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與融資性售後回租的區別是?

時間 2022-01-15 15:56:08

1樓:千軍萬馬

融資租賃:

承租人會計處理不再區分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而是釆用單一的會計處理模型(融資租賃),也就是說,除採用簡化處理的短期租賃和低價值資產租賃外,對所有租賃均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參照固定資產準則對使用權資產計提折舊,採用固定的週期性利率確認每期利息費用。

對於出租人,一項租賃屬於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取決於交易的實質,而不是合同的形式。如果一項租賃實質上轉移了與租賃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幾乎全部風險和報酬,出租人應當將該項租賃分類為融資租賃。出租人應當將除融資租賃以外的其他租賃分類為經營租賃。

出租人的租賃分類是以租賃轉移與租賃資產所有權相關的風險和報酬的程度為依據的。風險包括由於生產能力的閒置或技術陳舊可能造成的損失,以及由於經濟狀況的改變可能造成的回報變動。報酬可以表現為在租賃資產的預期經濟壽命期間經營的盈利以及因增值或殘值變現可能產生的利得。

售後租回:

售後租回交易,企業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2017)的規定,評估確定售後租回交易中的資產轉讓是否屬於銷售,並區別進行會計處理。

售後租回交易中的資產轉讓屬於銷售,賣方兼承租人應當按原資產賬面價值中與租回獲得的使用權有關的部分,計量售後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權資產,並僅就轉讓至買方兼出租人的權利確認相關利得或損失。買方兼出租人根據其他適用的《企業會計準則》對資產購買進行會計處理,並根據租賃準則對資產出租進行會計處理。

售後租回交易中的資產轉讓不屬於銷售,賣方兼承租人不終止確認所轉讓的資產,而應當將收到的現金作為金融負債,並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2017)進行會計處理。買方兼出租人不確認被轉讓資產,而應當將支付的現金作為金融資產,並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融工具確認和計量》(2017)進行會計處理。

新準則要求售後租回交易中的資產轉讓不屬於銷售,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2017)進行會計處理,所以屬於金融業務。融資租賃是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進行,應該屬於非金融企業業務的一種,應該屬於企業服務業務。yunduancw.

2樓:仙野千鶴

售後回租是為獲得錢而存在,就是承租方需要錢,賣個東西給售後回租公司,得到錢款,可以拿去用了,但是這個賣出去的東西還是要的,把所有權賣掉,花租金再買使用權,到期了根據合同再收回所有權,目的是資金;

融資租賃,承租方錢不夠全款買裝置,融資租賃公司有錢呀,他們買,承租方就租來用,裝置是有使用年限的嘛,就跟資產折舊一樣,裝置用了好多年,差不多到期了,承租方根據合同把用的差不多的裝置買下來就行了(這是合同內容了),目的是裝置;

提供資金就跟貸款一樣,是不是金融行業呀;提供裝置就不是直接資金方面的業務了,就像沒錢買房子的租房子,更偏向於服務業咯/

其實主要看承租人的需求,要錢的就是金融;要物的是服務。

一句話,目的決定性質。

3樓:阿赫蒂薩裡

融資性售後回租,實質上是承租人跟出租人借了一筆錢,然後採用分期付款的方式還款,出租物在這裡可以看作首付。

融資租賃,實質上就是普通的租賃行為,只不過是在租期屆滿後把出租物買過來罷了。

4樓:Lolasissi

融資租賃的承租方是裝置使用方,和經營租賃的實質是一樣的,只不過,租賃期結束後裝置的歸屬有差異;

融資性售後回租的承租方是租金收取方,實質是資金的借出方,業務實質是帶有資金拆解性質的。

以上,供參考,你感受下。

為什麼會出現融資性售後回租?

賈躍亭賣了樓然後不搬走租住在裡面是吧?第一感覺是因為現金流 比如把車賣了再租回來這中間發生了什麼變化?原來賈某 車 無限時間 現在賈某 車 現金 10年 結果一頓操作,變得是現金和時間 現金收益是正 想得到的結果 時間收益是負 不想得到的結果 總結就是這樣賈某用產權換使用權得現金 用時間換了現金 主...

融資租賃售後回租業務中,裝置沒有發票,但真實存在,是否可以作為可以作為租賃物?

灋客 1.你的問題包括兩個層面,一是售後回租租賃物的准入 二是裝置所有權的確權方式。2.就租賃物來說,因為包含融資租賃和買賣兩個法律關係,所以租賃物需具備兩個基本條件 有權處分和能夠流通。因此,所有權一般要清晰,無爭議。對於裝置,屬於動產,交付為所有權轉移條件,占有為公示手段,發票證明履行付款義務。...

融資租賃的商業模式?

已登出 融資租賃的下面有人回答的已經很詳細,就不再多說。不久前剛參與一家商業保理公司的申請,工商當時就建議不要申請商業保理而是申請融資租賃。融資租賃可做商業保理相關,商業保理不能做融資租賃相關。申請條件都比較苛刻,時間週期較長大約3個月 6個月,有政策突破的可能會快點,如確要設立企業,提前諮詢。另外...