你的一次小失誤而斷送了職場生涯,所以最近安心養傷,然後再整裝待發。

2樓:睿晴

如實說,不管對自己還是企業都好,如果隱瞞了,剛好該公司對你進行背景調查,容易認為你是乙個不誠實的人;再者,意外的事情誰也料不准,因此不必過於介懷。

3樓:

如實說,畢竟不是主觀原因造成的,不會影響新單位對你個人能力的判斷。

另外,實踐中的確很多單位規定試用期內長時間休病假會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這也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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