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好人理查德
生女兒是招商銀行,生兒子是建設銀行。傳統觀點就是女兒好嫁,只要是個女的,那怕是窮的褲衩都穿不起,仍然不愁嫁,運氣好的話還能再有一筆不菲的收入。
所以,不需要為女兒準備房,準備車,準備彩禮什麼都,這就省了一大筆錢。俗話說,省的就是賺的。
遇到心狠的,還可以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對準女婿獅子大開口,索要一大筆錢財和禮物。兩相比較,可不就賺了麼。
總結就是,和養兒子比起來,其他支出相同的情況下,養女兒少三大筆支出,還能多一筆收入,所以是賺的。
2樓:
這種已經不屬於婚嫁範疇
而屬於誠信
你可以給岳母岳父打個欠條
為什麼不能給銀行打欠條呢
是不是本來也不準備出這個錢呢
本來事情可以再一再二
不可以再三再四
姑娘你也得看清楚自己要嫁的人
到底是什麼人
3樓:中國馳名雙標
無論男女,孩子是你自己要生的,生下來對她或他付出的所有的金錢與情感,都是你的責任,也是你自覺自願的。
如果從一開始,就計算成本收益,那你養的不是孩子,
是商品。
如果你真的覺得付出應當有回報,那請你,
不要生。
她或他是乙個生命,讓你在短短的人生中,獲得被需要的慰藉,獲得親情間相處喜怒哀樂的感受。
在她或他長大以後,你可以按照對她或他好的方式去引導,但是,她或他有權利完整的選擇自己的人生。
結婚或不結婚,和誰,要錢或不要錢,給誰,我相信作為家長,沒有權利去要,你唯一有權利的,是選擇給與不給。
4樓:香如故
其實嫁女兒只是沿用過去的傳統說法,現在應該叫結婚。
以前嫁女兒,那真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嫁到夫家後,女方父母就對女兒沒有所有權了,夫家無論對女兒如何苛刻,女方父母也不能說啥。女兒嫁到夫家後,就要相夫教子,侍奉公婆,就連未嫁出去的小姑都可以欺負嫂子。而且女方是不可以提出離婚的,女方有什麼過錯,男方一紙休書就可以把女的趕出家門,而且是淨身出戶,從此女方被所有人指指點點,娘家臉上也無光。
那時候,由於15、6歲就結婚了,男女雙方都不成熟,結婚物件都不是自己選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大多數女子結婚前都沒見過男方,是雙方父母協商的結果。因此結婚對於男方家叫娶媳婦,女方家叫嫁女兒,都是以父母的角度來說的,說明結婚其實是父母的事情,小夫妻只是聽從父母的指令而已。而且小夫妻住的房子,產權是屬於公婆的,只要沒分家,那麼所有的財產都是屬於公婆的,由公婆分配使用權。
所以,這樣的婚姻其實就是父母為兒子買媳婦。女人必須三從四德,未嫁從父,已嫁從夫,夫死從子,基本沒有自己的權利,只有生了兒子後才能母憑子貴,而且根本不能對公婆和丈夫有任何不敬。當然,如果女方的娘家有權有勢,還可以為女兒撐腰,但也是在有限的範圍內。
這樣的婚姻,才需要父母提供房子,給彩禮,因為這是他們自己挑的,兒子是父母的財產,兒媳當然也是公婆的財產。
現在的婚姻呢?結婚後,不和公婆住一起,就算住一起,也是婆婆做家務,幫帶孩子,媳婦還可以嫌棄婆婆做得不好,偏心兒子。那麼,公婆有啥義務替你們小家庭買房、給彩禮呢?
說到底,給是情分,不給是本份。
當然,女的又會說了,你不給,別指望我給你養老。其實就算給了,也有各種理由說婆婆的壞話,總之,別指望這樣的媳婦將來會給公婆養老。
以前是養兒防老,現在養兒子基本就是幫親家養的,女方父母有啥事情,基本上就是指使女婿去做,而男方父母是叫不動兒媳婦的,兒子孝順的話還可以讓兒子幫忙,否則就是娶了媳婦忘了娘。這樣來看,其實應該女方給彩禮才對,畢竟養兒子也是要花很多錢的。
所以,真的是養兒子不如養女兒。
5樓:Mr.Leopard
有乙個邏輯問題
那就是女兒嫁出去以後要不要給你們養老
不要——那彩禮再高又有什麼問題,反正賣女兒了,愛給不給要——那要彩禮的理由是什麼,不是待價而沽?
6樓:大紅棗兒
傳統思想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嫁出去了那就是別人家的人了,不得收回點彩禮錢,別說賺了很多人還覺得賠呢,要是都覺得賺哪來的重男輕女啊
7樓:蘇平寧
因為底層男性喪失了話語權
更別提那個所謂的「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誤」,當時一群人跟著無腦吹,自以為能為以後綠人作鋪墊,從來沒想過最後是讓有錢人綠了自己作鋪墊,最後女拳來啦,直接拿他們的話反過來用,底層男性輸得一無所有
最後再說一句,我媽的原話,我要是嫁門當戶對的,陪嫁一套房,雙倍男方的聘禮,如果嫁條件比我家差的,不僅不陪,還要一百萬彩禮
所以,和天價彩禮無關,和女方家裡不滿意有關
8樓:大太陽
為什麼大城市有非常多的女子嫁不出去呢?
婚姻是強強聯合的生意。
集合兩個家庭的力量,合夥堆集乙個比本代更強的家庭出來。
那麼彩禮嫁妝都是手段。
現代對彩禮認知有偏差,認為賺到的家庭,那是他們自己認知有問題。
娶妻嫁女都是上輩人虧錢的事,都是往新人家庭注資的過程。
說賺虧,只有兩種可能。
一種,家裡還有其他孩子,扣留這個孩子的彩禮補貼另外乙個。
二種,拎不清,真要硬吃這份孩子的錢,自己貪墨下去。
那麼,大城市非常多的女性找不到可以強強聯合的物件,所以嫁不掉了。
9樓:羅斯蒙特
沒錯,兒子就是連造人運動都不需要,直接石頭縫裡蹦出來,無需拜師就會72變,還能用空氣中的二氧化碳合成澱粉自行成長,做人道理無師自通,出生第一天自己拾樹葉縫了一身衣服,第二天就去人才市場找活幹開始攢彩禮錢了
郭楠沒有父母,祭祖都是去山上拜石頭的。
10樓:si zhao
這裡有乙個邏輯問題
然後呢?婚姻是兩個人的組合什麼叫嫁給乙個不熟悉的人?談戀愛的時候女方自己沒有認知麼?不帶到家裡去看看麼?沒有自己的判斷麼?
兩個人組成的家庭,一方不出錢還收錢,一方傾家蕩產,這合適麼?
說安全感,保障?女人就沒有壞人麼?女人就都是賢妻良母麼?女人就一定是吃虧的麼?
說出軌,絕大多數出軌都是一男配一女,也是兩個人的事有乙個壞男人就有乙個壞女人
如果不能信任男人可以給你幸福,你為什麼要嫁?不嫁不行麼?
嫁人了就是跟另外乙個人組成新家庭,脫離原生家庭想不明白這點請不要害人害己
實際情況就是這樣,你覺得對方應該給你花五十萬一百萬但是對方沒有你還嫁麼?可以不嫁可以分手沒有必要覺得自己巨虧這不是強買強賣的事也不是過去那種盲婚啞嫁
結婚又不是斷絕父女關係,隨時可以回家看看啊如果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以後每年都去婆家過那我砸鍋賣鐵也出彩禮
明明就是一輩子幾十年的事一定要一次性搞定以後老死不相往來麼?
彩禮也好嫁妝也好婚房婚車都好其實是新家啟動資金而不是孝順父母的買斷錢
想不明白就不要嫁害人害己
11樓:風無定
你的這套邏輯有個前提條件,就是女兒必定是嫁出去的,必定是潑出去的水的,必定是不管父母的。認為女兒一旦結婚跟自己就不再是一家人,是別人家的,所以虧了。
但是現在很多地方不是這樣。女兒是平等結婚並不是嫁入婆家生活,女兒對父母承擔責任和義務,女兒與親生父母依然是緊密的利益共同體。女兒過得越好,回饋父母的力度越大,父母的晚年就越有保障。
而且你覺得女兒一年給父母不到兩萬,這很不平。可是兒子每年能給父母多少?他掙得工資九成都會花在自己小家裡,花在養育下一代上。
這算不算兒子好容易養大了,能掙錢了,但是一結婚就去養老婆孩子了,虧大了?一般有兒子的父母不這麼想,甚至願意刮淨了家底為兒子娶媳婦養孫子,因為他們認為兒子始終是自己的,兒子好了就是自己好了。其實女兒也是這樣,沒有那麼多沒良心的女兒結了婚不管父母的,但是太多的父母始終轉不過這個彎來
當然,以上所言是針對有條件的女孩。得到了優質的教育,受到了良好家庭培養。她們有乙份不錯的工作,能在社會上立足,在家庭裡也有不弱的發言權。
那些女兒十幾歲就趕出去打工賺錢上交家裡給兄弟娶媳婦的,要彩禮是真的賣女兒沒錯吧?可別說父母把你養大如何如何,這樣的家庭,最多沒把女兒養死,真沒花幾個錢。小姑娘被壓榨到嫁人時候父母早就收回成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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