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還是有使用「我食過飯了」的地方:
(場景一:吃自助餐時)
某A:你要吃義大利粉,還是飯?
某B:我食過飯了,好難吃,我要義大利粉。
※ 在這裡,「食過」意指「曾經吃過」。
但「食過」就不能和「食咗」混為一談了。
至於「食咗」和「食過」不能對譯, @張鍵良 已解釋,不再冗述。
2樓:藍浩
「我扣咗佢條囡」,「我扣過佢條囡」。
「你睇你做咗d乜出來」,「你做過d乜快講」。
3樓:張鍵良
與普通話不同,粵語中一般沒有「我食過飯啦」這種說法,
為什麼呢?
舉個例子吧,
「我去咗廣州」,意思是「我去了廣州」,表示動作開始於過去並持續至今(或是某時間點),也即「我之前出發去廣州,直到現在還在廣州」。
(關於「某時間點」,比如如果我說「我前日去咗廣州」,就是「直到前天我還在廣州」。)
而「我去過廣州」,意思與普通話一致,表示「我有過去廣州的經歷」,且通常你「現在」並不在廣州。
其實即使是普通話裡「我吃過飯了」的用法也是一種口語,而並不是很正式的用法,
而剛好粵語裡面沒有這一用法,因此「我食過飯啦」聽起來就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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